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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飒以前说过,说他每晚跟一群人在酒吧里的行为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狂欢”,当时他没有反驳,因为他觉得肖飒说得没错——

    活着已经够累了,为什么一定要去找那些所谓的“意义”呢?

    所以今天就算肖飒“大发慈悲”放他休息一晚,他也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回家泡澡睡觉。

    告别肖飒后,他开上自己的红色超跑,一路狂奔进了银滩路。

    熟悉的人潮,熟悉的音乐,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嚣。

    许久不见的沈大少的出来约局了,圈里的小可爱各个削尖了脑袋网上凑。

    沈笃看着身边一张张年轻的脸蛋,有几张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见,都是他一直喜欢的那一类小男孩,白皙干净,年轻纤细。

    哪个他妈不比唐堂强?

    草!

    他在心里暗骂一句,回身选了个顺眼的,名字都没问就带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脚底朝天,别说“开荤”,他连澡都好久没有好好洗一个了;进了酒店房间,面对小猫一样腰肢细软缠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像是身上腻了一层汗,有人碰到他就觉得恶心。

    他心里一阵厌烦,面上尽量压着不耐烦的态度,但还是忍不住把人推开,转身进了浴室。

    浴室的梳妆镜前,他脱去上衣,看着自己身上已经淡去不少的痕迹,偏偏脖子上露出来让人看见的地方有一块吻痕格外深,到现在还很清晰。

    他抬手一把挡住那块地方,心里更烦躁了,好像突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不知道肖飒跟刚才那个小男孩有没有看到。

    就算看到了,他们也会觉得在自己身上有什么痕迹,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拧开了浴室的水龙头。

    冲凉的感觉并没有让人觉得好过一点,溢满水蒸气的浴室反而让他觉得闷,喘上不来气来。

    他突然觉得哪里怪怪的。

    今天晚上的整个流程明明是他一直以来最熟悉的,去酒吧跟一群人进行“毫无意义的狂欢”,然后在里面找出一个合适的带走,回酒店做些成年人间“有意义”的事情。

    愉快的话,这个人接来下会短暂的陪他一段时间,做的还是那些在肖飒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无非吃吃喝喝、逛逛买买,然后好聚好散;如果不怎么愉快就更简单了,他会尽量满足对方合理的要求,钱或者东西,然后江湖不见。

    自从离开肖震峰,做回“沈笃”开始,他重复这样的生活好多年了,虽然谈不上有多么快乐美满,但他至少一直活得潇洒自在,从来没有哪一回像今晚这么别扭过,好像哪哪都不对劲。

    怀疑自己是最近在公司忙傻了,他在心里骂了肖飒句脏话,然后愤愤地关掉水龙头,下半身随便系了条浴巾就走出了浴室。

    房间内,刚才的小男生已经脱光了钻进被子里,露出的上截身子白皙光滑,靠在床头上,笑盈盈地看着沈笃。

    接下来的剧情傻子都能看明白了,更何况是“身经百战”的沈笃。

    他看着躺在床上那具年轻躯体,是他一直以来喜欢的那一款,找不出任何毛病;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见对方躺在床上,就莫名想起几天前酒店大床上的唐堂,除了遍布的吻痕,身材完美得像一尊石膏雕像。

    “沈哥——”见沈笃愣在浴室门边,半天没有反应,小男孩轻轻唤了一声,“你怎么了?”

    “愣着干嘛鸭?”他说着低头娇羞地笑笑,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床单,那里放着一个小小的盒子,“我都准备好了。”

    沈笃眯起眼睛看着床上熟悉的小方盒,心中瞬间涌出一万句脏话。

    草!

