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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就算想放狗把我撵走,这两只小不点怕是也不顶用吧!”

    大半碗粥下肚,终于缓解了腹中的饥饿,薛芹这会儿还有心思跟薛壮说笑。

    薛壮瞥她一眼,淡淡地说:“它们冲你叫,是因为你把它俩的饭给吃了。”

    “啥?”

    别说是薛芹了,连善大嫂子都吓了一跳,扭头细看薛芹手里的粥。

    哎呦我的个老天爷,谁家喂狗能喂得这样精细?怕也就是夏娘子了。

    其实两个人都有些许的误会,这粥虽说是夏月初特意给两只狗崽子做的,但其实并不费什么功夫。

    酒楼的后厨,最不缺的就是边角余料。

    尤其是初味轩这边,因为走得就是中高端消费,所以食材自然都选用最好的部分,剩下的边边角角,大部分都是自家人炒菜吃了,每天还会浪费不少。

    夏月初之前就经常打发封七,拿着这些筋头巴脑的东西,去城郊喂那些流浪的猫狗。

    如今多了两个小家伙,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自然就成了它俩的口粮。

    于是,夏月初每天用擦板擦几棒新鲜的玉米,加上各种下水和肉末,为了营养均衡,还会打个鸡蛋、揪几片菜叶一并丢进去。

    做出来的虽然是狗食,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是一等一的勾人。

    夏瑞轩虽然也对两只小毛团子爱得不行,但是每每看到姐姐喂狗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酸溜溜地说:“你们两个小崽子,比我小时候吃的都好!”

    连夏瑞轩都如此,更不要说到现在还每日吃菜团子和苞米面饽饽的薛芹了。

    “喂狗的?”她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潜意识里觉得一定是薛壮故意在羞辱自己。

    薛壮示意她看手里的碗。

    因为对面的酒楼正在筹备开业,夏月初新定了一批碗盘餐具,其中还特意给两只傻狗各定做了一套,从喝水的水碗到吃饭的饭盆都有。

    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细白瓷,只是边缘处的标记不是一个青花的“初”字,而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小狗爪。

    其实碗底还有个粉色的骨头形状,只是如今碗里有粥,所以看不到罢了。

    这批货昨个儿才刚送来,今天就被夏月初洗干净来用了。

    而两碗粥之所以放在炕桌上,是因为得晾得温凉了才能喂狗,放在地上怕它俩把持不住过来偷吃。

    谁知竟遇上薛芹这么个不客气的主儿,端起碗就不客气地吃起来。

    屋里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薛芹端着碗,面色阴晴不定。

    夏月初盯着她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虽说一只碗没几个钱,但是再去定做还需要时间。

    她赶紧上去从薛芹手里接过狗碗,连着另一只碗一并端走了,两只狗崽子顿时就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她跑了。

    薛壮想了想道:“那碗是昨个儿刚送来的,今天洗干净头一回用,狗还没用过呢!”

    薛芹:“……”

    当晚,薛芹厚着脸皮要赖着住下,天色也的确晚了,也不好打发她一个姑娘家回去。

    好在夏月初买下了对面酒楼,前面虽然需要修整,但后头那两排青砖瓦房却是收拾一下就能用的。

    所以夏月初便让住在第一进院儿的伙计都搬到对面去了,然后把夏瑞轩、王桦封七和秦铮全挪到前头去了。

    于是后院西厢房的南屋便空出来了,如今只有姜瑞禾一个人住着,正好可以让薛芹暂时住一晚。

    看着院子里一水儿地高大青砖瓦房,薛芹嫉妒得不行,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等成亲之后,自己住的一定比这要好。

    但是当她进屋后看清姜瑞禾长相的时候,刚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水儿,瞬间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这一趟进城,还能不能再憋屈一点儿?

    第242章 婚宴临近(2更)

    秋收后,是永榆县一年中,甚至比过年还要热闹的时节。

    除了婚嫁喜事儿集中之外,这个时节,正是山上的山货、草药等东西上市的时候。

    来自全国各地的货商都汇聚到永榆县来,平日里都很少见到的跑山人,也都带着自己上山的收获,到县城里来做生意。

    跟子丰胡同平行的一条僻静胡同,正是约定俗成的山货胡同,买家卖家全都聚集在这里。

    灵芝、天麻、人参、不老草……各种大小成色的药材摆在木匣子里,只可远观不可上手,彼此一握手,互相比划几下,外行还没看出什么门道来呢,一桩生意兴许就做成了。

    而山上产的其他东西,例如榛子、松子、核桃还有蘑菇什么的,也都是一背筐一背筐地摆在路边,等着买家大老爷们挑选。

    初味轩离山货街近便,一时间客流量增加了不少。

    尤其是那些揣着大把银子的大买家们,并不差钱,从南边跑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来,本就哪哪儿都不舒坦了,好不容易能吃上合口的东西,简直恨不得一天三顿都长在初味轩里。

