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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三读,请问院会有无异议?」

    在野党党团欢声雷动,说到底这还好吧,不至于如此开心。

    ,主席握槌姿势愜意自然,下手力道浑厚饱满,敲出每颗心脏的连锁共鸣。

    到你,这种大刀阔斧的行事作风再过一百年也不会适用,现在的所作所为在未来只会变成遗

    们作风,但不可否认,刑执的私刑正义让立法委员不再挨骂,甘心吗你们?清醒点吧!自立

    “施用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该对症下药的还是我们,白纸黑字才能让审判毫无瑕疵,况且刑执未亡,虽然我不太喜欢他

    还是差距极小的恐怖险胜。

    “製造、运输、贩卖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出席委员95人,赞成48人,反对44人,弃权3人,赞成者多数作以下宣告,本案

    无立委?少根筋、缺心眼、没懒趴,于是罢免连署正式啟动,这种连任已经不可思议,高额

    「无文字修正意见,本案决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至8条、第10条、第11条、

    「眾所皆知,从我祖父辈开始传承至今……三代都做过立法委员,什么奇形怪状的法案

    「……」大伙望向尹智友。

    还尖酸刻薄质询执法警官。

    “持有第一至四级毒品或製造施用之器具,无正当理由,处死刑。”

    「搞什么东西!这玩意儿还需要审?直接给过它啦!两年了大家都忘光?是不是日子过

    “第11条。”

    “转让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第5条。”

    主席挥汗如雨:「表决开始,现有执政党党团要求记名表决,时间一分鐘。」

    薪资更是没理由让他继续白领。

    “删除。”

    再看一次还是直打冷颤,这哪叫大刀阔斧,已经算意气用事了好吗……

    但就算失败也不能有所遗憾,只是同婚公投的计画势必得往后延宕。

    “第11之1条。”

    歷耀武扬威,你们真是太肤浅,徐委员的修法方式绝不接受,别跟我谈什么改革决心,要就

    “删除。”

    “第23至26条。”

    先把地方事务通通搞定,建设、经济、交通、治安都没问题吗?讲难听一点国家大事还轮不

    「……」

    琼香提议全案合併表决,请议事人员宣读条文。」

    条、第23至26条修正草案。”

    「谢谢徐委员,接着黎委员欣妍。」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至8条、第10条、第11条、第11之1条、第20至21

    看执政党就稀松平常,了不起赔掉一些名誉,法案本质不是重点,追根究柢都是面子问

    “第10条。”

    拳头紧握满脸胀红的人叫翁瑋姍。

    “引诱他人施用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时间到,主席报告表决结果……

    来了,决一死战。

    “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臭万年的可笑歷史!」

    简直太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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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强暴、胁迫、欺瞒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一至四级毒品者,处死刑。”

    那心态还不原地爆炸?

    “第6条。”

    捧场,气氛尷尬又可怜,谁叫他去年帮一位无照驾驶外加闯红灯而导致自己被水泥搅拌车辗

    纵然连署名单成长缓慢,但罢免军团深信不疑,下限再秀,成案只是时间问题。

    主席早已不在意这场怪奇会议,继续有气无力:「全案经过二读,现有在野党党团提议

    赢了。

    而尹智友仍然掛着一副最标准的死人脸。

    「谢谢连委员,有请姚委员俊宇。」

    结果惨遭有志青年狗干在地,闹剧结束后,该选区人民开始反省,是不是瞎眼投了个三

    「……」呵呵没有。

    徐琼香怀抱一颗雀跃之心。

    --

    柯理易靠在身旁呼喊口号。

    题。

    毙的女学生站台……

    当真赢了。

    明理人都心知肚明,法律这事不过人心本性。」

    不,还有更加喜憨,所有人发言完毕多少都会获得一些掌声,唯独无党籍的姚俊宇没人

    徐琼香心中大喊yes挥出一拳。

    好紧张,全力以赴的徐琼香还是紧张。

    「不发言,下一位连委员健成。」

    “第20至21条。”

    卖、製造者,罚金和徒刑对这群败类来说根本没放眼里,统一枪决是唯一的修改途径,没错

    散会。

    「三读条文均已宣读完毕,请问院会有无文字修正?」

    “条文同二读”

    没见过?什么大风大浪没洗过?论经验,在这近百年的立院议场谁与争锋?我不是挥舞着资

    「无异议进行三读,议事人员请宣读经过二读之条文。」

    “第8条。”

    花守亭更歇斯底里,将一切赌在徐琼香身上,崩溃到连上台发言都无能为力。

    幸亏邓淑娜请假没来,要被看见不笑死才怪。

    “第4条。”

    第11之1条、第20至21条、第23至26条修正草案”制定通过!」咚一声响彻云霄

    镜头回到主角身上。

    文字变得稀少,却简洁明瞭,这样的版本看似随兴少了智慧,其实解决根本问题鏗鏘有力,

    喔这可不行,重振旗鼓恐怕会拖到下个任期。

    太爽?革命英雄战胜恐龙法官只是表象,判刑依据还是法律,佔多数的还是保守心态,真正

    照徐琼香委员提议之条文内容修正通过。

    徐琼香在没使用催眠的情况下破釜沉舟!

    自强的时候到了,酒驾新法就是个里程碑,民眾反应热烈,施政效果宛如奇蹟一般天降甘霖

    “第7条。”

    “删除。”

    ,此时更要再接再厉,今天说什么都要让草案顺利通过!」

    成功啦!

    「谢谢姚委员,报告院会,所有委员均已发言完毕,现在进行表决,现有在野党立委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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