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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天一定要请大人来尝尝夏娘子拿手的开水白菜。”

    一碗羹汤很快就见了底,两个人这才意犹未尽地将目光投向另一道菜。

    淮扬菜口味多清淡,因为已经有了一道文思豆腐羹,所以这道狮子头,夏月初选择了红烧的做法。

    七分瘦肉三分肥肉,细细切成米粒大小的肉臊子,这样团出来的狮子头,肉与肉之间才能保有一定的缝隙,才能充分地吸入汤汁。

    肉臊子加上切碎的冬菇,搅打上劲儿,团成拳头大小的肉丸子,用菜油炸得恰到好处时,再另起锅红烧。

    这道菜若是直接装盘端上来,至少该是四只狮子头,取四喜之意。

    但是夏月初这次却是用了两个深兜兜的小碗,焯烫过的嫩白菜叶铺底,上面摆着一个红棕色圆滚滚的肉丸,每人面前摆上一份。

    闫文远一勺挖下去,没有半点儿阻碍,十分顺畅,碗里剩下的丸子却其形不散。

    破开狮子头表面油炸时形成的壳,被锁在其中的肉香和油脂扑面而来。

    这可当真是肉香四溢,丰腴诱人啊!

    平日里无肉不欢的邓建丰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赶紧盛了一大勺塞进嘴里。

    细腻浓香,入口即化。

    那种肥而不腻的口感和味道,留在口中久久不肯散去,让人齿颊生香。

    尤其是猪油特有的那种香,在接连几道清淡的菜色后,带给人一种独特的满足感,从口到胃再到心,都好像要跟这颗红烧狮子头幸福地融化在一起。

    四道菜吃过,闫文远已经不想再评价什么了,只能说这世上确有天才的存在。

    而夏月初,显然就是一个厨艺天才。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期待后面的菜了。

    谁知何斌此时上来,托盘里只有两个小盘。

    他讪笑着说:“二位大人,这是甜点翡翠烧麦。”

    都上到甜点了?那岂不是说正菜已经上完了?

    邓建丰虽然吃得很是满足,但是觉得自己请客吃饭,这几个菜实在是太少了。

    闫文远也觉得有些意犹未尽,但是听到甜点是翡翠烧麦,原本心中的淡淡不满也被冲得所剩无几。

    两个小碟被分别摆在了二人面前,每个碟上放着四只小巧精致的烧麦。

    烧麦皮薄如纸,呈半透明状,露出内里碧绿的馅料,色如翡翠。

    烧麦底儿圆腰细,收口如绽开的花朵,最中间还有少许火腿茸点缀成花芯,好看得让人不忍下口。

    烧麦个头不大,刚好是一口一个的尺寸。

    其中的馅料是用焯烫过的青菜和以熟猪油和白糖等拌匀而成的。

    放入口中,轻轻咬破外面的薄皮,糖油盈口。

    青菜很好地解了猪油的腻味,吃起来只觉得甜润清香。

    四只烧麦,对两个大男人来说,简直是不够塞牙缝的。

    就在邓建丰准备招呼伙计再加几个菜的时候,何斌又端着托盘上来了。

    这次盘中摆着两只小碗,碗中之物是白色的固体,初看好似是糖蒸酥酪,但是当何斌将碗放在桌上的瞬间,碗中白色固体居然跳动了一下,颤巍巍地弹性十足。

    “这是?”邓建丰头一次见这种吃食,以为还是淮扬菜中的什么点心,便抬头询问地看向闫文远。

    谁知闫文远此时也是一头雾水抬头。

    二人充满疑问的目光在空中撞在一处。

    何斌忙给二人解惑道:“回大人的话,这是我们店里还未上菜牌子的新菜,杏仁豆腐。请您二位品尝。”

    此物虽名曰豆腐,却与豆腐的口感截然不同,入口弹滑,让从未吃过这种东西的二人都觉十分有趣。

    杏仁的独特香气中透出淡淡的奶味,凉甜爽口,很好地解了之前两道菜中的油腻。

    一碗杏仁豆腐下肚,二人惊觉刚才还觉得尤为不足的胃,此时竟然完全是吃得恰到好处的熨贴和舒坦。

    第233章 惊喜还是惊吓(1更)

    八月份一过,永榆县的天气就彻底凉下去了,连中午太阳高悬头顶,都没有多少热乎劲儿,早晨更是冷得让人不想出被窝。

    谁知今年却是奇怪,城东富人区那片儿,每天一大早,就看到几家的老爷子背着手,慢悠悠地从自家出来,汇合后直奔子丰胡同的初味轩而去。

    什么,你说初味轩早晨不开门?

