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尼玛狗屁股坐着我的枕头,还好意思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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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了转机。

    “原来你是我的粉丝?”

    撕葱愣了愣,顺着我的视线看向他手里的钥匙。

    他的钥匙扣是我的官方应援周边,是我的版人物头像,手里捧着一块芝士蛋糕,脸上两团小红晕,赤裸裸的卖萌。

    原来撕葱喜欢这个调调啊

    撕葱很不自然地别过脸,想把那串钥匙收起来,可是那就是车钥匙,拔下来车就开不了了,现在去摘又显得太刻意,他只好用手指拨弄拨弄钥匙,企图徒劳地把钥匙扣上的图片埋起来。

    原来撕葱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啊

    察觉到我的视线,他更加不自在地咳嗽一声。

    “充话费送的,你别多想。”

    “哦。”我拉长尾音,“那这个呢,也是充话费送的吗?”

    我指着他倒车镜下的小吊坠。

    这是个限量版,后面还有我的亲手签名,限量一百套,当时这吊坠的发行盛况,用千金难求来形容也不为过。

    我还记得那是去年给某一线时尚杂志拍摄的封面系列,国内最顶尖的摄影师程漫亲自操刀。背景是一列废弃的火车头,我大半个身子在车门外,一手拉着车门把手,一手插兜,眼帘下垂看着前方地面,嘴角微微勾起。

    那姿势,啧,真是装得一手好逼。

    摄影师是最懂得运用光与影的人,何况是程漫。

    清晨的阳光自斜侧方照下,我穿着白衬衣,领口敞开两颗扣子,露出一截锁骨

    当时这套图一出来,立马被村民们疯狂舔颜(是的,“村民”是我粉丝的爱称,就是这么个性),疯狂转发,据说连那期杂志销量都升了好几个点。

    连不少路人都对我转颜粉了。

    娱乐圈里最不缺的就是盛世美颜,然而我的颜,就算放到遍地小鲜肉的娱乐圈里,依然是能打的。

    不然当初一没实力二没后台三没金主的我,是如何一路挺近前七,顺利出道成团的?

    靠的就是我的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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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我一巴掌拍上他的肩,“原来你喜欢我呀,真是,够闷骚哈哈哈哈哈哈。”

    平滑行驶的车子无端漂移了一下,撕葱额角抽抽:“我不喜欢”

    “没事,不就是我粉丝嘛,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我不是你粉”

    “哎呀,粉了就粉了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没不好意”

    “行行行,你没不好意思,你就是默默粉了我好久,一朝被偶像撞破,内心有点小波澜,没事的,我都理解。”

    撕葱闭嘴了。

    我假装闭眼假寐,嘴角却忍不住偷偷上扬,眼睛偷偷扯开一条缝,看车窗上他的倒影。

    ——他这样一表人才,怎么会是个无趣的人呢?灵魂一定更加万里挑一!

    ——他天天红灯绿酒,小肚腩怎么一点看不出来呢?说不定还有八块腹肌!

    ——他这样优秀,就算天天被人捧着又怎样?依旧如此低调内敛举重若轻!

    ——以他女朋友的数量没事的,我看他天庭饱满面色红润,年轻人,身体好!

    ——以他换女友的速度没事的,人不风流枉少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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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说的对,人没有办法讨厌一个喜欢自己的人。

    因为谁能讨厌一个如此有眼光如此有品位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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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秒钟。

    一秒钟可以做什么?

    眨一下眼?

    吸一口气?

    吃颗糖?

    或者,摧毁一个人?

    不,不是的。

    一秒钟,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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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的瞬间,一团巨大的毛绒猝不及防向我冲来。

    我下意识一个闪身,重心不稳,眼看就要栽倒在地,腰间一股大力一带,直接带着我旋了一个圈。

    如果是电视剧,这一幕一定会拍成有好几个分镜的慢镜头,再配上特别唯美煽情的,多方位全角度深层次渲染男女主角陷入爱河的一瞬间。

    可在生活中,这一幕缺少了艺术的加持,快到只有一秒钟,我还来不及好好回味一下耳边旋涡般细小的风,以及情意绵绵的对视,它就结束了。

    一秒钟,撕葱已经松开了扶在我腰间的手。

    低下头逗弄王碧池。

    我想撕葱现在,一定同我一样,内心小鹿乱撞。

    低下头,是掩饰他娇羞的表情。

    抚弄王碧池的毛发,是为了掩盖颤抖的双手。

    蹲下身,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镇定的缓冲空间。

    这种突如其来的接触,最是性感,最是撩人。

    我想,他现在的指尖一定微微发烫,就像他微烫的脸颊,刚才那一秒揽着我腰的旋转,足够他久久回味,就像倒车镜下和钥匙扣上都挂着我的照片一样。

    这么一想就算他那辆车呃,女性化了一点,成熟化了一点,都无所谓的。

    毕竟喜欢我的人,品味怎么会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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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厨房倒了杯温水,递给撕葱。

    趁他接过的时候,顺便用指腹蹭了蹭他的手指。

    撕葱接水杯的手顿了顿。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感情不就讲究给你来我往吗,看在撕葱是我粉丝的份上,我便待他格外亲近一些,谁让我实力宠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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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这儿,就连王碧池这几天把我的枕头当坐垫,吃我的牛肉,喝我的牛奶,害的我只好吃泡面我也就不计较了。

    谁让它主人是我粉丝呢。

    我实在无法讨厌一个如此有眼光如此有品位的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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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窗上倒映着撕葱与王碧池亲密互动的画面。

    好一派主人与狗其乐融融图。

    我想了想,走过去,蹲下身,距离撕葱小半个狗身的距离,同他一起,抚摸碧池。

    王碧池本来惬意地用下巴蹭着主人的膝盖,见我过来,特别嫌弃地撇了我一眼,从鼻腔深处发出一声轻哼,动了动身子,把脑袋凑在撕葱手下,求爱抚。

    这个王碧池一定是嫉妒我。

    它爱它的主人,而它的主人爱我。

    这么想想,我也就大度地不与它计较了。

    反正今天,现在,马上,它的主人,我的粉丝,就要把它接走了。

    我终于可以恢复对我枕头的使用权了,我终于可以不用再吃泡面了,我终于

    “碧池就再放你这里几天吧。”

    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其实我也挺舍不得哈?!”

    我震惊到惊悚地抬起头:“你、你再说一遍?”

    “碧池就再放你这里几天吧。”

    我:

    “你不是说你舍不得它吗?”

    我特么也就客气一下,听话要听音儿啊兄。

    我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这不太好吧”

    “?”

    “你看咱俩也不太熟。”

    “我不是你粉丝吗?”

    “我跟碧池也不怎么熟。”

    “它不都在你床上睡好几天了吗?”

    “那个,我不太会照顾狗。”

    “没事,还按之前那样就行,碧池不挑的。”

    尼玛狗屁股坐着我的枕头,还好意思说不挑?!

    “我怕碧池吃不好。”

    其实是怕我自己吃不好。

    “没事,我会派人送吃的来。”

    我最后垂死挣扎:“那个王老师您最近很忙吗?”

    撕葱点点头:“是挺忙的,忙着想你。”

    我:

    不就是一条狗吗,我、我特么养了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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