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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编起来真的精细讲究啊……余生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太聪明了。”虎四一边手忙脚乱地按照余生教他的步骤编鞋子,一边满头大汗地夸奖余生,黑尾比他得心应手的多,还有余力点头附和他。
“哪有哪有……也不完全是我想出来的,大巫给了很多启发,第一双鞋子还在他那儿呢。”余生忙不迭给自己打补丁。
黑尾悄悄看了余生一眼,眼底满是窃笑与了然,他可是知道余生被兽神托梦,兽神在梦里教他很多东西的事情,但是他不会说出去的,这是余生请他保守的秘密,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就一定得做到。
“啊!果然还是你们亚兽有天分,编出来的比我好看多了……”虎四看了看余生手里的半成品,再看看第一次编就能编的平整好看天赋异禀的黑尾,哀叹道。
余生凑过去看了两眼,虎四其实也不能算编得太差,和他昨天编的那双基本在同一水平线,除了有的地方有错漏的绳结,大体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形状也还算完整,对于第一次上手的人来说,已经算挺好的了。
“你这编得挺不错的,我刚开始编的时候也跟你差不多,要说有天分,还是黑尾编得比较好看。”何止好看,简直又快又好,余生和虎四才编完一只时,黑尾已经编完一只半了。
“我也就按照余生教我们的编的,都是余生教得好。”黑尾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笑着低下头,更加专注于手上的活计。
……
“我也编好了,那我回家啦。”黑尾早就编好穿着新鞋子美滋滋地回家了,虎四在他离开后又编了好一会儿才完成,喜笑颜开地带着鞋子去找他阿父邀功了。
第二天部落里眼尖的人,在出门透气或者串门的时候,只要是遇见了羊角和黑尾的,都发现他俩今天有点不一样。
这两人脚上都套着灰不溜秋,但是看起来编织得格外精细的东西,不像他们其他人一样,全都光着脚。
哪怕大家都裹着差不多的兽皮,他们脚上套了那个编织细致的东西,看起来就说不出的神气,感觉精气神都和其余人不一样了。
“羊角羊角,你脚上套的是什么呀?看起来编得挺仔细,还怪好看的。”有中年亚兽开始找羊角套话了。
“哦,这个呀,我儿子编给我的。听他说是大巫和鱼生琢磨出来的东西,叫‘鞋子’。冬天的时候我脚上不是老被冻得长疮吗?他就想着给我弄这个,暖和护脚,脚不冷了,还不用担心被东西硌着,他还说要给他父亲编一双呢。”羊角笑得满脸幸福。
“你家虎四真的有心了,不像我家那个,天天跟在别的小亚兽后头转,都没想过要关心一下他的阿父!”话虽然套到了,可心里不是滋味是怎么回事?
“他还小嘛……等他大一点你就能享福了。”羊角傻呵呵地安慰道。
……
“黑尾呀,你脚上套的什么?编得挺好看的。”
“这个呀……叫‘鞋子’,能保护脚,里面垫上更软和一点的兽毛,还挺暖的,冬天也不冻脚了。”黑尾很耐心地向提问的人介绍着,就差脱下来给他仔细瞧瞧了。
“你从哪里学的呀?可以教教我吗?我也想编几双给家里的人用。”
“这个是大巫和鱼生琢磨出来的,不过鱼生已经教会我怎么编了……嗯,咱们可以一起多琢磨琢磨,把它编得更好看。”
……
总之,余生只负责把编兽毛鞋的方法传了出去,之后的一切发展就不受他控制了。
那群亚兽相当有创造力,把兽毛鞋编织的花样改进了很多,家里富裕一点的亚兽,甚至会去挑颜色统一的兽毛去搓兽毛线,编织出各种颜色的兽毛鞋,而不是像余生那样,把乱七八糟的眼神混到一起,最后编出一双灰不溜秋的鞋子。
黑尾在这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他和其他亚兽们在一起钻研出了新的花样,比如用不同颜色的兽毛线,在鞋子上编出简单的花纹,让它们显得更好看了。
没有亚兽能抵挡好看的东西的诱/惑,除了余生那个不把自己当亚兽的家伙。就连蝶翅紫翎灰耳他们,都悄悄板着脸厚着脸皮加入了学习编鞋子的队伍,只为了给自己编出一双能吸引别人目光的好看鞋子。
余生一开始用来编鞋子的兽毛,都是材质比较硬的外层被毛,主要他也没有更细的材质了,不过使用硬质的兽毛,是他最正确的决定,不然编织难度大不说,编出来的东西软趴趴的,还能叫鞋子吗?叫袜子差不多!
虽然他只传出去了鞋子的编织方法,但是富有创造力的亚兽们,无师自通地用了更细更软的绒毛,搓成细软的毛线,然后用细长的骨针做辅助,编出了软软的绒毛袜子,配合着兽毛鞋穿,更加暖和了。
余生看在眼里,心里满是感慨。果然不论在哪个时代,人类永远都充满了创造力,只要给他们指出方向,他们就能无师自通地掘出一条康庄大道。缺的从来都不是只会呀,基础条件太差罢了。
当然兽毛鞋也只能算这个冬天的权宜之计,兽毛编织的鞋底终究不够耐磨,损耗会比较大,等春天到了,还是得换成草鞋好一点,鞋底更加耐磨。
关于袜子的热潮,余生也小小地追赶了一下,不过他织了不止一双,而是三只,两只他自己穿……
至于最后一只嘛,他本意是给他家黑货做睡袋,结果黑货压根就不乐意进去睡。
“喵呜。”谁乐意在这个毛套子里睡,太不自由了。作为一只睡着了喜欢乱动打喵拳的猫,就该像山间不羁的风,怎么能受此牵制!
第26章 打毛衣
袜子都能编出来了,离毛衣还会远吗?毛衣只是更加复杂了一点,工程量大了点罢了。横竖冬天宅家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余生在墨柒嫌弃的目光里,找了两根笔直的、粗细长短都差不多的树枝,耐心打磨光滑后,开始准备试着织毛衣了。
毛衣的材质自然得更加柔软,兽皮上粗硬的被毛就不能接着用了,得用贴近皮端的绒毛。
余生哪来那么多绒毛,只好又去大巫那里薅羊毛,要说部落里谁最富裕,当然非大巫莫属了,全部落都把他当宝供起来。好在大巫对他全心全意地信任,任由他薅。
收集好绒毛后,余生耐心地坐在自家火堆旁,慢悠悠地搓着毛线。原始兽星的生活很单调,刚开始时他也觉得乏味,没有电脑电视,更没有现代人离不开的手机,可日子久了,他也品出了几分滋味来。
生活节奏被迫放慢,却逐渐在这份被迫里,得到了宁静与放松。
绒毛线越搓越长,为了防止打结,余生把搓好的毛线,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毛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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