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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舒华「嗯」了一声,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杨哥跟我说过了,非常感谢您的好意,”女孩道,“但我想出于对您的尊重,我应该亲自表明我的想法,我不会去您的公司就职。”

    简舒华有些惊讶:“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进星云吗?”

    女孩摇摇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与我没关系,我已经决定毕业后会回来当老师,所以很抱歉我不能回应您为我提供的机会,我也希望您不要再提这件事,我妈妈她希望我去大城市,如果被她知道会增加我的压力。”

    简舒华透过镜片打量着她,明明是一个这么柔弱的小女生,却又比他迄今为止遇到过的所有竞争对手都要有力量,他问:“你寒暑假回来我能理解,但是毕业以后为什么要留在这?你拥有了走出这里的能力,不想去拥有更加广阔的世界吗?”

    女孩始终看着他,一板一眼道:“我已经走出过这里了,但我认为人应该有感恩的品质和自救的能力,我能上大学,是村里人筹的钱,我不希望自己就这样一走了之,以我的学历和能力,与那些从小就享受良好教育资源的同龄人相比,没有任何优势,在大城市也无非是被商人压榨,创造的价值未必比我在这教书高多少。”

    简舒华点点头,眼中的欣赏更加浓郁了些。他接着问:“那自救呢?”

    “我留在这里,是在拯救出身太过贫困的我自己,也是在拯救我们这个村,我们大家是一个整体,要等外人的资助,不如学会自己变强。”

    简舒华点点头:“抱歉。”

    女孩说完,刚刚收回目光,正看向不远处的学生,听见这句话疑惑道:“您说什么?”

    “我为我方才肤浅的发言而道歉,”简舒华道,“请允许我换一种方式,如果有一天你无法再自救了,感到累了,或者遇到困难了,星云随时都可以成为你的备选。”

    女孩笑了:“谢谢,我要准备下一节课了,就不陪您多聊了。”

    说完她便往回走去,简舒华跟在她身后,步子很慢,明明是个高腿长的人却被一个小姑娘落下了一大截。

    “你们俩聊什么了?”他才走到人群跟前,林之谚就已经凑过来问了。

    简舒华:“没什么,被她上了一课。”

    林之谚「哦」了一声:“大队长留我们吃午饭,你觉得呢?”

    简舒华点点头:“好。”

    第33章

    ◇

    若是失去了外出的自由,那昂贵的别墅,与监狱也无异。

    午饭是西红柿蛋花汤与包子馒头, 这样简单的食品,在这个小村子里也已经是相当奢侈的了。

    虽然饭菜简陋些,但在简舒华看来却格外好吃。

    对他而言, 家常菜反而是最少见的。

    西红柿蛋花汤温热又酸甜,一大碗灌下去, 身上出了一层的汗,却不黏腻, 感觉上十分通透, 好像毛孔都舒张开了, 在炎热的白天十分舒服。

    吃完饭没什么活动安排,简舒华正打算出门随便走走,才从大队长家里出来没两步,就看见一个脸蛋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他的眼神直愣愣的,带着渴望。

    简舒华很少看见这样的眼神, 他顺着小男孩的视线方向看过来,发现原来是自己手上的包子。

    大队长家包的包子与早餐店里吃过的不大一样, 尽管只是素馅, 却又很香。

    是食物原本所具有的香气,而非盈利的商铺卖的那种千篇一律厚重调味的香气。

    于是简舒华出来前拿了一个,准备边走边吃。

    小男孩也注意到他的目光,但眼神仍是裸的渴望, 他与简舒华对视一眼,很快又继续盯着那个包子。

    他的脸上有一种很直白的欲望。

    简舒华弯下腰,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想吃吗?”

