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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王此刻也是惶恐。

    他本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以前在香陵的时候,不得上任圣上的宠,兄弟也不爱跟他来往,后来就把他打发到甘南这个偏远的地方来。

    原以为山高皇帝远,他在甘南也可以作威作福。

    没想到甘南还有两个狠茬,没办法,他忍了。

    哪怕甘南人调侃,甘南有三王,最弱的属他,人称绣花王。

    现在一个两个接二连三在他地界失踪,还不是普通人,前脚一个丞相,后脚一个外族王子,他是得罪谁了,要这样整他。

    他赶紧把手下的人派出去找……

    半年后。

    东悦的三王子还是没有一点的消息,东悦王大怒,那是他最宠爱的儿子,未来的东悦王。

    他也是为了表示对天罗的诚意,才派人去天罗求亲。

    未想却害了自己儿子的命。

    既然天罗如此无耻,也怪不得他出兵讨伐天罗。

    哪怕最终惨败,他也要为他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香陵顾府中。

    顾雷霆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倾之还是没有消息。

    他派了那么多人去找,结果只寻到了暗卫的尸体,再无其他,有人说顾倾之惨早山贼的杀害,也有人说,顾倾之是因为寻到了白丞相的尸体,伤心过及,自行了断,做了一对亡命鸳鸯。

    他怎么会信,他的女儿啊,他就这么一个女儿,他怎么都不会相信她会死去。

    “老爷,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倾之福大命大,肯定会没事的。”王英花挺着大肚子在一旁劝慰道。

    顾雷霆看着她的肚子,“外面风大,你怎么过来了?”

    “我担心你。”王英花走到顾雷霆身边,整个人依偎在他怀里:“自从倾之失踪后,你就睡的很少,整日愁眉不展,整个人都瘦了,我看了都心疼,要是倾之回来,看见你这样,肯定会怪我没照顾好你。”

    “来人,把炉子生旺。”顾雷霆把她扶到椅子上坐好,王英花这么多年没有孩子,这个时候突然有了身孕,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不想让他们顾家绝后。

    王英花也是笑的一脸温柔,摸着自己的肚子,心中暗喜,顾倾之的消失,真是天助她也。

    等着孩子生下来,他就是顾家的继承人了,顾家的一切就都在她的掌握中。

    第一百四十七章 表白

    埃洛特山脉是从甘南东部斜入的一个山脉。

    这里人迹罕见,各种猛兽出没。

    在埃洛特山脉的某一处,有个隐蔽的村子,村子人口不足五十人。

    这里的人与外界联系的非常少,所以特别的淳朴。

    顾倾之现在就住在这个山村里。

    阿默老爹就是她遇上的驾牛车的老头,由于地方口音,交流失误,被阿默老爹带回了他们的村子。

    到后来,她才明白,当时她问阿默老爹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阿默老爹以为他们饿了,就热情的把他们带回了家,实在是当时他们的形象的确糟糕,看着像逃难的人。

    到了布布村,没一个星期的时间,山里就开始降雪。

    这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

    大雪封山,若是执意离开,就很容易在大山中迷路,最后被野兽吃掉就有可能。

    所以,顾倾之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了阿默老爹家。

    村子的人许多年见不到一个外人,一下子来了两个外人,全都热情的去阿默老爹家串门,顺便把自己家里存储的肉类也带过去招待他们。

    顾倾之好歹是一个现代人,见多识广,口才也不错。

    说起故事来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山里人下雪没事做,以前是呆在自己家烤烤火看看雪。

    现在是去阿默老爹家烤烤火,看看雪,更重要的是听顾倾之讲故事。

    起先的时候,语言还是有点不通,顾倾之也算聪明人,下雪走不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听点情况,关键语言不通啊,不懂就学,一个月后,她能熟练的跟村子里人聊天了。

    顾三只用了十天,就把当地语言学会了。

    为此,顾倾之又把他揍了一顿,有这么聪明的傻子吗?

    “之之,他们说这个肉是狍子肉,还有这个说是野猪肉。”顾三献宝似的指着陶罐里的肉。

    “是吗?”

    顾倾之笑眯眯的瞧了两眼,前天陶婶送了两只野鸡过来,阿默老爹下的厨,山里人对肉一直都很大方,弄了满满一锅,吃的她满嘴都是油,喜滋滋的在旁边哼着歌。

    “之之,你想吃哪个肉?”顾三眨巴着眼睛,等着她发话。

    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双眼睛微微上勾,眼睛清澈见底,顾倾之无语的又把头偏一边去,她没有告诉这个傻子,他看人的时候,太专注,哪怕没有别的意思,外人见了,总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

    一个美的如同妖孽般的人物杀伤力是何等的大,别说她,布布村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每次都被顾三看红了脸,偏偏对方丝毫没有自觉。

    所幸,这个傻子大多数注意力在她的身上,不然迟早被人拐回家。

    “之之。”

    顾三一把捧住她的脸,把她扭向自己这一边:“那只狗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看它都不看我?”

    他很委屈,之之老是对他爱理不理的,这让他很伤心。

    在他心里,之之最好像他一样,时时把目光放在对方身上。

    顾倾之一囧,一只黑狗窝在火炕旁边,她刚刚发呆,那狗什么时候过来的,她都没有发现。

    不过,她也不打算跟一个傻子解释。

    “之之。”

    他带着委屈的语调把脸越靠越近,热气都吹到了顾倾之的脸上:“嗷呜,之之,你又挠我!”

    顾倾之优雅的收回手,弹了弹手指,斜了他一眼:“我有没有告诉你,没事不要离我这么近。”

    麻蛋,虽说对方是一个傻子,但也是一个成年男子。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能让人如此暧昧的靠近。

    他不懂,她也是懂的。

    “可是我不靠近,之之的眼中都没有我。”顾三越说越委屈,捂着自己的脸。

    顾倾之心中一叹。

    哎,这个傻子,有时候比普通人明锐的多。

    “把野猪肉给阿默老爹去,晚上我要吃蘑菇炖肉。”顾倾之随意转换了一个话题。

    “好。”

    顾三立马忘了刚才的委屈,欢欢喜喜的抱着罐子去隔壁屋。

    “之之姐。”

    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女子,编着两根麻花辫,羞涩的站在门边。

    顾倾之识的她,是陶婶的女儿,叫陶小花,很质朴的一个姑娘,嗓门响亮,唱的山歌非常好听。

    “快进来坐,外面怪冷的。”她笑着招呼人过来。

    陶婶平日里挺照顾她的,私下里,陶小花过来问她山外面的情况,她也是捡着热闹的几处跟她讲。

    “那个,他不在吗?”陶小花看了看房间,就顾倾之一个人,扭捏的问道。

    顾倾之一愣,他?

    不会是顾三吧?

    “啊,他跟阿默老爹炖肉去了,你要不要去厨房看看?”顾倾之试探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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