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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生在古代,白渺感觉自己身边的人都能写出一副好字,就好比武帝的字迹笔走龙蛇,自带磅礴的霸气,野性蓬勃,点横撇捺都下笔有劲儿,被浓墨一渲染,便是最普通的作品,都能与那些个书法大家媲美。
而贺闻舟的字虽不如武帝霸气,但也有自己的风骨,一手草书叫人瞧着望尘莫及;夙全的自己则更加工整秀美,绝对是那种适合刻在石碑上的字体,大大小小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看着就赏心悦目。
至于歧仲、李福全他们,字虽少了风骨与气势,但胜在笔法流畅,各有各的特点,至于夹在中间的白渺,那一手狗爬字迹简直叫人不忍直视。
于是今日正好把这事儿想起了的白渺,便打算临摹武帝的字迹练习练习。
此刻,御书房内静悄悄的,只能听到毛笔摩擦竹简的声音。
白渺练的练着,便觉着竹简写字累手,还容易晕染,怎么也没有纸张方便。
“看来,得想想怎么把纸做出来了……”自重生到大胤以后,这已经不知道是白渺第几次有造纸的想法了。
吱呀。
是门被推开的声音。
白渺偏头望去,是进来的武帝。
“陛下,你教我写字吧!”
“怎地什么也想学?”涂修霆大步而来,低头看了看白渺临摹的成果。
只见其形,不见其骨。
“陛下,如何?”白渺眼睛亮晶晶的,虽然只是临摹,可就他自己看来,比最开始的狗爬字已经有了很多的进步。
涂修霆沉默半晌,不忍心打击小家伙的兴趣,只能憋着声道:“不错。”
“嘿嘿我也觉得还不错。”白渺笑笑,又看向竹简上的字。
“朕教你。”涂修霆伸手握住了白渺的右手,一点一点的纠正着对方握笔的姿势。
“握笔的时候,要注意手势,”武帝的声音被暖融融的日光驱散了寒意,只有深藏的温柔,“笔杆正直,指实掌虚,自然放松。”
武帝的手有些粗糙,但却热的让人脸红心跳,白渺此刻站在武帝的身侧,手臂被对方揽住一半,稍稍往后靠,便能感受到男人身上炽热的气息与强健有力的心跳。
白渺写着写着,便觉得手里的毛笔它不香了,手腕纵然是被武帝握着,都酸困的厉害。
“写不动了?”涂修霆观察细致入微,一瞬便察觉了白渺的不自在。
他捏了捏少年细白的腕子,手指按着穴位轻轻揉捏,“你这力气不够,还是先从最基本的来,每天写十张大字吧。”
“好嘛,”白渺撅了撅嘴,“我总能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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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蒙面人是谁~
第086章 食金蚁
初春将至,天气虽是回暖了些许,但风依然有些刺骨。
枝头上冒出了新新的绿芽,时不时还能在天上瞧见活泼的燕雀。
南阳王府。
夜歧怀中抱着一柄长剑往内走,而他身侧正是那日下令烧了北平王府的青年。
今日,青年也依然带着一副面具,身上是黑红色的长衫,不似世家子弟那般华贵,却有些江湖人士的浪荡不羁。
“妈的,老子真是被当骡子操劳,”青年一边走着一边骂骂咧咧,一张嘴就从来没有停下过,“那狗日的倒是自己个儿去皇都了,现下什么累的活儿都累在我头上了,想想就气!”
夜歧一声不发,似乎已经习惯了青年的暴躁。
“夜老弟你倒是说句话啊!”可青年却不满于身侧人的安静。
“您唤我夜歧便好。”
“你!”青年气唿唿的一甩手,竟是直接一掌打碎了南阳王府的院门,他嫌弃的看了看,嘟囔道:“什么破烂玩意儿,也就那老匹夫才用这劣质货。”
走到府内后,便立马有侍卫将两人领到南阳王府的地窖。
地窖在府邸之下大约十来尺的地方,宽敞黑暗,到处都是石壁,没有梯子,人们只能站在上边儿看,隐约能听到窸窣声。
墙壁上的烛光很是微弱,青年在昏暗中眨了眨眼睛,火气便不打一出来,只觉哪哪儿都看不顺眼,“妈的点个亮点儿的灯能死?这乌漆墨黑的老子是火眼金睛?能看到个鬼?”
