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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梅香正浓[小倌文]

    作者:又生

    文案

    十六年后,沈恪终于找到了曾在他贫寒落魄时为他温过一杯酒、弹过一首琴曲的京城名伶,可是时过境迁,再次相见,昔日名伶已经变成了勾栏院里俗媚不堪惹人生厌的老相公香梅……

    沈恪为香梅赎身,决意弥补遗憾,与香梅共度余生。

    温柔攻×小倌受

    内容标签: 边缘恋歌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恪,香梅 ┃ 配角:短篇,没什么重要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为你,不畏人间疾苦

    立意:善良的人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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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妓院里咿咿呀呀唱着戏曲,窗外烟雨朦胧,当窗坐着的两位小倌皆是天字头牌,一位金簪绿袍站着吹箫,一位大红广袖坐着抚琴。曲子奏的好,人也俊俏。

    沈恪拿起酒杯,看着窗外的雨。

    “安远兄的好意我心领了。”沈恪道,“但我让你找的人不是他们。”

    “知道,你要找的人是昔日临安城第一美男子,逸云。”常行道,“只是芙蓉楼夜宴之后……十六年了,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已不再是你印象中的样子?”

    沈恪饮酒,没有答。

    “不如咱们先享受眼前美景,是也不是?”常行笑了笑,朝对面两位公子招手,“过来。”

    两位公子过来了,一左一右围着画布,只见画映人,人映画。

    慕秋说:“唇……描得真好看。”常行把画笔蘸了丹红,捏住慕秋的下巴,在唇间落下一点。慕秋抿了抿唇,娇嗔笑了。

    “噫,腰若真像画上的这般纤细,风吹着岂不得断了?”慕春却另有所思。

    常行听了,望进慕春公子的颈间,见里面没有底衣,露着洁白如玉的肌肤。

    慕春还在看画,装不自知。常行道:“给爷瞧一瞧,断了没有?”慕春拉拉扯扯,打翻了酒杯,笑着落入常行怀中。

    慕秋回过头,往沈恪身上靠。

    “沈爷,这杯酒……”

    沈恪却并不消受,挡开了慕秋。

    慕秋道:“爷,怎么了?”

    沈恪道:“不必伺候我。”

    沈恪的面容英俊,谈吐文雅又玉树临风,本应是让小倌们争着抢着伺候的一个人,偏偏那双柳叶般的眼睛里,含着不可侵犯的威。

    他出身寒门,凭年少时的勤勉金榜题名,又颇有些治世的本事,一路平步青云,竟而立之年就官至户部侍郎。

    后来朝局动荡,他无意过多参与党争,便乞骸骨回乡做生意,倒也顺风顺水,攒下了殷实的家底,余生衣食无忧。

    此次来南城,沈恪只想寻一个人。

    那人,虽沦落风尘身份低微,却曾在他初涉世事一贫如洗之时为他热过一杯酒。他重情重义,十余年过去,仍对当时情景历历在目。

    “如果安远兄请我来此,只是为寻欢作乐,那就恕不奉陪了。”沈恪回过神,正要起身。

    慕秋看向常行。

    “唉,守之。”常行笑叹,这才解释道,“实不相瞒,这次请你到南城来,只因我听二位公子说,他们打探到了逸云的下落。”

    沈恪道:“什么?”

    常行道:“只是世事无常,人心易变,你可千万别再淌进浑水里弄得一身脏。”语罢,挥起袖子,把那慕春公子抱在怀里,去私房快活了。

    花厅里只剩下沈恪和慕秋。

    沈恪看着慕秋,将信将疑:“你真的知道逸云的下落?”

    慕秋端起酒壶,只添沈恪的一杯酒,轻轻笑了声:“听爹爹说,当年临安城谁不知沈爷痴情,为了逸云公子,爷竟拒绝与宰相府千金成婚,放弃了一座多少人求之不得的靠山,只恨……逸云公子那时是芙蓉楼里千人追万人捧的头牌,想为他赎身的人都排到城门口去了,他又怎么会看得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穷书生呢?”

    “不用你告诉我这些。”沈恪道,“他在哪?”

    慕秋道:“奴斗胆劝一句,爷还是不要见到他如今的面目为好,奴在南城也有三年了,见过许多爷这样回来寻人的,大抵是为弥补当初的遗憾,想唱一出破镜重圆。”

    沈恪道:“是又如何?”

    慕秋道:“破了的就是破了,不如零落天涯永不见面,还能留一个好念想。”

    沈恪没有再问,取出一张银票,按在酒杯下。

    慕秋眼里一亮,笑道:“沈爷出手真阔绰。”

    沈恪道:“可以开口了吗?”

    “好,就遂了爷的心愿。”慕秋起身,径直走到房间另一头,伸手推开了窗户,“他每天都要经过这条巷子,爷请到这边瞧。”

    雨声淅淅沥沥。

    沈恪跟过去,见外面不再是旖旎的湖景,而是一片勾栏院。

    本朝的妓院也分等级,最上等自然是临安城里专供权贵享乐的茶坊,中等的是官营和私营的妓坊,而最末流的勾栏院,则是穷人发泄欲望的地方。

    面前的勾栏院简陋泥泞,被破草帘子分割为十几个隔间,有些隔间里闪烁着暗黄的灯光。

    巷子里传响板车轮子压过的吱呀。

    空中闪过雷电。

    一把纸伞,一个纤细高挑的身影,就这么刺入了沈恪的视线。

    只道那推着板车的是一个卖肉的屠夫,而撑着伞的纤细男人,皮肤银白显然是涂了厚厚的一层铅粉,衣衫领口扯的极低,挽起的头发上插着一朵被雨水泡烂的菊花。

    屠夫的嗓子很大,整条巷子都听得到。

    “香梅,这两块好肉是我留给你的,可得让俺舒服一回,你要是让俺舒服了,之后俺带几个兄弟一起来照顾你生意哩,咋样。”

    “王大哥,你带兄弟来,小的自然是高兴,可得一个人算一次钱呢,莫想占小的便宜。”

    男人或许还有答话,只是声音比较轻,被雨幕淹没了。

    他拉屠夫进了草棚,先是打开屋门掀起一道帘子,见里面有人,又退出来,一间挨着一间探问。

    男人袅袅婷婷,步态尽显风尘气,偏是那挺直的后背,还有透过湿衫映出的那一对突出的瘦骨轮廓,望着有种说不出的韵味。

    “香,梅?”

    沈恪瞳孔紧锁。

    他并非有偷窥的癖好,只是屠夫口中喊的香梅实在是太像十六年前的那个人。

    沈恪摇了摇头,开始笑自己荒唐。

    声音不对。

    逸云的嗓音如山涧清泉百灵啼春,干净得像水一样,而这香梅的声音嘶哑浑浊,像气虚的垂死之人,了无生气。

    雨夜里,香梅撑着伞跑遍了勾栏院,最后把屠户领到了一个牲口棚。

    屠户道:“嚯,你好歹也是个人,这什么意思,是让俺把你当牲口?”

    香梅抓几捆稻草铺在地上,说道:“王大哥,只有这里了。”

    屠户把五花肉挂在栏杆,咧嘴露出黄牙,搂住香梅抱进怀里对着嘴亲上去,把香梅的妆都亲花了。

    “好香梅,真想死你了。”

    香梅任屠户在自己的脸颊胡乱□□了一番,才喘过气来,踉跄扑跪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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