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不想再惹火上身的我在后半段路程中全神贯注地开车,而没有我主动撩拨的邵辉堂则发扬了沉默是金的美好品德,不发一语,只顾眺望车外。

    随着路面的质量开始明显变佳,街上的人群也增多起来,我告诉邵辉堂,我们要马上要进入本岛最热闹最好玩,同时也最鱼龙混杂的区域了。

    “红灯区是吗?”他不动声色地问,我摇了摇头,否认:“不能这么说,你得知道色情业,嗯,严格说来在这里是非法的,所以没有什么‘红灯区’,旅游区,全世界的人都来这里寻欢作乐而已。”

    他再一次挑起了该死的嘴角:“你可以把‘寻欢作乐’换成‘吃喝嫖赌’,我认为后者更精准。”

    “精准。”我同意。

    找了个地方停车,这车的本地牌照和车身上租车行的大标示能充分减少它被顺手牵羊的概率,我把车钥匙放进衣袋中,无视邵辉堂的瞪眼,笑着指向人流深处:“走吧,找小糯去。”

    他沉默地跟在了我身边,这时候的街区已经开始了活动,人头攒动,喧闹非常,他那极易辨认的外国人气质成了我们前进路上的一大障碍,不断有各色人种的男女凑上来,笑容满面,念叨着诸如“大胸,大屁股”之类招徕生意的广告词,甚至还有对他上下其手,抓了胳膊就想拉他走的。

    我忍着笑冷眼旁观,看他在挣扎的过程中耐心渐渐磨尽,整张脸开始重新冰封,终于还是决定出手相助——靠过去挽住了他的手臂,把他往我身上拉,直到我与他亲密无间。

    他的身体骤然僵直,但并没有即刻甩开我,只是口气警惕且含怒:“干什么?”

    “你太扎眼啦,这里人人都想把你拉到自己的地盘扒光你的钱包,要避免麻烦,就暂时当我是你男友,靠紧我。”

    “你是我男友就能避免我被纠缠?”他有些不信,但身体放松了下来,看向我。

    我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就算刚才没有太强烈的感觉,但他那古怪的眼神让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呸,隔着衣服算什么肌肤相亲,我怎么突然保守了?

    谁来告诉那突然爆起的触电感是怎么回事?

    我干咳了一声,就这挽臂的姿势领着他走:“是啊,我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本地人,谁敢不经过我来打我男朋友的主意?”

    他“哦”了声,跟着走了一会儿,半认真地提问:“但是你带你男朋友来这种声色犬马的地方做什么?考验他?”

    我的视线从他戏谑的眼到他微扬的唇,心里痒得不合常理,他微垂下眼睑,清了清嗓子:“好了,简单,走吧。”

    “带我男朋友来见见世面,”我说,我与他依然紧紧地贴靠着,就和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一般,这并不是我、

    他那该死的眼睛!

    我生长于族裔多样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阅历自然丰富,对多彩缤纷的瞳色早当免疫,实话说在这方面我没有任何的偏好,也从不认为眼瞳的颜色会成为什么欲念的开关——直到今天,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四处包围交叠离乱的霓虹照应下,他乜我时眼瞳的颜色不再是单纯的淡蓝,居然还夹杂了少许银灰的沉淀,清澈退让给了神秘,黎明的王子摇身一变作了黑夜的骑士,一时间竟然让我失了神。

    幸好他的眼神并不是温柔的,当我们对视时,他凝视我的眼里闪烁着揶揄、试探、轻蔑,以及分量不小的好奇,纯粹的好奇,可能和小孩子看见新奇事物时忍不住上去戳一戳的性质一样,也亏得如此,我能迅速地除去恍惚,重新将思绪拉回现实。

    他始终挽着我,我们以伴侣的距离紧紧地贴靠着,尽管他的唇角始终是微扬着,期间却再没有和我有过目光接触或者交谈。

    我必须对此表示感激。

    这个走路的方式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尤其是与他,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同性,我只能祈祷他察觉不到我额外分泌的汗液以及莫名加剧的心率。

    但他的办法还真有效,直到他带着我走到了一间门面并不算张扬的酒吧门口,我抬眼看去,上面用五光十色的彩灯凑出个庸俗的名字“恶魔之吻”,光在门口就已经能领略里面沸腾的喧闹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你很少来这里?”他稍稍放开我,终于开了口,笑意盈盈。

    “很少。”我承认,这又不是什么需要羞愧的事,“与我个性不合。”

    “我觉得也是,你应该喜欢,古典音乐,或者绘画,下棋,就算出门,娱乐场所也应该是博物馆、音乐厅、教堂……”

    “错了。”

    他看向我——该死的眼睛。

    “我不信教,自然不会去教堂娱乐。”我说,“也不怎么听古典音乐,更喜欢现代轻音乐,平时并不下棋,如果你将音乐厅和教堂换成爬山远足的话,那就差不多了。”

    他笑起来,弯着一对眼:“千万不要是素食者。”

    “不,我是肉食者。”

    “”太好了,我们终于有相同之处了,”他边说边重新挽紧了我,“我也是,肉食动物,今晚我们可以组成个狩猎小队,一定能猎取到有用的东西,你说呢,男——朋友?”

