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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竹甚至来不及调整自己的表情,万一脸部线条暴露了他慌乱不堪的内心,又要怎么办……
可他很快就意识到,慌乱并不只属于他一人,沈枫脸上同样只剩错愕。
这短暂的、只属于两人的目光交汇蓦地被人打断,那位高管走到两人中间,对着沈枫笑道:“这位是沈敬竹。”
随后又面向沈敬竹:“他是红旗的总经理——”
沈敬竹滚了下发干的喉头,不等高管说完,主动开口:“哥,我们有四年不见了。”
就因为这么一个寻常的称呼,沈枫浑身上下都是刺骨的冷。
他刚刚脑海里滚过的那些青葱年少的岁月,就像是被谁按下了暂停键。眼前人不是属于自己的少年,而是那个声嘶力竭大喊着“你只是我哥”,随后消失不见的弟弟。
满涨的情绪与思念在这个时刻消退,最后在高声吵闹的酒桌上,伴随着滚进胃里的烈酒,化为一缕抓不住、摸不到的雾气。
沈枫和沈敬竹似乎对于接下来的饭局都有些心不在焉,沈枫目不斜视地一根接一根抽烟,而沈敬竹窝在椅子上玩手机。
如果有谁能看一眼他的手机屏幕,就会发现沈敬竹对着一张老旧的照片发呆半个小时以上,而照片里没有人物,只有一个四合院大门。
比他俩还不在状态就是李潮,虽然沈枫和沈敬竹不约而同地说他们在早年间是邻居,然后沈敬竹就认了沈枫当哥哥,但李潮又不是个傻子,把之前沈敬竹莫名其妙的话语和沈枫串在一起,也能想出来个大概。
什么邻居哥哥,都是一个姓,分明就是沈敬竹说的亲哥哥吧!
再往深层想想,沈敬竹说自己在北京有家,可是这段时间一直住在李潮安排的宾馆里……这八成就是个兄弟不合的伦理大戏。
李潮惨淡地想,这次合作肯定要黄了,他的奖金恐怕也会随之“拜拜”。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饭局结束后,沈枫主动开口要送沈敬竹回宾馆,并且沈敬竹也没有拒绝。
李潮看着他俩一同坐进车子的后排,自言自语:“难道是兄弟友恭,久别重逢的温馨剧本?”
沈枫和沈敬竹才不知道李潮跳脱的心思,沈敬竹对司机报出宾馆名称后,便用头轻抵住车窗假寐。
沈枫的余光注意到身边人阖上了眼,逐渐不受控地偏过头,用直白的目光碾过沈敬竹清俊的面容。
他似乎瘦了一些,以前就不大的脸庞更显精巧,仿佛用一只手掌就能遮住。
沈敬竹身上除了有酒气和烟味,还有一股不容忽视、淡薄的草木香。
是沈枫最熟悉的味道。
沈枫几乎是无意识地前倾身子,他此时像是位瘾君子,亟待用沈敬竹身上那丁点的味道“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时,车子压过一条减震带,沈敬竹的头不受控地轻磕了下窗户。他茫然地睁开眼,鼻息在咫尺之间和沈枫的交汇在一起。
沈敬竹先是呆呆地看了沈枫几秒,随即身体后仰,笔直的脊骨紧贴在车门上。
十分疏远且有戒备性。
沈枫愣住:“抱歉,我想拿你前面的杂志。”
沈敬竹没说话,伸出手指拨弄副驾驶座后面的杂物空间,问:“你要哪本?”
沈枫顺势凑过去,膝盖虚抵住沈敬竹的,刚准备开口,前面的司机便友好地提醒:“沈总,您这边也有杂志,是一样的。”
沈枫:“……”
他一时间根本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得不情不愿地退回去,随手抽出一本翻开。
司机再次好言劝慰:“这么黑您看得清么,别看坏眼睛。”
“……”沈枫有些不耐烦,“我就想看看图片。”
大概是平时沈枫没什么架子,年纪也和司机相仿,两人关系比较好。所以此时司机才能毫无顾忌地开玩笑:“什么图片非要现在看?你喜欢的女明星的写真照?”
