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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她落座,又回到厨房将冰箱里最后一盒什锦虾仁倒进锅里,随意翻炒了几下便装盘了。
我可不是故意谦虚,说了是“家常菜”真的确实都是家常菜,外面那一大桌子连同锅里的米饭都是老子刚才遛狗的时候在街口那家“惠民家常菜馆”里打包回来的。
不要说我对未来的嫂子不上心,盘子我还选了藕荷色的,跟她今天的风格特别搭。
其实我还炖了一锅鸡汤,现杀现宰的老母鸡,两分火候三个时辰,这个时节喝最最养人。可惜那是留给我哥的,一滴我都不会给她喝。
我开了瓶红酒,端着林染笙最喜欢的手工水晶杯欢迎她的到来。她笑颜如花,认真地品尝了每一道菜,对我的“手艺”简直赞不绝口。
二十多块钱一个菜,这一桌加起来不到两百。
唐晓婉是唐氏的千金,我想以她的身价应该还没机会吃过这种“惠民大餐”。
——今天,爷也算是带她开开眼。
几个星期以前,唐氏这两个字对我来说除了是个能经常从电视机里听到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牛逼,但我最起码想明白了丁沐哲之所以能活得那么油滋水亮的,既不是因为他是个战地医生也不是因为他那个悬壶济世的父亲,他的豪车他的名表他那一身恨不得闪瞎人狗眼的行头大概都归咎于他有个姓唐的母亲。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这个叫做唐晓婉的女人,愿意和我哥在一起,到底图什么呢?
——她不缺钱,不缺地位,是个男人能给她的东西她都有了。
而且比起我认识的大部分的女人,她更漂亮更聪明也更主动,这点从我和她为数不多的两次见面中就能看出来。
至于说爱情,我觉得那玩意儿甚至不该是她会去考虑的东西。只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摞起来比她唐氏的中央大厦还要高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挑来选去,竟然找了个冷冰冰的瘸子?
这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此刻看着唐晓婉的时候我突然间好像就明白了什么,忍不住便低头笑了。
她想要的东西——哥,你真的给的起吗?
“你笑什么呢?”唐晓婉放下筷子,饶有兴致地歪头看着我问。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你,你指着我问丁沐哲‘这人是谁?’我当时真是被吓一跳,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那后来也不见你请我跳舞?”她好像在撒娇一样冲我眨了眨眼。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我压根儿就不会,我可没我哥那么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了,弹琴跳舞这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了。”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一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我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我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的对话我们都给足了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再按这个节奏聊下去,恐怕真的要变成相敬如宾的家宴了。
——两百块钱也是钱,不能白瞎了。
“晓婉姐……”我轻声唤了她一下,垂眸含笑地问:“我……还能叫你晓婉吗?加个姐总觉得怪怪的。”
她拢了拢头发,很大方地莞尔一笑,“哎,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拽的吗?怎么现在还学会客气了。”
“谁让你冷不丁跟我哥好上了。”我撇了撇嘴,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说:“我哥那个人,在家里整日就是长兄为父的作派,凶得不行,以后你慢慢就知道了。”
她又笑了笑,低头拿起筷子随意翻动了一下餐碟,没说什么,也没有吃我夹给她的菜。
这个女人的优雅中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骄傲。而且她还很年轻,这份骄傲中更是隐藏了一把锋利的刀。
这一点其实和林染笙很像。
曾有媒体评价过林染笙,说他表面端庄随和,实则自命清高,经常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人家是痴迷于艺术的小王子嘛,“自命清高”这四个字并不会有损于他的形象。
于是他就游走在这层层的壁垒之下,用高雅掩饰他的挑剔,用冷傲掩饰他的残酷,用所谓的痴迷艺术来掩饰他对这人世间的厌恶。
二楼有一间琴房,就在我卧室的隔壁,里面摆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痴迷?那是个什么境界咱是不懂,我只记得从我住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钢琴的声音。
饭后,我和唐晓婉端着酒,肩并肩地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美其名曰等我哥。
我和她碰了下杯,随意问道:“为什么会和我哥在一起?”
