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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漂亮学妹的同居生活如火的青春,如水的爱》作者:板书共赏

    文案:

    一个玩世不恭,知识渊博,用情至深的男生凌潇然,因为初恋的失败深深对感情蒙上了一层暗纱,不敢再去揭开它。

    一个漂亮温柔,娇嗔无比,爱耍小性子的小女生王舒芸因为与凌潇然的长期相处却深深的爱上了这个放荡不羁的男孩。

    两个人的感情纠葛使他们之间更加的不可或缺,本应该长长久久的美满爱情却始终不能继续。

    父亲的辞世让王舒芸沉默寡言,凌潇然使怎样让王舒芸打开千千心结,请您细细品读该长篇小说!

    第一章 北方的春天

    北方的春天真的很短,似乎不知不觉就从冬天到了夏天,4月的天已经炙热难耐,一个人背着包去了自习室,虽然教室里有风扇,可是还是感觉一股燥热,从包里拿出拿厚厚的《生物化学》信守翻了几页就不想再看下去,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一冲动想考研了,而且还性急的把考研班都报了,没办法,现在想后悔也来不急了,600多块对我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来说也已经不少了,只好硬着头皮考了。

    思量之际突然想起了好象好久都没有写诗歌了,记得上高中时那我可是全学校出了名的大诗人(本人只会写古体诗和宋词,象五绝,七律啦,这可都是我的强项),虽然每次作文成绩都不及格,可是正是凭着我对诗词的直著才使我没有放弃语文,记得高二时还发表了2首,虽然只拿到了那么一点点稿费,可是我已经高兴的不知道老师姓什么了,三年下来写的诗词加起来有200多首,都可以出一部诗集了,不过可惜的是让我不小心给弄丢了,那个郁闷劲啊,到现在想起来还咬牙切齿呢。后来到了大学因为课程紧张的缘故所以也就渐渐搁浅了写诗的步伐。

    心想“今天突然雅兴来了就做首诗吧”,于是望着窗外,信手拈来:

    忘春归

    玉兰枝头风雨悄,

    樱语色调惠声晓。

    静憩荫廊香飘渺,

    花红柳绿日见高。

    写完之后便开始回味起来,自己评论自己的诗那可是我的强项,俗称拍马屁。

    正在思量要不要修改以一下呢,突然手机响了,一条短信息。是舒芸的,说自己烦着无聊,想让我陪她去逛街去,平生最怕陪女人逛街,哎,可是一想,反正也看不进去书,再加上我又对女生的要求从不回绝,尤其是漂亮女生,所以还是答应了,很快回了条短信:“好的,你在你们楼下等我”。随后便收拾书包出了自习室。

    说起舒芸还真是凑巧,她是大一的新生,比我小两届,个子不是很高,勉强到160,身体也很削瘦,不过长的很漂亮,身材也很好。我和她认识那简直纯属巧合。

    记得这学期刚开学不久,那天晚上玩滑板,一个人,心情不太好,所以就带上耳塞,提着我的Boiling就到了操场,随便放了首GoodCharlotte的BrokesParade,便开始玩板,每每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便会听一些Rock或者Punk音乐,顺便在Ollie(滑板的一个动作,带板跳)中释放自己内心的压抑和郁闷,也许是那天真的很难受,所以就拼命的滑,甚至我感觉滑板已经达到了它的极限速度了,可讨厌的是我们学校的操场真的不感恭维,平到是很平,可就是很多小石头,正是这些小石头却成了滑板致命的要点,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外国有个滑板品派叫Mortal了,这个词的中文意思有“致命的”,看来果真如此。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飞了起来,几近空中时才意识到轮子卡在小石子上了,可是已经晚了,只好闭上眼睛任凭身体飞去,默默在心理祈祷不要撞到篮球架上或者躺在那个没素质的家伙的痰上面,甚至受伤都不要紧。重重的摔在地上时突然伴随着一生惊叫,当然不是我的叫声,我没听错,是个女生的,好象我的脸直接贴在了地上,手上好象还抓着了根木棍,正在想象之余,突然有人说:“哎呦,你抓着我的脚踝了”,声音很嗲,我一紧张赶快睁开眼睛,可是手还是没松开,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All★Star,我的眼睛正好贴着她脚上穿的匡威帆布鞋,郁闷…她又说了句:“没摔伤吧”,我当时心想“他妈的,这么远飞出来能不受伤才怪呢,你试试看看”可是听见说话的女生甚是关切也把话就吞下去了,随口说了句,“没事”,此时意识到自己的首好象还抓着她的脚踝,赶忙松开手,扶着地慢慢站了起来,借着昏黄的灯光我看见了她的脸,很漂亮,很迷人,我顿时忘了自己还是个伤员,一直盯着她的眼睛看,她好象被我看的不好意思了,就把目光移开了我的视线。

    第二章 初识美女

    突然她拉起我的手,指着我手臂惊讶的说:“呀,都上成这样了,还说没事”

    “的确啊,真经不起摔,才那么轻一下就成这样了”

    我这时才注意到我的胳膊,血顺着胳膊已经淌到了手腕处,瞬时间感到凉飕飕的。其实对于血我是见多不怪了,这对学生物的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当时做解剖试验的时候好像我的手上沾的全是血,不过都不是我的,小到蚯蚓,大到猪,我都解剖过,所以对血早已经没有了恶心的感觉,可能这就是所谓习惯成自然吧。可是对于一个女生来说那可就不一样了,她们见到血好像就特别的害怕,尤其是站在我面前这个娇小的女生。(可也不全部都是这样的,有一次我见到一个学动物的学姐,解剖时那叫一个熟练啊,简直比我还要厉害几倍呢),我正在解释所谓我想象中的一切。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

    “这下好些了吧”,她掏出纸巾借着光帮我擦拭着胳膊上的血迹,动作很轻,给我的感觉好像是蜜蜂在甜食花蜜。

    本来两个人离的就很进,这时她又在帮我擦血,所以就更近了,她不是很高,比我第一头,或者可能是我有点高了。

    我时常对自己的身高很自信,不高不矮刚好180,身体也肥瘦适中,65kg,很庆幸老天能给我这样好的身材,虽然不是很帅,可是也到不了丑的境界。有时候我还会想我爸爸才170,我妈妈才160。即便按遗传学书上的算法我的身高也不可能达到180啊,所以我每次清明都会回家去扫墓,感谢祖宗积的德,因为这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就总被我认为是一些神灵在作怪(但是我不迷信哦)。

    她不慌不忙的帮我擦完血,然后又从口袋掏出来一块手帕帮我把伤口裹了个掩饰,可能是她不太懂护理,要知道这样裹肯定会让伤口化脓的,可是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真的没有打击她的意思,只是一直注视着她,顿时一阵风吹过,撩起她那披肩的长发,真的是美不胜收,我一下子楞住了。

    “下次玩的时候可得小心了,今天幸好没连累我,不然受伤的就不只你一个了。”她咯咯的边笑边说,一下把我从幻想中拉到了现实,我只是随意的点了下头嘴里嘀咕了一句只有我自己可以听到的“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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