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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听雨在京的那几年,只是领了个闲职,俸禄少得可怜,连着院里三个跟他学武的孩子都过得清贫。偶尔时候,池听雨会想到给他们改善生活,但大概池将军自己没养过孩子,所谓的改善就是去城东买点肥肉打打牙祭,或是去城南买三个橘子带回来。
也不知橘子是不是跟池将军故意作对,无论他怎么挑,每次总能带回来一个酸得牙疼的橘子,有次沈岭兰吃到了,不高兴了好几天,然后刑朔便每次提前剥开三橘子的一角,各取一点尝尝,把最甜的给最心爱的小师妹,最酸的给某个姓褚的大师兄。
类似的双标行为实在数不胜数,褚匪一开始会发火揍他,但后来褚匪入王讳门下,一心专修治国谋道,练武反成了防身健体所用,日日苦练的刑朔迅速和他在武功上拉开差距,这才终于不会被追着揍了。
那次赶春集是在建宁五十二年的上元节后。
其实春集年年都有,但是刑朔从来不逛,因为在他印象里,所谓的春集就是卖些花花草草和胭脂首饰类,都是女孩子相约一起玩的。
所以,沈岭兰拉他去的时候,他有些意外,但还是跟着去了。
等到了春集,也确实多是女孩,她们还总爱朝邢朔瞅,瞅得邢朔羞赧不已,在脂粉味中整个人扭扭捏捏的,恨不得当场把自己用个箱子装起来,最后已经开始和沈岭兰商量着离开。
沈岭兰坚持:“那可不行,不能走!”
邢朔试着再商量:“师妹,你要是喜欢什么,我可以把我攒的银子给你的,但我真的待不下去了。”
沈岭兰闻言却没像平日一样蛮不讲理,竟是道了句:“哦,那你走吧。”
邢朔于是开心地拿出自己的钱袋给沈岭兰,但沈岭兰并不接,一张精致的小脸突然变得委屈巴巴的,带着哭腔大声道:“明明都已经答应我了的,到头来还不是不愿陪我。”
旁边路过的人见了,帮着劝道:“这位小哥,追人家姑娘就要有诚意嘛,把人家仍在这里算什么?”
“就是,我前日答应我家娘子来春集,说来就来,有老爷定大单子都不接的!”
“还是年轻啊,不懂得珍惜眼前人,以后有后悔的时候。”
行人你一言,我一言的,可把刑朔急坏了,倒不是急行人说自己,他只是怕沈岭兰误会自己不重视她,忙追上沈岭兰开始哄。
“师妹,我错了,我没那个意思,我没有,我只是……”
刑朔结结巴巴的,到头来一句好听的话也没说出来,倒是耳朵急得都红了,惹得旁的行人发笑,最后沈岭兰也不禁笑了。
沈岭兰轻叹一气:“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逼你了,二愣子。”
看到沈岭兰不再生他气,他便也跟着舒然笑了。
沈岭兰看着傻笑的刑朔,突然想到什么,道:“走,带你去个地方!”
然后沈岭兰就像平日一样,拉住刑朔的袖子跑起来,穿过周围锦绣簇拥的卖花姑娘,穿过烟火缭缭的小食铺子,穿过圆月清辉下的半条长街。
最后,沈岭兰带刑朔到了一处卖珠花簪子的铺子,老板是一个个子不高的白发小老头,慈眉善目,总是笑吟吟的,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两人同老板问了好,邢朔侧身看向沈岭兰,问:“师妹,你是要买头饰吗?要不,我给你挑?”
平日大大咧咧的沈岭兰闻言却突然愣了下,脸上泛起一层薄红。
刑朔忙问:“师妹,你是不是不舒服?”
沈岭兰白了眼眼前的这根木头,问:“你知道亲自挑选首饰送给女孩子,是什么意思吗?”
对面的木头摇了摇脑袋。
沈岭兰再次翻了个白眼,但还是让刑朔给自己挑根簪子。
老板笑道:“公子,真不好意思,这摊子就属簪子卖得好,你们来晚了,好的都被挑走了。”说着,指了指角落几根卖相不太好的簪子示意。
刑朔看向沈岭兰,提议:“那就下次吧,有好看的再买。”
“不,今天就要,难看的也要。”
“为什么?”