    那可就是你孤陋寡闻了!

    自打九月初一,初味轩就开始有早饭了。

    光是粥就有七八种之多,更不要说其他包子、馄饨、面食、还有各类点心,甚至连豆浆都分核桃豆浆、杏仁豆浆什么的好几种。

    就连小菜,都是在墙边搭了两层架子,一坛坛挨着摆了十几种。

    种类花样之多,完全碾压了城里其他的铺子或是早饭摊子。

    而且相对于正餐,早饭的价钱稍微便宜,也引得许多没钱来初味轩大吃一顿的人来过过瘾。

    “要我说,初味轩的这个山药粥熬得最好,如今我每天早晨不来喝一碗,这一天都不舒坦。”

    “那东西软绵绵滑溜溜的有什么好吃的,要我说,还是这个灌汤包最好吃,汤鲜味美,皮薄馅香,每天早晨吃一笼,真是快活赛神仙了!”

    “切,那是因为你们没尝过这个牛肉面,面条劲道,牛肉烂软,连我这样的牙口吃着都能咬动。”

    “我说还是这个水煎包好吃……”

    “明明是鸡蛋灌饼的味道最好……”

    七个须发花白、六七十岁的老爷子,在一楼地台上的桌上,每人点了自己爱吃的早饭,然后还要互相较劲。

    这个情形,自打初味轩开始卖早饭一来,几乎每天早晨都要在店里上演,大家也早就见怪不惊了。

    这几个人,除了凌家的老爷子之外,还有钱丰银楼老掌柜谭德江,东海府最大的万足皮货庄老掌柜彭万峰,东和山货庄老东家朱建山……等等。

    说起来,这几个老爷子,随便拎出来哪一个,都是永榆县数得上名头的了。

    要么是家境殷实的老坐地户,要么是白手起家的风云人物。

    大家年纪相仿,又都在永榆县这个地界儿混,从年轻的时候大家就都互相较劲儿。

    先是比谁的生意打理得最好,然后又比谁家儿子有出息,老了老了好不容易能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个早饭,却也还是忍不住要互相挤兑几句。

    今个儿初五,又该是薛壮去复诊的时间了,夏月初吃过早饭就准备陪着他去医馆。

    自打来了县城之后,便开始在广明堂医馆复诊和针灸了。

    但是虽然林大夫一直说薛壮的腿已经基本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夏月初却总觉得效果一般。

    由于薛壮一直坚持锻炼,所以之前的恢复那可真是肉眼可见的,几乎每隔几天就能看出有所进步。

    但是最近这大半个月,明明大夫都说没什么问题了,但是看着薛壮走路却还是一瘸一拐的,并不见有什么太大的好转。

    夏月初一边给薛壮加了件夹衣一边说:“你觉得这个林大夫治得怎么样?实在不行要不咱们再去七道河镇找唐大夫给你看看?”

    她越说越是焦心,顺手给薛壮系着衣带道:“唉,其实你的病从一开始就是唐大夫给看的,我觉得一直都挺见效。原以为到县城来了,大地方的大夫总归要比小地方更好,谁知反倒是不见什么起色了……”

    薛壮无奈地看着胸前的带子被她系了好几个结,只好抓住她的双手,把人扯进怀里亲了一口安抚道:“林大夫可是整个东海府都有名的大夫,我决定治得挺好的,你快别瞎想了。”

    夏月初戳着他的胸膛道:“但是看你最近走路还是那么费劲,都不见什么好转。”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越是到最后越是好的慢,我自个儿觉得林大夫医术不错。你没发现,我最近腰腿都不觉得酸疼,晚上也不会被疼醒了么?”

    夏月初寻思倒也是,点头道:“恩,你说得有理,的确是我太心急了。”

    她说着,把自己系得乱七八糟的衣带重新整理好,转身正要准备出门,就被薛壮从身后一把搂住了腰。

    “快别闹了,赶紧去复诊了。”夏月初还以为是薛壮在跟自己开玩笑,谁知道话音未落,身子居然就这样腾空而起了。

    “啊——”夏月初吓了一跳,紧接着整个人被抛到半空,就连喊都喊不出来了。

    薛壮一把接住夏月初,打横抱着她,快步沿着屋里走了一圈。

    他怀里抱着个人,却好像抱了一包棉花似的,走得又稳又快。

    “你的腿已经好了?”夏月初整个人都蒙了,她想要探头去看薛壮的腿,却被他的胳膊搂得紧紧地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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