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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还没怎么吃呢!竟然就被他捷足先登了!
啊,我的球球!这我可不能忍!
失去半个我最爱口味冰激凌的悲痛让我顾不上其他,我想也没想就扑上去,不偏不倚地吻住了他。
芝士和蓝莓甜甜香香的味道瞬间萦绕在柔软的口腔中。
凉凉的冰激凌和热热的唇舌交融在一块儿,感觉奇异又刺激。
接吻中迷迷糊糊的大脑再次停止工作,某个喘息的间隙,我愈发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
反正都亲过了,还不如多亲几次赚回本,其他事情以后再说……
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理智”小人像碍事的蚊子一样嗡嗡叫着。
这是错的,你又犯错了,你还记得你要让他忘了你么?
奚容有点凶的咬了我一口,大概是惩罚我在这种时候还开小差,我缩了一下舌头,却也不甘心就这么放开他,痛了一下便接着热烈地迎合了上去,脑子里那个发出一点点不和谐声音的家伙彻底被我遗忘在了后头,淹没在了滚滚浪潮之中。
我们在下午时分到达了五青镇,车子开在新铺的水泥路上,周围新建的房屋拔地而起,颜色鲜艳明快,我意识到我确实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了。
我趴在窗边兴奋地打量着焕然一新的城镇,这边和我跟奚容居住的城市不同,依然保留着不少自然农庄的痕迹,连空气都似乎少了大城市的油烟味,格外清新。
我快乐地吹着风,奚容却在这时候关上了窗,他仍搭着方向盘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只叮嘱道:“当心头。”
哎,要不要这么紧张?
我讪讪地缩回身子,不再说什么。
进了城之后,我们很快到了一处清雅别致的农庄,我依稀有点印象,似乎以前和奚容来的也是这一家。
大门口古色古香的木牌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发财客栈”。
别问我为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还能记得,实在是这家店的店名俗得叫人印象深刻。
奚容把车停在门口,约摸现在是工作日,也尚未到旅游旺季,客栈外只有我们一辆车,孤零零的。
我戴着口罩和棒球帽,再次确认了一遍自己的仪容没有问题,才慢腾腾地下了车。
我本也不是个特别讲究的人……但总归要出门见人,但叫老板看到我那红红肿肿的还破了皮的嘴唇,恐怕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猜出发生了什么,着实怪不好意思的。
奚容已经把行李提了出来,一个稍有些啤酒肚,长相憨厚可亲的中年男人一阵旋风似的从客栈跑出来,忙不迭地道:“诶,这位贵客,我来我来。”
随后他的话语顿了一下,在看清我们的样子之后惊喜地道:“是你们?”
我倒没想到他还记得我们。
“陈老板,好久不见啊。”我叫了一声,陈老板全名陈旭,许多年以前,大约是我大学还没毕业那会儿,曾和奚容来过这边,当时我们下榻的就是这间客栈。
那时陈旭就是一个风风火火的胖子,笑起来连眼睛都看不见,如今看起来身材倒是“苗条”不少。
他看起来生意挺红火的,客栈外墙和大门都装饰一新,停车场也比原先大了不少,连门口横栏的油漆看着都是新刷的,我着实为他高兴。
我虽然严格意义上也与他素昧平生,但此刻却也升起了一种旧地重遇故人的感慨。
“……你是,小阮吧?稀客稀客。”陈旭热络地请我们进门,“还有这位,我记得可清楚,奚大医生,最近可还好?怎么想到这个时候过来玩?”
奚容同他寒暄了几句,陈旭随口说:“小阮真是好久没来了,是学业太忙?每次奚医生一个人过来,咱们店里那些小姑娘哟……”
他打了个哈哈,没再说下去。
我顿了顿,隐约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些别样的意味来。
我竟不知,我过世后的这段时间,奚容似乎成了这家店的常客……?
怪不得一眼就被老板认出来了……
陈旭一路同我们闲聊着,又忙前忙后地替我们搬运行李,脚踩在有些年头的木质楼梯上,我们在他的带领下进入了顶楼的一间大房间。
在开门的那一刻,屋内似曾相识的布置似乎令我产生了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我跟奚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
我们也住在这间房间。
进了店,奚容的手一直牢牢地牵着我,一路上都没放开。
我不知他是怕我摔了还是怕我丢了,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心理,我也并没有松开他,反而暗搓搓地乐在其中。
耳边,我听到陈旭好奇地问道:“你们感情可真好啊,我以前就很好奇了,你们是什么关系?兄弟?叔侄?”