    我不由咽了口唾沫:“希望如此。”

    挤进酒吧里,状况比在外面的时候要糟糕得多,毕竟这里的人口密度也要大上许多,这里人潮如水,噪音污染极其严重,我甚至来不及去打量这里面的布置摆设,光怪陆离下躁动的陌生人们投来的眼神已经足以让我难以招架。

    很多人认识他,太多招呼的手势、语言、目光都向他汇聚而来,连累着我也被拖入寸步难行的泥沼,我想挣开他,但我们的手臂却勾在了一起,我转开视线,不经意就与几步开外一个几乎是半裸、水蛇一般的艳丽女子打了个正面,她朝我努起了丰满的嘴唇,送出了个飞吻,我勉强礼貌地向她笑了笑,她的眼睛却亮了起来,举步就向我走来。

    一直忙于八面玲珑的简单即刻发现了我的情况,他半转过身来,硬将我拉到他胸前,在我措不及防之间,冲我的侧脸像盖章一样用力地按了一下——用他的唇。

    我的心跳停滞了。

    耳际嗡嗡地响。

    这是?

    亲吻?吗?

    “喂喂,回魂啦大哥,你有必要反应那么大吗?我都没照着你的嘴啃。”他低声的嘲弄恢复了我的呼吸心跳,他就在我的耳边说话,那股湿热仍然让我的胸口有些不畅,“我只是不想你被骚扰,是不是多管闲事了?你其实是想尝尝那姑娘的技术?嗯,她很棒的,绝对能在十分钟内把你的脑子从你的……下身吸出来,说不定你可以借此治疗你的无能。”

    “你试过?”我忍不住问,出口之后又尴尬非常,清了清嗓子,“抱歉,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太习惯这里的氛围。”

    “我看出来了。”他大笑,终于松开了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把小白兔带进了狼窝——不过,不应该啊,还是说你更喜欢那些高档的,不那么直截了当的地方?”

    我完全不知道这些遭遇和对话与找到我弟弟的事能存在什么量子力学能解释的关系,但我还是回答了他:“简先生,你不相信真的有人是性冷淡,甚至从骨子里就反感这些事的吗?”

    他嘴角翘了翘:“相信,但那肯定不是你。”

    我闭上了嘴,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挂上了面无表情:“你那位调查员小弟在哪里?我们现在可以直接去向他询问情况了吗?”

    “还得过一会儿,”他说,“小糯等下有演出,这事关他今晚的小费,我们最好等他演出完再去问,那他心情更好,时间也更宽裕。”

    我点了点头:“好,我不打扰你作乐,我去外面待一会,等时间到了你再叫我进来。”

    他皱起了眉头,双手交叉在胸前:“我不觉得那是个好主意,你为什么不跟着我在这里喝一杯,然后一起看演出放松一下?”

    “我在这里没法放松。”我干笑一声,事实上我已经有一点点的换气过度了,头脑也开始微微地发胀,“我就在门口,哪也不去。”

    说完我径直穿过人群,离开了酒吧。

    他当然没有跟来,这让我大舒了口气。

    外面的空气比里面的浑浊不堪要好上一些,但依然充斥着触动我神经的狂欢纵欲的气息,我在门口傻站了几分钟,依然感到脑子昏昏沉沉,四处张望下,瞥见酒吧左边街道不远的人流要少上许多,便给简单发了条消息,往那里走去,以图避难。

    走近了去,才发现这里原来就是酒吧的后巷,被三四个硕大的垃圾桶挡着出入口,从巷子的深处能遥遥地听见有人呕吐的声音,还有阵阵嬉笑间隔其中,我的胃里不禁也一阵翻腾,连忙退后,朝反方向快走了几步。

    我只想离那样的环境远一些,但当我最终停下脚步时,我才发现我已经离开了主街,走到一处更加狭窄与昏暗的分岔路里,除了路两边矮小的、看不清招牌的建筑物内亮起的灯,这里连一盏路灯都没有,我顿时觉得有些不太妙,连忙拿出手机查看导航地图。

    照理我应该离开酒吧不远才对,再加上导航定位,我完全有自信走回去而不需要麻烦简单。

    显然我高估了自己的运气。

    也高估了这里的治安。

    我还没等手机里的地图加载完,冷不丁身后传来凌乱急促的脚步声,不等我回头,只觉得眼前一道黑影冲来,将我整个人撞得好几个趔趄。

    转瞬之间两把约莫十厘米长的刀子一左一右地出现在我两把,持刀的俩男的身型比我小得多,且半弓着身子,从他们的脸来看,顶天了刚刚成年。

    他们嘴里低低地咆哮着我听不懂的当地语言,结合此情此景,傻子也知道他们想要钱。

    我握着手机,向他们摊开两手:“我钱包里有一些现金,你们拿去。”

    不知道他们听没听懂,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小心翼翼地上前来,搜我的外套,他很轻易地找到了我的钱包,带着满脸的喜悦将它掏空,然后扔到地上。

    我瞥了一眼,卡证都没拿走,好孩子。

    他将钞票朝着同伙晃了晃,甩了甩头,但他那紧绷如满弓的同伙却没有退后,而是将贪婪的目光对准了我举着的手机。

    我摇头,将手机塞入裤袋:“不,这个不能给你们。你们拿走的钱足够买一台最新款的新手机。”

    但那同伙也在摇头,同时边摇晃着手中的刀,边指着我的手机。

    拿到钱的男孩将纸钞塞进了衣袋,也把刀举了起来,冲着我叫嚷着,逼过来。

    我练习过一些搏击术,但没有真正打过架,如果眼前的凶徒是与我一般的成年人,我自然识相,不会作出不自量力的判断,但是这两个几乎可以说还是小孩的对手,除了他们手上的刀,体格上几乎可以形容作弱不禁风,更重要的是,我不能交出我的手机,找回与恢复资料都是非常麻烦的事。

    于是我后退了两步,快速地脱下了外套,在同伙男孩扑上来的一瞬将外套打过去,试图卷走他手中的刀,但没有成功。

    我向着墙的位置慢慢后退,只要背靠上墙,就不用担心被前后夹击,他们亦步亦趋地跟着,两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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