    他跟唐堂……

    好像就没有准备好该准备的东西……

    “你……”他看着床上的小男孩,指了指身后的浴室,“我习惯先洗澡……”

    “你也去洗一下。”

    浴室很快传出“哗哗”的水声,沈笃一个人怔怔地坐在床边。

    他满脑子都是唐堂那一身漂亮的肌肉,和走前那句——

    “我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他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个,只是因为这句话,他突然明白了自己这一晚上别扭的源头在哪里。

    其实他很清楚,人是社会性动物,没有人是不需要陪伴的,尤其是一个人的时间太久了,每个人都会觉得孤独——

    就像肖飒需要邹允。

    但沈笃更了解自己。

    他跟肖飒在一样的环境长大,从几岁大开始人生就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束缚着,肖飒的选择是反抗,但他只想逃离,安安逸逸地做回自己——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只是怕麻烦。

    本来活着已经这么累了,他怕麻烦。

    好不容易才重获自由,他也不想开始一段正常的亲密关系束缚自己。

    于是,他开始现在这样放浪的生活,他需要在那些一群人“毫无意义的狂欢”活动里寻找一点陪伴;偶尔遇到合心意的,也会把对方留在身边一段时间。

    他会付出大量的金钱,只需要对方付出少量的时间,给予一点陪伴,只需要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这样在彼此厌倦,或者大部分时候是他单方面厌倦时,双方都不需要有负罪感。

    本来,他以为自己可以这样过一辈子的。

    那时候肖飒还没有认识邹允,开玩笑时他还跟肖飒聊过,让肖飒去买一个养老院,等他以后老了,浪不动了,还有个地方可以打折。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今年他才二十五岁,好像就已经浪不动了——

    从刚才在酒吧喝酒开始到现在,他没有寻找到哪怕任何一点之前那种安慰或是陪伴的感觉。

    不管是刚才置身在酒店里的一群人中,还是现在酒店客房里面对那张他一贯最喜欢的脸,这些所能给予的慰藉似乎都不如那一句话有分量——

    “我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草!”

    他又低声暗骂一句,一拳锤向身旁的床框。

    因为忘记了自己右手的伤,他在一阵剧痛后才清醒过来。

    他匆忙起身,胡乱地找了一身衣服套上,在房间书桌的便签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一段话——

    酒店已经付过钱了,你可以住到明天,离开的时候不需要退房。想好了要什么可以告诉我,离开后就不用联系了。

    留下一张凌乱的便签后,他匆匆逃离了酒店。

    离开酒店时,入夜已深,银滩路的酒吧一条街内可以夜夜笙歌,但城市空荡的大街已然入睡。

    沈笃一个人开车驶过这个已经酣然入睡的城市,特地放下了红色超跑的顶棚,清凉的夜风使人清醒——

    偌大一座观海市,甚至偌大一个世界,除了形形色色的酒店,他似乎也无处可去。

    他开车经过震云集团总部的楼下,隔着一条街也能看到,顶楼的总裁办公室灯火通明——

    好像整个观海市只有肖飒还没睡。

    现在能让肖飒这台疯狂的机器停下来的,可能只有邹允的声音。

    沈笃安静的坐在车里,他想,或许他打一通电话也可以让肖飒停下工作来陪他。

    但他不会那么做。

    因为他不是邹允。

    他和肖飒是很好的兄弟,但注定陪伴肖飒的只能是邹允;而能陪伴他的那个人无论是谁,也都不会是肖飒。

    缓缓摇起顶棚,他将车驶向了郊外的方向。

    曾经他和肖飒最大的愿望都是能逃离那栋别墅,最终,他们看似都做到了——

    可肖飒有了邹允,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他,现在除了那套别墅,似乎无处可去。

    别墅已经很久没有人住,在肖飒跟他接连搬走后,连屋里仅剩的几个佣人都遣散了,不过好在他有请别墅保养的机构定期打扫维护,除了冷清点,起码还算干净,至少能住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公司有事情要忙,他会回公司帮肖飒,肖飒只要给他休息,他就会回到别墅去。

    没别的,他就是只要进了酒店的房间,就会想起唐堂半裸着上身和他说那句话的样子;好像因为那一晚的荒唐,唐堂这个人就跟酒店的房间绑定了——

    他觉得别扭。

    别墅在远离市区的郊县里,那一块连片的几个山头都是震云集团的地皮,当初以开发度假山庄的名义买下的,但最后除了那栋别墅,什么都没有,附近连个种地放牛的农民都找不到。

    为了一个人在那种“远离人烟”的地方活下去,沈笃差点没直接搬一座超市回去。

    但他本身不会做饭,后备厢载回去的都是饼干、泡面和一些速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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