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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孟炀沉吟片刻,“不用,今晚带你去我老巢。”

    两人解决过生理问题就继续上路,梁沅上午睡得脖子有些疼,下午不乐意再睡,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孟炀聊着。

    孟炀问他:“衣服合适吗?”

    闻言梁沅低头看一圈,拉了一下领口说:“还好,有点大。”

    “大点好,藏得住人。你太好看了,遮起来没那么显眼。”

    梁沅挑眉毫不客气地接受这句夸赞,他对自己的外表向来很有自信,甚至自傲。美而自知却没有削减这种美或者让其落入俗套,倒是个妙人。

    第六章 鼻腔充斥着灰尘的味道和辛辣,梁沅拥有了第一枚印记。

    晚上他们又进了城,已经行至邻省。邻省山多,崇山峻岭间开凿出蜿蜒的灰白色游蛇,他们就行走其间,间或经行江海崖壁,可以听见白涛拍在黑岩上的呼啸。

    盘山公路风大,只要窗户有一条缝隙便会铺天盖地地钻进来,鼓得猎猎作响。孟炀怕他着凉,窗户关得死死的,而音乐在这个狭小的空间冲撞不出,从窗壁又打回耳膜。

    汽车在疾驰,追赶着落日,太阳从前路尽头渐隐,天从身后深沉。

    车里有盘CD,孟炀连过三个弯后单手将它从手套箱里抽出来插进CD机。碟片可能是翻录的也可能是太久没人听过,有些杂波和频率失真。歌手的吟唱在电流兹拉过后终于连上,梅姑醇厚的嗓音把上个世纪的星光洒到眼前。

    梁沅生于九十年代末,似乎错过的时空霎那间倒置,带着世纪末的浪漫。

    X的老巢在一个半新的高档小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梁沅默默计算他的收入,购置几套房产绰绰有余。

    沾满灰尘的银灰色老款福特坦然驶入停满豪车的地库,倒进一个位置宽敞进出方便的车位。孟炀利落熄火拉起手刹墨黑的眼扫过四周而后下车替梁沅打开车门,梁沅拿起摆在座椅上的匕首握在手心双手插兜迈步下车,足以盖住眼睛的宽大卫衣兜帽下面还压着一顶鸭舌帽。孟炀则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面,指方向时还不忘反手拉一把车门确认已经锁好。

    一层楼两户,一梯一户各不打扰。孟炀用指纹刷开电梯,二人上行至27楼。

    感应灯随脚步声亮起,“滴”声过后红外线网入目,遍布每个角落,照亮被沉重防盗门惊醒的灰尘,细小的颗粒在空中飘舞复归于地。

    孟炀在门口将安保装置关掉同时打开所有的灯,整套房子一览无余——他将能打的墙都打掉,房内没有一件可以称之为家具的东西。全是玻璃柜,里面陈列着各类武器。

    像一个大型枪械演变科技馆,恒温恒湿,新风系统片刻不停地送进干净的空气。

    梁沅在门口愣了一下,仿佛找不到地方下脚,其实这间屋子很空旷。他问:“这就是你的老巢?一个仓库?”

    X的笑声每一次都很潇洒,这次也不例外,短促笑过后他把梁沅之前说过的那句话原样奉还,“行走江湖,不可或缺。”

    他拍拍梁沅的肩带人走进去,走到勉强能够辨别的客厅位置时入户玄关处的再次出现了密集的红外线网,与此同时每扇窗户前的致命安保措施也开始运行。

    很安全的地方,梁沅在心里评估,甚至有点想让X介绍这套系统的工程师,他往后在梁家的住处定然会很依赖这些精密的程序。

    “所以你才说不用找地方弄枪,你其实是军火贩子吧。”梁沅停在一架专门收集古董手枪的柜子前,带着欣赏地看过每一把,无机质反射着头顶的灯光映出他秀气的脸。

    很难去描述这副景象,嗜血的武器不对美人宽容却是最为相称这种锋利的。

    孟炀见他感兴趣也走到他身旁抱臂站定,问道:“你喜欢哪种?我送你。”

    闻言梁沅认真思考片刻,隔着玻璃滑过许多把漂亮的机械,仿佛在挑选,最后还是摇摇头,“我还是更喜欢用刀,装填子弹的时间足够我割断一个人的喉咙。”

    “不用枪好,枪打进肉里的距离人没办法控制,而刀完全由你操控。”孟炀的语气若有所思,他叹口气,像是在说服自己一般点了好几次头,“用枪的人往往走投无路。”

    十五六岁时他使得最好的是卡巴1281。

    孟炀并不知道他与梁沅时隔多年后再相见时是在欣赏他于雪夜寒霜中开枪的样子,漂亮流畅的身形与混乱的枪声分别在他视网膜与耳蜗中起舞,而他的心情自己都说不清。

    还好厨房和卫生间没被他敲掉也记得交了水费燃气费,尽管此处寸土寸金,也不至于省出这点面积去放那些玩意儿。虽然这人把这套房子拿来做仓库就够暴殄天物。

    趁X去洗澡梁沅准备烧点水泡泡面,打开食品袋一堆火鸡面中间夹杂几包香菇口味,争相掉落出来。这是在看不起谁呢,虽然他皮肤好也是能吃辣的。

    厨房除锅碗瓢盆什么都有,烧水壶、整套的刀具、烤箱甚至一个巨大的双开门冰箱,在打开冰箱前梁沅脑子不着四六地想里面不会放着一颗人头吧。

    X看起来不像变态还好他也不是,否则对着人头吃饭是有点倒胃口。冰箱里有几打已经过保质期的啤酒,和一大壶不知道冰镇了多久的开水。

    梁沅仔细地洗水壶烧热水,泡了两碗火鸡面。

    泡面盖是两把菜刀。

    孟炀洗澡很快,他出来时面正好掀盖儿,嗅着香气踱步到厨房。这个家里只有一双拖鞋,他留给梁沅自己没穿,从卫生间到厨房踩出一连串灰扑扑的脚印。没拆的毛巾也只有一条,他将就用衣服擦个半干,头发还湿淋淋的被全部捋到额后,也套上了新买的衣服。

    和梁沅差不多的款式,不过他肩宽,肌肉存在感强,衣服很合身。

    看到他的样子梁沅第一百零一次在心里吐槽AO的生理区别,他从小受训不过积累了一层覆在躯干上的薄肌,看上去很没有威慑力。

    孟炀看台面上摆着两盒火鸡面,侧头看他,迟疑地说:“我只用吃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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