“因为……因为今天的日子很不一般,反正你赶紧给我挑一个!”
刑朔无法,只能从那几根不怎么样的簪子里,犹豫着挑选了一根小银簪。
刑朔将小银簪递给沈岭兰,道:“等以后看到更好看的,我在给你买。”
沈岭兰笑着接过,说了句:“傻子。”
刑朔不明所以,但沈岭兰笑,他就跟着笑了。
沈岭兰小心翼翼将小银簪收好,抬头看着刑朔,眼睛完成两弯月牙,问:“你送了我东西,那我也得送你一件,你想要什么?”
刑朔摇头,笑道:“不用,我送师妹就好。”
沈岭兰哼了声,道:“你必须要!”
刑朔道:“好好好,那让我想想要什么。”
但想了半天刑朔什么也没想到。
刑朔一直是一个很满足的人——他曾经是孤儿,先是有好心的书院先生捡了他,后来又有既为师又为父的池听雨收养并教授武功,还能遇到一同长大的褚匪和沈岭兰,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有,自己什么都不缺。
面前的沈岭兰却是等得快冒火,就差把这根木头一脚踢到旁边河水里。
终于,木头冥思苦想老半天后,开了口:“那要不,师妹给我取个表字吧。”
沈岭兰一愣,道:“干嘛让我给你取字啊?有师父呢,有帝师呢。”
刑朔笑了笑,摸摸脑袋,不好意思道:“我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东西能一直陪着我,但是表字可以啊,以后每当有人唤我的字,我就能想起师妹。”
沈岭兰闻言噗嗤一笑,道:“那,我给你取一个?”
“好!”
“可是一时间也想不出来啊。”
“没事,师妹什么想好了再告诉就行,我离及冠还早着呢。”
沈岭兰闻言却立即道:“不行,必须是今天!”
为什么是今天呢?
沈岭兰没有说,刑朔也不多问。
那天,刑朔陪着沈岭在石桥上来来回回地走,等着她想出一个表字来。
“要不,就叫元程吧。”
沈岭兰看着空中的圆月,倏地回头看向刑朔,笑得很甜。
刑朔这才注意到,沈岭兰不知何时已经把那根小银簪簪到了自己的发髻上。
刑朔突然觉得,那根不起眼的小银簪戴在沈岭兰的头上就格外好看。
“好,就叫元程。”
“元程。”
“师妹,我在。”
“元程!”
“我在!”
少年和少女的欢笑声飘出石桥,银铃儿一般悦耳,久久不散,连河里的鱼儿们听了都忍不住从水面探出头来看上一眼。
在很久以后,褚匪才知道,男子送女子簪子是为定情信物,而他的小师妹之所以选择建宁五十二年的春集,是因为那一天是她阿娘嫁给阿爹的日子。
可是后来,谋逆案发,沈明尉毅然决然站队了王韩世家,沈夫人是池家远戚,苦劝夫君无果,落了个郁郁而终,而沈岭兰也被嫁给了王岘长子以作联姻。
青梅竹马,幸得一场两小无猜。
沧海桑田,终换一场情深缘浅。
“对不起。”
客堂外,雨终于停了,那些尘封多年的记忆却恍若昨日才发生。
“对不起……”
刑朔又道了一声,然后缓缓俯身,将一吻轻轻落在沈岭兰的额头上。
他对不起什么?
没有人回答他。
或许是城西海棠林里藏着的那坛女儿红,本是只属于小师妹的,但她却不知道,且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回不去了。
客堂外,赵凉越看着背对自己久久站在的褚匪,看着天光在他脚边拉出的长长影子。
赵凉越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两个字,孤寂。
赵凉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褚匪,或者说,他曾经见过褚匪眼中露出类似的悲伤,但那只是一瞬,是类似于风过无痕的刻意隐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久长过,长到就像这盛夏的雨,淅淅沥沥没个完,将所有的一切毫无遮掩的展露出来,浇得旧院荒草幽深,浇得老门藤蔓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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