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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要去,快点。”握紧的小拳头放在胸口处,千羽一脸斗气昂扬,他立志要让自己的小倌馆超过雅芳阁,成为京城最大的小倌馆。

    付璞直摸冷汗,看小王妃这样子,谁也劝不住的,答应一声,“好”然后转身立马找人去通知王爷,也不找小厮了,直接一挥手派暗卫去了。王爷呀,您可千万要快点回来,在事情无法挽回之前能够拦住小王妃。

    千羽等了半天也不见付璞来叫他,只好自己跑出去看了,只是刚跨出书房的门,忽然天旋地转,被扛在了一个人的肩上,“啊——”千羽吓得一声惊叫。

    “是我。”熟悉的声音却透着浓浓的怒火。

    “呃,轩轩?”身移影动,景物变换,瞬间回到了留轩园的寝室,被放到了床上。

    “我听说你要去雅芳阁?”

    呃,轩轩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千羽吓得往后缩了缩,抬眼瞅着黑着脸的冰块,小心翼翼的说道,“轩轩,你听我说,我就是想去看看雅芳阁是什么样的,你也知道我想弄个小倌馆的,我不知道要怎么装修,所以想借鉴一下啦,我没有别的意思。”

    “真的……只是这样?”长轩自然不相信,也许小人说的是真的,但却不是全部,他就不信千羽没其他的想法。

    呃,千羽心虚的低下头,怎么轩轩什么都知道呀,他确实是想顺便看看美人的,不过打死他也不能说实话,小声说道,“真的。”

    ?

    第154章 番外十招工

    长轩抱臂,居高临下的冷冷斜睨着千羽,心中却是气的不行,小人真是越来越胆大了,居然都敢跟他撒谎了。

    卧室中一时安静的可怕,千羽只能听到自己的唿吸声,心中那叫一个苦,心说他摊上的这主怎么就这么精明,他想什么都能知道,想瞒都瞒不住。

    “轩轩”千羽声音小的如同蚊蚁,“我想把小倌馆开成京城最大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想先了解敌人的情况,这样才能知道对方的优点缺点……”小小声的,千羽解释了自己的一堆理论。

    看着小人怯懦的样子,长轩心里也不好受,叹息一声,长轩坐到床上,把软软的小身体搂进怀中,“你呀——,算了,不就是想了解雅芳阁吗,我派人去,不准你自己去。”允许他开小倌馆已经是自己最大的让步了。

    千羽撅起小嘴,白嫩嫩的手指戳戳那厚实的胸膛,不甘不愿的说道,“好吧。”派人就派人去,其实他自己有了大概的想法。

    低头亲亲那柔软的唇,“那就派付璞去吧,我还要去皇宫一趟,你在府里等付璞回来就行,月霄跟月曦也差不多要回来了。”

    “恩,知道了,你去吧。”有些恋恋不舍的起身离开长轩的怀抱,他怎么觉得轩轩这个王爷比皇上还忙呢,一天到晚的不着家。

    长轩似乎能听到千羽的心声,刮刮**的小鼻子,“我就这两天要忙,然后就能清闲了,到时我带你出去散散心。”

    “真的?”大眼闪闪发光,“那我要去百草园。”他对医仙小盆友的百草园好奇的紧,可是慕零说什么都不让他去,说他去了他的那些花花草草们就要遭殃了,说的他有多么可怕似的。

    “好。”理理千羽有些凌乱的头发跟外衫,长轩放心的走了。

    没了男人的看管,千羽从床上爬下来又跑回了书房,这次没有再犹豫,拿起毛笔,虽然拿毛笔的姿势还不是很对,噌噌噌几下把脑中的想法勾勒了出来,不过除了他自己外人是看不懂的,那上面也就几条简单的线而已,千羽却满意的当宝贝收了起来。

    虽然借鉴很重要,但是也很容易受影响,不好创新,而他自己设计的有现代的元素,就凭这一点,肯定能推陈出新。

    “主子”凌霄阁的人果然不同,这才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付璞就回来了。

    千羽知道给王爷报信的一定是这个人,但却讨厌不起来,招招手,示意他过去,说道,“你不用跟我说雅芳阁了,我需要几样东西,你帮我找来。”然后在纸上一边画一边详细的解释起来。

    付璞仔细听了听,大概明白了是个什么东西,说道,“主子,您说的这琉璃水晶灯并没有卖的,不过,属下可以找人造出来。”

    “那就好。”千羽不管怎么来的,只要能有就成。其实他说的就是现代形状繁多的奢华吊灯,只不过简化了很多。

    萧白给他的那幢楼是三层的,不过中间完全通到了楼顶,正好可以装一盏吊灯,既好看又可以用来照明。

    “不过时间可能要长一些,大概得半个月左右。”

    “没关系,我能等,呃,对了,你再帮我找些人,我要重新粉刷一下客居。”客居是他为小倌馆起的名字。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

    这一切都吩咐完毕之后,千羽才发现天都黑了快,揉揉还在发酸的腰部,打个哈欠,第一次发现时间过得这么快,果然有点事情做是正确的。

    半个月之后,小倌馆跟布店终于都重新装修完成。

    布店起名为羽坊,除了卖布之外还有成衣,也接受衣服的订做,后两项是天华布庄没有的,也算是开拓业务了。原来的一间大屋一分为二,外间卖布,里面的一间则裁制衣物。羽坊的主事者是千夜从天华布庄调来的,叫刘川,曾经是天华布庄的副管事之一,四十左右,两撇八字胡,干干瘦瘦的,一副精明相。不过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千夜出手相帮,因此对千夜忠心耿耿。

    千羽转了一圈相当满意,装修的风格延续了天华布庄的奢华却不高调的风格,千夜也准备对外宣称这是天华布庄的分店,装修风格相同也容易让大家接受。

    转完羽坊之后,千羽奔进了对面的客居,这里相比于羽坊,那可以说的上是相当的华美了,美轮美奂,犹如天上的宫殿,最显眼的则是最中间的吊灯了,完全使用透明的琉璃石雕刻成的。吊灯最中间是一个大灯,里面是一颗夜明珠,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可以发光,在大灯的四周则是两圈小灯,一上一下,那里放的是蜡烛。到了夜间,只需这一盏奢华的吊灯就可以照亮整个木楼。

    门口的匾额上”客居”两个大字则是皇上的笔法,苍劲有力,而且上了金色,阳光一照,闪闪发光。

    一楼是个大厅,只有北面有几间房屋,那里是厨房还有杂役居住的,二楼房间多一些,大概十来间的样子,千羽都重新布置过,那是给小倌住的地方,三楼只有三间房屋,南面的一间最大,左右各有两间略小一些。

    千羽准备让红牌兼老鸨的子君住在这里,右边那间小的留给自己,以备不时之需。

    上上下下转了几圈,千羽笑的眉眼弯弯,显然十分开心。

    付璞跟在小主子身后,心中却感叹不已,没想到主子还有这般才华,生生一个破烂的小楼给整成了奢华的宫殿,对主子的崇拜之情好比火箭般噌噌的往上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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