正巧,沈敬竹借着窗外的路灯,瞟了一眼沈枫手里的杂志——还真是当红女明星的照片,连体的紧身衣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彰显得淋漓尽致。
沈敬竹的眸光黯了一分,拉回视线时和沈枫对视一眼。有那么一瞬间,沈枫想开口解释自己并不喜欢这位女明星,他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他猛然反应过来,只怕现在沈敬竹根本不在乎自己喜欢谁。
车内的气氛微妙地尴尬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平稳地停在宾馆前。沈敬竹客气地与沈枫道谢,在拉开车门的瞬间,又被沈枫喊住。
沈枫让司机打开副驾驶的收纳箱,递过来一个包装精美的方盒。他说:“敬竹,生日快乐。”
新年初始的第一天,对于沈敬竹来说意义非凡。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元旦,能蹭到国家法定假期,还因为他在这一天出生了。
过生日这种事情谈不上有多重要,至少沈敬竹在七岁之前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他住进了四合院里,从此之后,他的每一个生日都过得无比精彩。
只因为沈枫会变着花样的给他送礼物。
沈敬竹一度以为,他在生日这天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不过很可惜,那些原本触手可及的温情,早已断裂在98年的夏日里。
“拿上吧。”沈枫笑说,“我本来是想饭局结束后,去一趟季姨和我爸那边,让他们转送你礼物,不成想咱们今天会碰见。”
沈敬竹突然就想起来,在杭州的那段时间,他在元旦过后的几天内,总能收到母亲的快递。
那些高档精致的礼品,到底是谁准备的,已经不言而喻。
“谢谢。”沈敬竹并未接过礼物,“不用再费心思,我已经好多年没过生日了。”
沈枫的笑意霎时僵在脸上,他那些还未出口的话语,就这样,失去了意义。
年少的沈敬竹对于他的安排和示好一直全数接受,除了两人唯一的一次争吵,沈敬竹从未对沈枫说过拒绝的话,可今天……
这种“拒绝”令沈枫莫名心慌,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按得他一抽一抽地发疼。
沈枫抿起唇,话语很错乱:“收下吧,这是格拉苏蒂的限量手表。我几个月前去德国出差,排了好久队——”
“谢谢。”沈敬竹还是那句话,“我不需要。”
说完这句话,他没再停留,大步走进宾馆。
沈枫隔着车窗,看着那道没有一丝犹豫远去的身影,忽然自嘲似地笑了一声。
短促、很轻,却不容忽视。
司机适时询问:“沈总,现在是回家还是去您父母那边?”
沈枫的拇指用力按了下眉心,点燃一根烟:“让我想想。”
司机没有多言,将车内温度调高一度,顺便打开车载电台。
甜美标准的女声充斥着车内每一个角落:“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间。在节目结束的最后时刻,为大家带来一首非常经典的粤语歌《偏偏喜欢你》。”
沈枫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那首烂熟于心的、却多年不敢重听的金曲,就像重遇沈敬竹一般,毫无预兆地飘入他的耳廓。
[爱已似负累,相爱似受罪。]
短暂的沉默过后,沈枫掐了烟:“去我爸那边。”
他最后仰头看了眼沈敬竹入住的宾馆,轻声叹口气:“可我——”
偏偏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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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丝四合院[过去]
1985年的夏日似乎特别漫长,燥热的三伏天令人心情浮躁。聒噪的蝉鸣、冒着热气的沥青地、以及小摊前的冰汽水组成了什刹海的整条胡同。
年长的老人们人手一把破洞的竹扇,坐在树荫下不停地扇风。奔忙于生活里的年轻人们,利用午休的空档跑回家,煮上一碗过水的凉面,呲溜吃完,还要抱怨一句“一点儿都不凉快”。
炎热的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胡同里的静谧,似乎没人愿意在这种时候出门。
除了十岁的沈枫。
沈枫拿着一把自制的弹弓,蹲坐在胡同口的马路牙子上瞎瞄。
砰!
一声清脆响音,胡同里唯一一家小卖店,岌岌可危的窗户上,又多了一个大洞。
“沈枫!!”一道稚嫩童音从小卖店里传出来,随后蹦出来一个举着巨大鸡毛掸子的女孩儿,“你又砸我家窗户!我打死你——”
“你来啊!”沈枫对着她做了个鬼脸,“小胖妞,追到哥哥给你买糖吃。”
“你大爷的!”女孩儿还未蹬上凉鞋就窜了出去,“不许说我胖!”
“略略略,小胖妞,将来嫁不出去!”沈枫边挑衅边跑,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消失在胡同里。
坐在柜台里的女人看着他们闹了一会儿,无奈地查看自家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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