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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两个几乎并肩一起上台的,都是近几年新开酒楼的掌勺。
仙客来的金怡东是曾经打过交道的,另外一个又高又壮的壮年男子,则是镇上野味馆的大师傅毛吉。
毛吉并不是正经厨师学徒出身,他从小跟着爹跑山,学得一身打猎的好本事。
待到自己两个儿子都历练出来之后,他便不再上山,而是在镇上开了这家馆子,名字直白做法也直白。
店里的食材都是新鲜的野味,无论煎炒烹炸,也全都是最简单直接的做法,吃的就是那股子山野间的原滋原味。
无论是年纪还是资历,夏月初都只能排在最后上台,刚走了两步,周围就响起了议论声。
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菜也就罢了,看穿着打扮还是个乡土村妇,人也瘦瘦小小,跟几个大师傅站在一起,简直像是个跑错了地方的帮厨似的。
贾士杰站起身走到台前,抬手压了压,示意围观的众人不要再喧闹了,然后宣布厨艺比试开始,并宣读了比试规则。
这次比试,每个人要做四道菜,主题定为“一珍一鲜,一荤一素”,但是具体做什么菜,则需要厨师自己把握。
除了葱姜蒜和调料,其余每样食材都只有一份,自然是先到者得。
而比试规则中说明,要按照年龄顺序来挑选食材的。
这一点对夏月初极为不利,只能用别人挑剩下不要的东西。
薛壮、秦铮和善大嫂子听到规则都气得不行,直说这规矩太不公平了。
夏月初却是一笑置之,本来就是为了针对自己才设置的擂台,难道还期望有什么公平不成。
不过她早就想好,今天的目的并非是获胜,而是炫技并多拉一些好感,所以反倒还有心情安抚别人。
前面四个人挑选完毕之后,留给夏月初的主料就只剩下一条草鱼,一只野兔,还有几种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的山野菜和菠菜、韭菜等常见蔬菜了。
草鱼便宜常见,难以出彩,野兔腥臊味大,不好处理。
至于剩下的野菜,虽然看起来还算青葱可人,但是如今野菜的最佳时节基本已经过去。
此时的山野菜都已经是生出来的第二茬了,不够肥厚粗壮,吃起来口感也不如第一茬的鲜嫩。
食材选好之后,五个人都在炉灶前面站定,等着比试开始的锣声。
薛壮看着夏月初条案上摆好的几样食材,草鱼、野兔、山野菜、一捆韭菜,还莫名其妙地有一篮子山核桃。
再看看别人条案上,什么梅花鹿、猪肘子、河虾、野鸡之类的,薛壮也不知道夏月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由得眉头紧锁,一直都没能舒展开。
刚才还对夏月初嘘声一片的百姓,此时看到夏月初拿到的东西,也不由得对她升起几分同情。
在一般人的想法中,做菜的时候,食材好肯定就已经占了一大半的优势。
猪肘子跟山野菜,谁都知道猪肘子好吃,野菜再做出花儿来也是白搭。
但是夏月初却是气定神闲,无论是从知名度还是人气上来说,自己本来就身处劣势,所以反倒没有压力。
更何况,在众目睽睽之下比试做菜,她前世不知做了多少次,比其他人更有经验。
除了菜要做的好吃,怎么做,怎么表现也是一门大学问。
对她来说,开头被打压非但不是坏事儿,还有可能为自己拉到不少同情票。
夏月初看着薛壮一脸凝重的神情,笑着说:“怎么,对我就这么没有信心么?”