    小男孩飞快地接过来,再次看看他又看看包子, 狠狠咬了一大口, 狼吞虎咽的模样像是饿了好几天。

    “二狗, 谢谢呢?”大队长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小男孩像观察敌人似的又看了简舒华几眼,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谢谢。”

    简舒华冲他笑笑:“不客气。”

    随即直起腰来。

    “他家是我们村上最穷的,您别见怪,”大队长说,“他平时都吃稀饭,也吃不饱,看见别人手里的就馋,你看他这个个子,都七岁了,还跟人家四五岁的小孩似的。”

    他若是不说,简舒华还真看不出来这孩子有七岁。

    太瘦太小了,别说四五岁,就说是三四岁他也相信。

    林之谚拄着拐跟出来,村里的路凹凸不平,蔡新洋本来想给他推个轮椅,没两下就放弃了。

    他的原话是:“我看能给我颠出脑震荡来。”

    “我带他随便逛逛,”林之谚对大队长说,“你们还得去帮王阿婆她们干活吧,赶紧去吧。”

    王阿婆她们是村里的孤寡老人,一共有四个人,都上了岁数,两个瘫痪在床,一个勉强能照顾自己,一个身体还算不错,大队长这个扶贫干部每日都固定要去帮她们做做饭饭打扫打扫卫生,看一看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

    大队长:“那就拜托你了,有什么需求随时电话联系。”

    大队长走后,林之谚带着简舒华沿着村子的大路走着。

    村里十分贫瘠,一眼望去尽是黄土砂石,路边长着杂草,随风摇晃着。

    “我来这之前,从来都不知道还有人能穷成这样,”林之谚边走边说,“在我印象里,以前最穷的也就是高考才舍得买一双耐克鞋的同学而已。”

    他那个年代很流行高考的时候穿耐克去考场,这个牌子的LOGO是个大大的对号,高考这种在人的一生中都很重要的时候,往往都要图个吉利。

    那会班里有个同学确实条件一般,高中三年穿的也就是校服,冬天再加一件毛衣和棉衣,棉衣往往是穿着一冬,第二年冬天穿的还是那一件。

    就是这么节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也穿了一双耐克鞋。

    林之谚根本没想过竟然会有地方连穿鞋都是问题。

    把南山村里这些孩子们拢在一起,也凑不出一双合脚的鞋来。

    “谢谢简老板给我这个面子。”林之谚说,这句话是认真的,发自内心的感谢。

    简舒华摇摇头:“我一直想着,有能力的人就应该多做一些,何况这些对我而言也只是公司经营战略的一部分,是个双赢的选择,不用跟我道谢。”

    他随着林之谚悠然地散着步,忽然眼前一黑。

    强烈的头晕与失去控制的感觉瞬间袭来,简舒华本能地抓住了身边最近的依靠。

    “舒华!”

    林之谚看见人脸色不对,立刻单手撑住了简舒华。

    他搂住简舒华的背,让他靠在自己怀里,轻声问:“你还好吗?”

    冷,头痛,麻木,这是简舒华的第一感觉。

    良久才有所好转,身上终于感受到一些温暖,那是来自林之谚的体温。

    对方正轻轻拍着自己的后背。

    简舒华尝试着动了动指尖,手臂十分麻木,艰难地捉住了林之谚的一点衣服。

    他听见林之谚低声问自己:“舒华?”

    简舒华喉结动了动,艰难地道了声:“我没事。”

    头晕有所缓解,他将头轻轻靠在林之谚的肩头,呼吸十分沉重。

    这感觉并不好受,脑子像是被卷进洗衣机里滚了一圈,所有的感官都在旋转,感受到挤压的沉重感。

    然后让他想吐。

    好在简舒华忍住并未吐出来,他只是闭着眼睛,注意力在漆黑视野中一片令人眼花的彩色小点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种感觉才终于逐渐消失,他恢复了对身体和感官的掌控,慢慢抬起头来。

    看见怀里人有所动作,林之谚问:“好点了?”

    简舒华撑着他的胳膊,试探着完全直起腰来,眼前一片清明,并无任何不适,只有脖子有些微的酸痛。

    “没事了,”他道,“谢谢。”

    林之谚本想问问他突然是怎么了,但想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像也没有熟到抛开节目私下关心的地步,还是把问题吞回了肚子里。

    “我们回去吧,”他拄着拐转了个圈,“出来挺久了,差不多也该到回去的时间了。”

    山路崎岖难行,光是南山这一地域一路上来往就需要六七个小时,他们是早早出发,中午才有时间在这待一会,下午就得赶紧回去了。

    不然晚上太阳落了山,就是再有经验的司机也不敢保准夜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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