夜歧冷声道:“点不得灯。”
见青年一副要听解释的模样,夜歧解释:“这地窖下面全是黑蚁,壁上涂了油它们爬不上来,但若点了光,蚁群便躁动了。”
“蚁群?”青年皱眉,一地窖的黑蚁,那画面光是想一想,都叫他这个大男人觉得身上难受,“朱烈那老匹夫什么爱好?养蚂蚁?”
说着,青年眯眼往下看了看,模煳间瞧见那几乎有小指宽的的黑蚁密密麻麻一片。
“这便不知道了。”夜歧回答:“陛下的意思就是让我们搞清楚这其中的秘密。”
顿了顿,他继续道:“南阳王在被抓的那日便咬舌自尽了,他这些年走私得来的金银却是不知所踪,这段时间魇龙卫一直追查,一无所获,唯一有异的便是此处豢养着黑蚁的地窖。”
“哈?这全是蚁群,怎么那老匹夫还能把黄金藏在蚂蚁肚子里?”
青年不屑冷笑,却在话落后和夜歧都陷入了一阵沉默。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歧开口了,只是声音有些干涩,“藏在蚂蚁肚子里……”
“匪夷所思。”青年摸着下巴,忽然道:“我想起来了!”
“什么?”
“妈的!朱烈这龟孙儿就不是个好家伙!”青年气的又锤了一下石壁,解释道:“早几年老子混迹江湖的时候,层听说过有种黑色的蚂蚁名叫食金蚁,因为它们有种特殊的习性——能吃下金银后将其藏匿在肚子里,只要有足够的人血来供养这些蚂蚁,那金银便可安好的带着食金蚁的肚子中,若是缺了人血,金银也会在食金蚁的肚子里逐渐消失……”
顿了顿,青年问:“从南阳王死到现在,有多久了?”
“将近一月之久。”
“也就是说,如果老子猜得不错,这些都是食金蚁,那么它们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吸食过人血了,”青年眉头紧皱,眼神烦躁,“那么它们肚子里的金银怕是剩不了多少了。”
“食金蚁怎么处理?”
“得得得,一把火烧了!”青年暴躁异常,“多浇点儿油,烧的旺点。”
“是。”守在地窖门口的侍卫们立马照办。
很快,熊熊烈火便在地窖中燃起,原本黑沉的空间变得明亮,地窖底部的黑色蚁群被火焰包裹、吞噬,油光覆在它们的身躯上,不一会儿便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浓烈的焦煳味儿。
青年在火光的映衬下,在逐渐消融的黑色蚁群中果然看到了金色的微光。
“您猜对了。”夜歧道。
“猜对了……”青年闻着这味儿只觉得脑子疼,“也不知道朱烈那老家伙杀了多少人才能豢养这一地窖的食金蚁。”
炽热的火焰逐渐变小,地上乌黑的痕迹愈来愈多,终于在小半个时辰后,地窖的火焰完全熄灭。
青年捂着鼻子低头一看,大片大片都是焦黑的痕迹,偶尔能瞧见一些淡金色的颗粒。
夜歧道:“来人,下去清理一下。”
“是!”
地窖中黑煳煳的东西被清理掉,很快便露出了大片大片金灿灿的粉末,都是颗粒细小的金子。
这一次,地窖中点燃了明亮的烛光。
“朱烈走私得来的金银大约有多少?”青年问道。
“粗略估计,南阳王走私已经有三年多了,黄金至少得千万两。”夜歧着重道:“只是粗略计算,实际数量应该更多。”
青年懒洋洋道:“就这地窖下面的食金蚁,差不多能有上几十万只,我们眼下见的都是近一个月没有人血供养的食金蚁,它们的身体和体内的黄金都有所消耗,江湖传闻——一只食金蚁最大可吞下十来两黄金,可想而知,那得有多大。”
夜歧看了看地窖下正收敛这金色颗粒的下属,轻声道:“这些黄金颗粒,几乎不到南阳王走私的几十分之一。”
“没办法,”青年摊了摊手,“剩下的都被食金蚁消耗了,朱烈那龟孙儿也是心眼子多,自己得不到也不让我们得到!妈的,越想越气,老子真想把他的尸体找出来抽一顿子!”
“既然地窖的事情解决,您便可以随属下一起回皇都了。”夜歧淡淡。
“走走走!回皇都!”青年一脸迫不及待,拦着夜歧的肩膀就往外走,“老子在封地都要呆不住了,那地片儿的姑娘都生的忒剽悍,可不是老子的菜!等回头,我可要去皇都那有名的醉芳庭好好宿上几夜。”
“醉芳庭是小倌楼。”
“小倌?无妨无妨!男的女的无所谓,老子就喜欢温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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