“我不是对你没信心,只是怕那些人耍诈。”薛壮一脸警惕地看着其他四个大厨。
虽然如今贾士杰在上面坐镇,他也不敢掉以轻心。
这些腌臜事儿他见得多了,技不如人没话可说,但若是遇到暗箱操作,那真是输得人憋气上火。
那种滋味,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有多难受,他可不想让夏月初遭受那样的待遇。
但是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只听“铛——”的一声,比试开始的锣声敲响。
台下发出震耳的欢呼声,五个人几乎同时出手,开始收拾食材。
薛壮扭头看着夏月初的侧脸,忍不住气恼,看着这样瘦弱单薄的一个人,偏生一副倔脾气。
只要是她决定了的事儿,谁劝都没用。
但是想到她在家练习刀工和颠勺,虎口都不知磨破了多少次,心就忍不住软下来了。
任性就任性吧,只要她高兴,其余的事儿,自己来处理也就是了。
他伸手捶捶自己已经恢复了大半知觉的腿,神色渐渐变得坚定,只要熬过这一阵子,自己一定能成为她更坚实的依靠。
第127章 精彩亮相
这次的比试规定,谁都不许带帮厨或是学徒,所有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
夏月初最先要处理的就是野兔。
春天的野兔不如秋末冬初的那么膘肥体胖,去年一年储存的脂肪已经在冬天消耗殆尽。
虽然开春后活动量增大,肉会变得更加紧实,但吃起来却容易因为缺少油水而不够香。
所以夏月初没有按照一般的方法将兔子吊起来剥皮,而是烧了一锅沸水,将已经宰杀的兔子浸入锅中,烫掉兔毛。
这种做法叫做烫皮兔,这样做的兔子,皮下的油脂会完整地保存下来,炖出来的兔肉更加香浓。
此时其他人都还在处理食材,夏月初这边的不同寻常的举动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夏月初将兔子开膛破肚之后,举起硕大的菜刀,“砰砰”两下,干脆利落地斩去头尾。
原本没关注这边的许多人,也因为声音而下意识地扭头。
只见夏月初伸手在兔子身上一阵鼓捣,谁也没看到她是怎么做的,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就从野兔身上抽离出来。
“这是什么手法?从来都没见过啊!”
“那兔子骨头都还是完成的,她咋弄的?”
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惊呼,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谁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其他四位厨师也被声音吸引,全都朝这边看过来。
金怡东看到放在条案上的野兔骨架,面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瞬间想起那日试菜时孔林光做的兔子。
难怪夏月初当时丝毫不惧,且不说味道如何,光是这去骨的手法,二人就已经是天差地别了。
连坐在台上的几个人都忍不住前倾上身,想要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邓建丰不愧是好吃之人,看过夏月初处理兔子的手法眼睛都在放光,搓着手道:“我曾在一本杂记中看过记载,说蜀南有地名富义,盛产井盐,富庶甲于蜀中。该地百姓十分喜食兔肉,尤其以一道陈皮兔丁最为著名,几乎人人爱吃,家家会做。当地人在做兔肉的过程中,渐渐摸索出一种特殊的方式,能把兔子身上的骨头一起扯出来。当时看到只当是言过其实,如今看来,是邓某太孤陋寡闻了。”
台上其他几个人遇到县太爷都紧张得手脚僵硬,闻言只是讪笑不敢搭腔。
周衍道:“当初家中设宴款待蜀中来客,夏娘子一手川蜀菜做得宾客赞不绝口,如今再见到她这般奇妙手法,果然是专精此道。”
众人还在热烈议论的时候,夏月初将已经去骨的兔肉切成块状,下锅焯水去掉腥气。
另一口锅中倒入豆油,待油热之后,投入姜片、葱段、辣椒和大把的蒜瓣,然后将兔肉块倒入锅中。
一阵急火猛烧,加之不断地翻炒,让每一块兔肉都均匀地受热,继续逼出兔肉中的水分。
待到兔肉缩小变色,才在锅中加入绍酒和酱油,放八角桂皮,再添些带着稠油的鸡汤入锅。
锅内的汤才刚刚滚开,香味就已经顺着缝隙窜出老远,钻进台下众人的鼻孔中。
她弯腰在灶坑里塞入两截手臂粗细的树枝,盖上锅盖,由着它小火慢慢炖煮。
香味随着炖煮丝丝缕缕地飘散开来,惹得下面看热闹的人都连说好香,一个个儿闻得自己肚子咕噜噜乱叫。
善大嫂子早就得了夏月初的指点,见状将自己雇来的十几个人撒出去,每人手臂上都挎着一个篮子,在人群中穿梭叫卖。
有的是馒头包子和小菜,有的是熏肉大饼,甚至还有各色熟食烧酒。
东西各不相同,但都是方便站着直接吃的。
虽然价钱都普遍贵了一些,但大家看比试看得正是兴起,谁也不想离开占好的地方,最重要是忍受不了台上传来的阵阵香气。
被台上香味儿勾起馋虫的人,只要不是太过一毛不拔,大多都忍不住要买上点儿吃的。
虽然台上的东西吃不到,但是有点儿东西吃着,好歹解解嘴馋,也能安慰一下不断造反的五脏庙。
等到其他人也发现这个商机之后,善大嫂子准备好的一车东西都已经卖得七七八八,大部分人都吃上了,他们买来的东西也大多砸在手里卖不出去了。
看着收回来的一大堆铜板,善大嫂子忍不住跟秦铮感慨:“可惜月初没能生成个男儿身,不然即便是从咱们这样的小地方出身,也能闯出一番大事业来。”
此时众人的眼球都被毛吉那边吸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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