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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他爸妈能答应?”明皙随口问道。

    “你问到重点了。”周浩一脸八卦地竖起大拇指,“当然——”

    “不能。”

    “据说啊,他爸妈就差拿链子给他锁屋里了,不过——”周浩一脸贼笑地靠近明皙,“后来让一个男的给‘偷走’了!”

    明皙嫌弃地白了周浩一眼,“人家家的事儿,你怎么知道?”

    “巧了——”周浩骄傲地扬了扬下巴,“你知道接他走这人是谁吗?”

    “路凡,攀阳市地下摇滚乐团近两年最火的乐队吉他手兼主唱!”

    明皙这么久还没哄好“前同桌”,现在自己都一脑门子官司,对别人的八卦实在没什么兴趣,敷衍地“哦”了一声。

    “就‘哦’吗?”

    周浩刚刚燃起的八卦之魂哪里甘心被一声“哦”就浇灭,他揪着明皙不放,一阵啰嗦。

    “一个是一中未来的高考状元,一个是地下摇滚乐队的乐手,跟你有关系吗?”明皙被烦得有点受不了了,“你这到底是八卦心,还是rocker魂?”

    “这不是……程可可喜欢去听地下摇滚演出么?我就跟着了解了点……为了共同语言嘛!”周浩“嘿嘿”地傻笑两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再说了,你知道一中为这事儿都闹翻天了吗?”

    知道今天这点儿事不让周浩说完,他是不会甘心的,明皙懒得搭理,只是挑眉盯着自己发小。

    “路凡骑着机车在一中校门口把人接走的,听说巨浪漫,跟演偶像剧似的!啧啧——”周浩夸张地砸吧砸吧嘴,“一中的小女生现在都在传,未来状元去当大哥的‘男人’了!”

    “听说路凡一头银发,巨帅!他们搞摇滚的是不是都那个味儿啊?”

    “诶——小明哥,你说——”他一边自顾自地嘀咕着,一边戳了戳明皙,“这个路凡和你同桌,谁帅?”

    “你说什么?”明皙后背离开栏杆,突然站直了身体。

    “我说,路凡在一中门口,对那个姓林的‘小状元’——”周浩夸张地一字一顿道:“当、众、表、白!”

    攀阳市的夏天来的格外早,正午的阳光刺眼,闪得明皙眼前白茫茫的一片。

    “我记得……林晗珏……是、是个男的……”他结结巴巴地拽住周浩,“两、两个男生……怎、怎么……表白?”

    终于成功地勾起了明皙八卦的兴趣,周浩满意地笑笑,上前仰头勾起明皙的下巴,模仿着古早偶像剧里油腻的动作。

    “我机车后座的位子永远留给你,你不要怕,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去哪里我都送你。”

    他夸张地模仿着传闻中那场盛大的表白。

    “我喜欢你!”

    说完他捧着肚子一阵狂笑,站都站不稳直接倒在地上,只留下明皙一个人脸色苍白,呆若木鸡地愣在当场。

    除夕夜在小广场上的那个拥抱后,明皙就一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

    他有爸妈,有奶奶和妹妹,他有一个无比幸福的家庭;他会和每一个人拥抱,却没有一个拥抱和那晚的感觉一样。

    周浩和他也是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密无间,但从来没有任何接触能让他像那晚一样——

    过电一般面红耳赤,又无法控制地心生向往。

    他喜欢赖在丁瑾瑜身边,就算现在丁瑾瑜不爱搭理他,可哪怕只是坐在丁瑾瑜身边数着对方的睫毛,他也会开心得忍不住偷笑。

    所有事情他都想第一告诉丁瑾瑜,看见丁瑾瑜趴在桌上,他一整天的心情都不会好。

    周浩总是一遍遍地提醒他,他们只是同桌,但他也知道——

    早就不是了。

    在丁瑾瑜搬走前就不是了。

    他们不可能仅仅只是同桌。

    可“朋友”、“兄弟”一类的词语也定义不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定义不了那种脸红心跳的心驰神往。

    因为他和周浩就从来不这样。

    直到这一刻,所有的彷徨突然就有了答案——

    原来,一个男孩子,是可以喜欢另一个男孩子的。

    是那种不一样的喜欢。

    明皙还沉在自己震惊的思绪,楼顶天台的铁门发出一声当啷的轻响,被淹没在了周浩夸张的笑声里——

    谁都没有发现,丁瑾瑜来过。

    他从跟丁一楠的饭局上“落荒而逃”,来到天台边刚好听到周浩声情并茂地演绎那句——

    “我喜欢你!”

    就这么一句话,他再次转身“落荒而逃”,撞响了铁门。

    之后一整个下午,教室门口的位子都空着。

    明皙发了十几条微信都没有回应,终于忍不住拨通了丁瑾瑜的手机。

    听筒里只传来一个机械地电子女声——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第39章 三合一万字章

    丁瑾瑜在楼顶天台的小门边听到了那句并不属于周浩的表白,  也看见周浩脸涨得通红,可他并不知道,那纯粹只是周浩自己笑太夸张憋的。

    他还看到了明皙发自内心的,  震惊的眼神。

    就这样,  没有任何前后文,  他逃出了学校。

    这么多年来学习一直是他最重要的事情,翻/墙对他虽然不难,  但逃课还是头一遭。

    他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脑子里碎片一样闪过玻璃杯里的热牛奶,  明皙那件好看的白毛衣,  明皙的酒窝,  和明皙的拥抱——

    还有那句挥之不去的“我喜欢你”。

    午后刺眼的阳光晒得他头昏脑涨。

    这是他第一次不敢面对那个叫“教室”地方。

    凭着童年的记忆,  他觉得自己快要把整个攀阳市都走遍了,最终居然停在了蓝花楹街的那家小饭馆门前。

    原来有些东西,走到哪里,都是躲不掉的。

    燥热随着太阳缓缓褪去,  晚高峰带来了汹涌的人潮。

    他无奈地走到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刷开一辆车子往回家的方向骑。

    不管怎么样,  太阳很快就要落山了,  既然走到哪里都躲不了,明天还要回学校的——

    他也该回家了。

    骑着车经过三中的校门前,已经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学生,他一口气加速驶过,  回神时已经停在了一个小巷的巷口。

    他停下来喘气的功夫,  看着脚边自己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

    上次也是这个巷口,是他正式去三中报道的前一天,和今天差不多的时间,  他也是一个人,等着迟到的丁一楠。

    他总是一个人,跟现在地上的影子一样。

    盯着巷口残破的半面围墙和上面拐拐扭扭的“拆”字,他突然低头笑了。

    这条小巷太特别了,特别容易跟人打起来。

    他把自行车停在路边,缓缓朝巷子里走去。

    上次他在这里等丁一楠,莫名其妙地跟人打了一架;后来明皙被王磊带人围住,居然也是在这条巷子里,他当时竟然没有注意。

    他走到当时明皙靠着的那堵墙面前,现在还能想起明皙当时狼狈又倔强的样子。

    “哟——”

    身后传来一个极不友好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瞧瞧,这是谁?”

    他回头,居然是上次追赶丁一楠的那个花臂男。

    “我这是该说着攀阳市太小呢——”花臂男眼神轻蔑地上下审视着丁瑾瑜,“还是该说,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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