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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阳若真完完全全地……又为什么要把他推开?

    要狠心赶他走?

    周念亲叫他坐下,周鸣鞘后退一步,心事重重地坐了。

    风扇“吱呀”地响,周念亲开口:“我们到那间小阁楼里堵他,他身手不错,险些叫他逃掉,幸好三儿反应快,一把给他拽住了。才肯和和气气地和我们坐下说话。提起你,他反口就说不认识,可惜,眼神出卖了他。”

    周念亲说:“你们之间有什么,我知道个七七八八。于是我像你父亲一样,用钱、权哄骗。我知道他缺钱,一眼就看得出来。可是价钱开到五位数,简直是一笔横财,他也咬死了不松口。”

    少年人沉默不语。

    周念亲有些出神:“我有些嫉妒你。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这样的人难有,绝大多数时候一辈子也遇不到。你啊,是什么运气?”

    周鸣鞘抬头:“那您是怎么找到我?”

    西装革履的男人神色终于软下来,遥遥望着夜色,听着寂静中,时不时传来电车铃响,以及狗的低吠。他说:“下三滥的路子,总是很多嘛。明的来不了,就上暗的。”

    周念亲忽地倾身,笑眯眯看着他:“他偷了你一张照片,你居然不知道?年轻人啊,无情反被多情误。”他说,“他其实舍不得你,却硬装出铁石心肠赶你走。过了几天,忍不住,还不是偷偷来找?”

    “他把港城跑遍了,一路摸到十三涌。远远地看见你,看见你找到沈银珠,却不去和你说话。我们远远跟着他,然后找到了你。你走后,他把这张照片交给你母亲,可惜,被我要来了。”

    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八九岁的稚嫩的孩子依偎在母亲身边,有些惶恐地看着照相机。母亲还扎着长辫子,笑得露出酒窝。周鸣鞘打眼一看,愣住了,立时摸出钱包。结果钱包里,原来宝宝贝贝供着那张照片的地方,此时霍然一空。

    原来那个早上,肌肤相亲后的那个早上……

    穆阳做了偷心贼。

    周念亲把照片放到他手里:“我们约定的是,你被我逮到,从此听我的,任我驱使。这不算我逮到你,算穆阳的功劳,我不能作弊。”周鸣鞘一怔,看见小叔已然起身:“吃吧,吃完了,该去哪去哪。这个晚上我不盯着你,明天开始,继续猫抓老鼠的游戏。”

    周念亲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三言两语吩咐完,也不管小孩子想明白没有,转头就走。因此走到门口路灯下,周鸣鞘才豁然开朗,猛地喊:“小叔!”

    周念亲回头。

    “……为什么帮我?”

    他看着已与自己一般高的年轻人,半晌笑了笑:“因为我被人出卖,失去一生的自由,到头来,还是爱她。若我明知道她会骗我,明知道没有好结局,重来一次,我还是想去县城,还是想去她的路边摊,坐在灯下和她说话。”

    “人一生怀念的岁月其实不过寥寥两三年。那两三年,捉住就是捉住,溜走就是溜走。我不希望你像我一样,到老了,太过遗憾。”

    第27章 27

    暴雨忽然倾盆而下,周念亲消失在巷子街头的时候,雨劈头盖脸打下来。周鸣鞘杵在店门口,没有伞,被浇成落汤鸡。店老板招呼他,问他饭还吃不吃,好心拿了毛巾,叫他进来擦一擦。

    但他只是野兔似的,忽地蹦起来,掉头冲进雷电里。

    要去见一个人时,千刀万剐也拦不住。

    穆阳为了找他走遍了港城,今日,他为了找穆阳,也迎着风雨跑遍了大街小巷。他去穆阳家敲门,没人;去他平时看别人打电动的地方,没人;去他们窝在一起喝橙味汽水、黑暗□□同看盗版王家卫、翻过围墙打篮球的那些地方找,都没有人,最终冷静下来,知道穆阳一定是去喝酒。

    他太了解穆阳,于是到街上酒吧里挨个地找。

    他找到穆阳时,穆阳正坐在卡座尽头,伸着长腿,沉默蜷缩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中。他脖子上裹着一圈绷带,想来是心情不爽又和谁干架了,微长的头发依旧死皮赖脸地不去剪,狼尾巴一样垂在耳后。鼻梁上贴着一只创可贴,隐约露出结痂的伤疤。

    他皱着眉头,懒洋洋陷进沙发里,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烈酒。

    那是他行尸走肉一样苟活在这个世上的第三天。三天前,他偷偷跑去见周鸣鞘最后一面,他把那张照片交还给周鸣鞘的母亲,觉得萍水相逢也就这样了。一生的缘分到此为止,从此陌路,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于是他的一身骨头像是被人剥皮吸血,抽走了似的,再提不起力气。他想让脑海里那个名叫周鸣鞘的混蛋滚出去,但是做不到,没有办法,只能靠酒精麻痹。

    狐朋狗友陪他来喝酒,一个关系好的铁哥们揽他的肩膀:“阳哥怎么有空来喝酒,新鲜事喔!我请我请,喂,看不见是谁啊——赶紧去找几个好看的过来啊!”

    这人姓曾,大家叫他阿曾。阿曾是没钱还要装阔的色/鬼,所以只能算花花乞丐。

    从前穆阳偶尔也会来喝酒,不过只是陪他们高兴,绝不和陪酒的女孩多说话。他虽然混,但是记得小时候阿公的一些教诲。人是最难缠的,惹什么都可以,不要招惹人——他当时招惹周鸣鞘的时候怎么没念着这句话?

    不过这次大跌阿曾的眼镜,因为穆阳居然主动和女孩喝酒。阿曾笑得恶心,给女孩抛媚眼:“他好不容易给面子喔,这么帅,你有福啦!”

    穆阳不训他,只是一杯一杯喝。

    于是那时,那个穿一身闪闪发光的亮片吊带裙的女孩给他开了第三瓶,倒满推到眼前:“看你的样子,像是很喜欢你说的那个人。喜欢就去追回来啊,”她托着脸的手上指甲极长,红艳艳的,“大不了低个头认个错,女孩子嘛,哄一哄就好啦。”

    做这行的女孩心都很细,再加上借酒浇愁的人心事多,三言两语,她们总是能把别人的秘密都骗到手。穆阳也无法招架。

    他没和陪酒妹解释,他口中的那一位不是女孩,也不想反驳她说的“像是很喜欢”,沉默片刻,只是闷闷地答:“我没错。”

    女孩“切”了一声,往后一仰,锁骨上搽着粉,亮闪闪。脖子上廉价的塑料项链亮闪闪,嘴唇上一枚银唇钉亮闪闪,眼皮褶子里涂的闪粉眼影也亮闪闪。她整个人闪着光,好像不会难过似的。她说:“你们男的都这么说,没错没错,其实都是你们的错。再说了,就算不是你的错,你也要会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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