她没有拒绝和我坐在这里,没有拒绝和我喝酒,自然也不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其实一开始,是因为家里长辈的撮合。”
“哦?”我挑了挑眉看向她,又问:“那你觉得我哥这个人怎么样?”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桃红,这让我突然觉得她接下来的话很可能是真情告白之类的。
“我和你哥算是从小就认识的,除了他在音乐上有过人的天赋之外,在我的印象中他还一直都是一个很自律的人。还有些……怎么说,高冷吧。我们这个圈子其实有些复杂,而他是那种很少见的不滥交的男人,我甚至从没听到过关于他的绯闻……”
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说得倍儿真诚,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少女思春般的情怀。
——难搞,真他妈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啊。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便笑了,直接开口说道:“唐晓婉,没劲了啊,你想让我相信这就是你喜欢林染笙的原因?”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以我们现在的身份,这个问法一点都不合适。
“林落,那你又到底想问什么呢?”她收起了笑容,浅抿了一口杯里的酒,平静地开口说道:“林染笙长得帅,有名气,和他出去很有面子。而且他对商业没有兴趣,将来也不会涉足我的产业。这么回答,有劲了吗?”
这个女人太骄傲了,她的刀锋当然不可能让她一再地忍受挑衅。
“我想问的是,林染笙他有什么地方让你唐晓婉觉得——值得挑战?”
说到这里,我把酒杯摔在了桌子上,有些赌气地别过了脸,连声音都拔高了一度,“说真的,我哥那个人整日跟个冰块儿一样,他到底有什么好的?还是说他有什么方面特别厉害?”
这是句非常冒犯的话了,放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许就甩我一耳光了。
但我猜唐晓婉不会。
果然,她听完这话后不羞不气,反倒是噗嗤一声就乐了,“林落,你这是……在吃你哥哥的醋吗?”
我转过头直视着她没有说话。连蒙带骗地跟她周旋了一个晚上,面对这个问题我突然觉得有点累了,到了嘴边的谎话都懒得撒了。
她也看了我许久,此刻的眼神却越发地明亮清澈。
她忽然勾唇一笑,靠近我的肩头含情脉脉地说:“林染笙当然是值得挑战的,他自律又清高,说得好听些还真是出淤泥而不染。要知道像他这种人,但凡肯回头看你一眼……”
“你就是他的命了。”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篇全员的三观好像都不是很正耶,这算不算是雷点啊,现在才想起来说是不是有点晚了(挠头)
第40章 疯狗
——这下我是真的笑了。
唐晓婉想要什么?
她想要林染笙的全部,她想要那么个冷冷清清的人为她生为她死?
你野心够大的啊姑娘!
我那么放在心尖上的人,恨不能绞尽脑汁摇尾乞怜自作自贱就只为换他个笑脸。
你可以站在他身边,和他十指交握,和他两两相望,拥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这些对你而言都只是个挑战?
我拈起她的一缕长发,放在鼻尖嗅了嗅,望向窗外的黑夜淡淡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疯的。”
她抽回身,笑了笑,倒是对我这句话不置可否。
疯好啊,正和我意。老子还真怕你是个纯善的良人,连个缝儿都没给我留呢。
既然这么喜欢疯,那就让我陪你疯好了。
至于我哥,你一个指头都别想碰。
林染笙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和唐晓婉正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因为聊得太高兴了我们已经喝掉了两瓶红酒。
他看到此情此景是个什么心境我是懒得揣测了,反正当着唐晓婉的面,他当然不会撕破那副苦心经营的皮相,甚至还为没能赶回来陪我们一起吃饭稍微表示了一下遗憾。
我笑着说没关系呀哥,有我在呢,我陪唐小姐聊得好着呢。
反倒是唐晓婉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了身,坐到了对面,柔声细语地询问了他一番旅途劳不劳累啊,演出顺不顺利之类的暖心话。
林染笙看着她,面带微笑一一作答,全程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半毫。
不服不行,这差距立时就显现出来了。
想想也是,任谁辛苦劳累了几天回到家后,都不会想看到一个可着劲儿拱自己家后院的狗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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