奚容清淡的声音悠悠入耳,却令我怔愣在了当场,浑身的血液直冲头顶。
奚容说:“他是我爱人。”
第41章
我一直觉得客栈老板是个很神奇的职业。
你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着他们在你这里稍作休息,却也要目睹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地离开,没有人会永久地停留。
身在其中,也身在其外。
就像一张碟片,忠实着记录着每一段来去匆匆的旅途、一张张陌生的脸孔,他们在此处相逢过一程千人千面的人生。
我跟奚容一小段短暂却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的过去,也好像被印刻在了这间陈旧雅致的木屋中,随着大门打开缓缓开启。
父母去世后,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念书,我没有家,于是寒暑假对别人来说是假期,对我来说却是苦刑。
放暑假前,同学和舍友纷纷开始打包行李,四处拉人帮着抢火车票,我就像个完全被隔绝在热闹之外的旁观者,整一个孤家寡人,冷冷清清。
虽然奚容愿意照应我,我也时常找借口赖在他家过周末,但我之于他到底是个外人,没有一整个假期都在他那儿蹭住的道理。
尤其是我发现自己对他抱着非同寻常的心思后,我愈发担心惹他厌烦,凡事更加小心看他脸色,生怕他一个不高兴就把我扫地出门,那我的第一次恋情可不就得胎死腹中了,到时我可没找地哭去。
于是大三暑假那年,同往年一样,我申请了留校。
只是一考完试,我的室友们就如急于迁徙的候鸟一样飞走了,偌大的宿舍便只剩下我一个人,凭空连需要打扫的空间都多出来好几倍。
我花了好几天把空下来的宿舍清理了一遍,结果也不知是不是吸了太多灰尘,后几天喉咙就不太舒服,老是想咳嗽。
我跟奚容说过我找了一份实习,这样放假了也不至于没事做,结果好巧不巧,这几天办公室的冷气也开得超足,于是我毫不意外地彻底感冒了。
我有点提不起劲,而且这份实习的实际工作跟之前面试时说好的也不太一样,可能因为公司到了淡季,派给我的全是打杂的活,什么买咖啡呀、打印文件、取快递之类的。
我实在觉得挺浪费时间的,便向老板提了辞职,反正实习生嘛,原本不过就是拿着一天一百块的死工资,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劳务合同,我真想走老板也不能硬拦着。
辞了职,我在宿舍昏天黑地地睡了几天,不知日夜,反正不是吃就是躺在那儿,过得相当颓废,有时我睁开眼天都已经黑了,就随便到门口的小卖部去买碗泡面填填肚子。
我没跟奚容说我辞职了这事儿,他以为我还在上班,也很少打扰我,因为我跟他讲过有时候下班晚我就在公司和同事吃饭了,让他不用等我,之前几个假期都是这样,他应该也习惯了。
我俩有时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毕竟也没什么可聊的——
只有我晚上睡前会给他发一句晚安,大概率情况下他还不会回我,手机通常只会在第二天早晨六七点的时候收到一个“早”字。
这么硬熬了几天,靠着年轻人强大的恢复力,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人懒久了就越发不想动弹,本来想着再找一份实习,拖了一星期了我连简历也没投,就这么在寝室里一日日地蹉跎时光。
孟老夫子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着实不错,回想起我妈刚去世那两年我经济拮据,人在绝境下都格外充满了斗志,那时我一天打两份工都不嫌累的。
到了现在,我也算存了点小金库,也不至于饿死街头,这不,一下就打回原形了。
人一无聊就容易东想西想,我没什么别的爱好,就爱想奚容。
某一天,我瘫在床上,盯着空空荡荡的天花板认真思考了一下我追他的成功率,最后无奈地得出结论,以我对奚容的了解,他就是一块坚固的铁板、难登的冰山,俗称——“不可能”的难度。
我甚至都难以想象奚容对一个人动心的样子,也或者,对我动心的样子。
可话虽如此,我却总不太甘心,就好像心里有一只毛毛虫在爬来爬去一样,弄得我痒痒的,总想试试,说不定……他就真被我拿下了呢?
这个危险的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我心中愈发滋长,到后来简直占据了我全部的心神,叫我蠢蠢欲动,我像魔怔了一般,睁眼闭眼满脑子都是奚容的脸、奚容的样子、奚容的声音……这导致在那一段燥热的夏天我床头的纸巾消耗地比任何时候都快。
随后,在接踵而至的贤者时间里,我又时常冒出些无比悲观的念头——
好惨,只能自给自足,可我能咋办啊。
我又睡不到他。
甚至有一回夜晚,我正进行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关键时刻,床边的手机突然叮铃铃地响起来,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撇了一眼,只见黑暗中闪烁的手机屏幕上分分明明地显示着两个字。
“奚容”
然后也不知哪儿来的冲动劲,我立刻非常不争气地把自己的手弄得一塌糊涂。
我喘了几秒,才抖着手按到接听键。
“喂?”我哑着嗓子问,“奚容,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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