    但是架不住初味轩生意红火,搞得每日都要在门口排队等座。

    好在对面的酒楼已经装潢得差不多了,只剩外接的楼梯还没砌好,夏月初便叫人先把楼下收拾出来,也都摆上桌子招待客人。

    陡然增加了一个大厅的桌位,后厨顿时忙得脚打后脑勺。

    为了让大家多点时间休息,夏月初便将早饭这一摊儿交给两个小的负责,自己只在一旁把把关。

    虽然她嘴上没有明说,但大家也都明白,这是她正式收徒之前的最后一次考验了。

    所以夏瑞轩和王桦都干劲十足,每日天不亮就起来准备,跟几个负责早饭的师父也处得很好。

    不仅如此,因为两个小的太急于表现了,导致最近的早餐种类非但没有减少,反倒还比之前有所增加。

    这让老客人们真是又爱又恨,虽然的确好吃,但是再这样下去,手里这点儿钱怕是都要花在初味轩了。

    王桦甚至还根据当初夏月初做的鲜肉月饼,提出了要做鲜肉汤圆的点子,让夏月初格外惊喜,很是表扬了一番。

    夏瑞轩虽然羡慕得眼睛都要红了,但还是一直记着姐姐之前跟自己说过的话,无论是学厨还是做事都更加认真用工起来。

    夏月初乐见如此,还特意给两个人设定了奖赏规定。

    两个小孩儿互相较着劲儿,眼见着飞快地成长了起来,做事也越发有章法了。

    就在这种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薛芹的婚期也眼看就到了。

    作为名义上的长兄长嫂,薛壮和夏月初是不得不出席的。

    夏月初最近忙得不轻,若不是吴氏提醒,她都把这事儿忘到脑后去了。

    好在吴氏心细,知道她忙,怕她不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把东西都给她准备好了。

    做娘的人,少不得要为孩子多多打算。

    吴氏心里是想,虽说薛家太过分,薛壮与家里感情并不怎么好,但到底是有血缘关系,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他自个儿不上心倒也罢了,但是夏月初若是不上心,就显得对他家里不够重视,万一在他心里留下疙瘩就不好了,少不得要影响小夫妻的感情。

    所以吴氏不但帮夏月初准备了体面的贺礼,还给二人都做了簇新的衣裳。

    她还拿着夏瑞松的月钱,自己又添了些,给夏月初买了支鎏金的簪子。

    “娘——”夏月初也是无奈了,“你缺钱用跟我说就是了,找大哥要月钱算怎么回事儿!”

    “找你要钱再给你买东西?”吴氏拉着夏月初进屋试衣裳,嗔怪地说,“如今还没分家,你大哥赚的钱交给我有什么不对?如今一家三口吃喝都靠着你,孩子上学也不用他们操心,还想咋地?”

    “娘,你别这么说,大哥给我做账房,也是凭本事赚钱,让你这么一说,好像我白养着大哥一家似的,让人家听了心里头怎么想。”

    “我这不就是跟你说说么。”吴氏一下子摊开四五件衣裳让夏月初试,见夏月初皱眉,忙道,“分家之后头一次回去,又是小姑子的婚事,怎么也得像样点儿!”

    夏月初知道吴氏是怕自己回去又被人瞧不起,受欺负,便顺着她各种试衣裳。

    结果吴氏看这件也好看,看那身也不错,干脆一股脑打包都给她带着道:“反正大壮说了,要租一辆马车自己赶车回去,也不怕多带东西,就都拿上吧,还好有个替换,总不能一套衣裳从回穿到走,让人笑话。”

    “好,好。”夏月初好脾气地应诺着,把衣裳一并抱起准备拿走。

    吴氏却又拎出个包袱堆在上头道:“这是给大壮做的新衣裳,你拿回去给他试试,有啥不合适的赶紧说,今晚还能抓紧改一改。”

    最后,薛壮和夏月初被吴氏打扮得跟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一脸无奈地坐上了回参顶子村的马车。

    两个人赶在成亲的头一天回去,村里众人看到马车停在薛家门口就已经很是惊讶了,再瞧见薛壮居然是自个儿走下马车的,简直都要惊掉了下巴了。

    等大家再看到薛壮和夏月初身上的穿戴,都已经快要惊讶不动了。

    薛芹看着夏月初穿着的衣裳,感觉比自个儿的还要精致体面一些,面上也有点儿挂不住。

    不过夏月初及时送上了一对儿银镯子添妆奁,才算是让她重新挂上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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