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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就是心虚了,怕我回家之后告状。”文颂嫌弃地挂了电话。

    校道尽头没了树荫,秦覃示意他往自己的影子里躲一躲。

    “走这边,小少爷。”

    小少爷身娇体贵,晒会儿太阳就能脸红一下午。头一回见到还纳闷是在害羞什么,后来才知道只是皮肤薄比较敏感。

    不仅陪吃陪玩,还给遮太阳。

    感天动地师兄情。

    “早上看天气预报还说会下雨呢。都是秋天了,怎么太阳还是这么大。”

    文颂一边走一边絮叨。路口刚好赶上最后几秒绿灯,正要往对面冲,一言不合被命运捏住了后颈,“……干嘛!”

    “走反了。”

    秦覃拎着领子把人拖回来,转了个方向。

    “下完雨就会降温的。”

    C市和他故乡的气候不一样,干燥又闷热,这几天听他祈雨不是一回两回了。

    起初他还会问路程规划,后来就连问都懒得问,完全听从安排。一边嫌弃天气太热走路太累,一边又对城市好奇,一问“去不去”就立马支棱起来跟着跑。

    就又懒又爱玩,没见过这样的。

    地标性的景点去过一遍之后,玩的地方对他吸引力就不太大了,还得是听见吃的支棱得更快些。

    今天来尝的馆子招牌是鸡丝浇面,口味偏清淡,用料丰富,底汤精心熬炖尤其鲜美。

    两人对吃食的口味相近,但都是喜辣偏重口的,能让秦覃推荐的清淡口味,想也知道得是特别美味才行。文颂吃得鼻尖冒汗,满意地给予认证,“真不戳。”

    “二位吃得开心就好啦。”店员笑容满面地托着餐盘过来,“这是店里赠送的小甜品。”

    文颂看着她对秦覃多加笑容,心叹跟着帅哥混饭就是这点好处,最近去的每家餐馆服务都很热情。

    但可惜今天送的是两份焦糖布丁。他还没出声,秦覃先开口说不能吃蛋,会过敏。

    店员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这样……帮两位换成桂花赤豆小元宵,可以吗?”

    文颂笑着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好说话:“谢谢啦。”

    会过敏的人是文颂。一起吃过几次饭不难记住,秦覃随口道,“可惜了,我做蛋包饭很拿手。”

    “你会做饭吗。”文颂好奇心起,“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也想尝尝。”

    “不是说过敏么?”

    “也要分剂量的啊。有句话就说,‘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连喝水达到一定剂量都会中毒呢。”

    虽然对具体的剂量不太确定,但就是这么个道理,“同理可证,我尝一点点应该也没事。”

    秦覃问,“那过敏了会怎么样?”

    “会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身上还会起很多小红疹。不过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

    说起恐怖的经历,他却还津津乐道,“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嘛,对过敏会死人什么的还没概念。明知道会难受还偷偷吃布丁……你猜是为什么,首先排除因为布丁太好吃。”

    “为了得到照顾吗?”

    秦覃自以为思路正确,“很多小孩都会希望自己生病,因为知道大人在那时候会比平时更温柔。”

    “猜错了~是为了测试致死量!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

    “……”

    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很意外吗?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秦覃没有接话,不知想到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声道,“普通也很好。”

    文颂叹气。

    “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酸溜溜道,“连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

    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

    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细白莹润,没有明显的骨节感,也没有突起的筋络,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夸赞,“小肉手也很好看。”

    谁小肉手啊。

    文颂只接收到嘲讽。

    他坚信自己只是因为骨架小才显得有肉,但当下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话破坏了食欲,放下勺子哼了一声,“不吃了。”

    秦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那别浪费。”

    文颂:“……”

    一口气刚堵在嗓子眼里,他又被别的地方转移了注意。

    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条环形的小尾巴,像戒指一样绕在指根上。之前瞥到过一次,以为就是戴了尾戒,今天靠近看才发觉其实是纹身。

    文颂小心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纹路嵌合在皮肤里,平滑无异,“是猫的尾巴吗?”

    “嗯。”

    “为什么纹这个图案?”

    被摸得有点痒,秦覃也瞥了一眼,“我以前养过一只猫。”

    “哇!”

    “后来死了。”

    “……”

    今日鬼故事成就也达成了。

    文颂遗憾又了然,“所以纹在身上当做纪念啊。”

    纪念?

    他搅和碗里的元宵,忽然也没了继续吃的兴致,语气意味不明,“只是中二期的遗留物。”

    “你们怎么都这样……蓝岚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也吵着要去纹一个。”

    文颂幸灾乐祸道,“怕被家里打还串通了一圈朋友要帮着瞒住。后来图都选好了,听说纹身很疼就又怂了,最后不了了之。”

    “不怎么疼。”秦覃说,“但后悔的几率很大,没有去纹也不可惜。”

    到底是师兄,阅历丰富多了。他收回手,文颂视线忍不住追随,再多看两眼,“你记得学校里的流浪猫吗?就是去看‘城市之眼’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宿舍楼背面遇到的那只。跟它的尾巴花纹也有点像。”

    “背上有白色圆圈的那只吗?”

    “那明明是个爱心!就是因为背上有圈爱心形状的白毛它才会那么得宠啊。”

    甚至有人从别的学校过来投喂,都快成网红猫了。

    “看不出来。只是基因控制的显性特征吧,人总是会在莫名其妙的东西上给予情感寄托。”

    “……”

    文颂托腮看着他,深沉地惋惜。

    帅哥的脑回路怎能这样,毫无浪漫可言。

    “它也不是流浪猫。”秦覃说,“有家的,晚上会回南门保安室睡觉。”

    只是自己偶尔跑出来时会被很多人围着观赏,才看起来像是没有地方可回。

    “你连这个都知道?”

    “大一有一天忽然犯……好奇,就翘课跟着它去找,不吃不喝不睡觉地跟了一天一夜。”

    “……”

    每次跟他出来都能听见些新鲜事。文颂哑然失笑:“好怪啊你。”

    这句话在他口中意思就和“你好有趣”差不多。在网上聊天和亲耳听见的语气统一,出现频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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