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4/5)

    史可法在地方很受官兵与百姓的敬重,关键是他有亲民之心,能自觉与士卒同甘共苦。明季的官军条件艰苦,军营里甚至帐篷都没有,寒冬腊月都露天扎营。史可法同士卒一样夜坐草间,与士卒背靠背相倚,深夜的寒霜结满甲胄,欠身起来,一身冰霜嘎嘎坠地。

    明季的灾害殃及地域广泛而种类繁多,皖地蝗灾即为史上罕有。崇祯十一年,无数蝗虫自西北飞来,若云密雨骤。史可法组织官民进行扑杀,被打死的蝗虫堆积如山。但是,老的蝗虫打死了,新的蝗虫又来了,了无尽头,史可法几乎精神崩溃。深更半夜,史可法跪地祷告上天,每次都虔诚地焚尽三香。三炷香烧完,天也就亮了。精神的折磨,体力的透支,令史可法人更瘦,脸也更黑,手下的人倍感心痛,劝其休息,保重身体,史可法说:没什么的,我做秀才时,一个月也只睡眠七夜。当官以后,无非惰性大了些吧!

    史可法确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人,他身体并没有累垮。但史可法文官出身,更多的是书生属性,只是主观上有建功立业的思想,有为国分忧的精神。

    虽有运筹帷幄之心,决胜千里之志,史可法的军事才能却很平常,多年战果也屈指可数。崇祯十一年(1638年)三月,史可法因没有如期实现平叛目标获罪。这时,朝廷也是可用之人太少,官员不能处理太多,于是朝廷自己为自己找了个台阶,责令史可法戴罪立功。

    最要命的是,史可法没有灭掉流寇,还差点为流寇所灭。崇祯九年十二月,民军大举进攻桐城,史可法率军御敌,在距桐城三十里处安营扎寨,结果陷入民军的围困。夜深人静,几乎又是一番四面楚歌。绝境中的史可法苦思冥想:如果这样坐候天明,明天必定全军覆没。于是,史可法让几个人突围出去,到桐城县城求援。其实,县城里的兵力也非常有限,两家合起来也不是民军的对手。县令杨尔铭很年轻,也很聪明,打不过就不打。杨尔铭自己穿上军装,领着一大队人马去救史可法。这一大堆人马,什么兵器都不带,但每人的双手都举着火把,有多大嗓门就多大声嚷嚷。黑夜里,火光冲天,人声鼎沸。民军里打仗不怕死的多,真读过兵书的少,一见这阵势,以为官军的主力到了,吓得赶紧自己跑了。

    能将民军吓跑,这也是一种实战经验。崇祯十年(1637年)三月,潘可大等部四千余人在安庆府的宿松被罗汝才部包围。罗汝才与张献忠皆以凶悍著称,这次包围潘可大的民军有数万人,潘可大久战既不能取胜,也无法逃脱。军情紧急,史可法率部增援。远远地瞧见民军,史可法下令开炮。大炮轰鸣,震耳欲聋,史可法等着民军吓跑,可这一次大出意外,民军不仅不跑,还反冲过来,连着史可法部一起砍,因为这是白天。双方血战,潘可大战死,诸多部将自杀,随史可法逃脱出来的士卒,只剩下一千余人。

    史可法治军的效果,也相当不好,客观上是风气使然,末世的风气是从上到下一起糜烂的。史可法管辖的官军,多为陕西、山西的士兵。秦晋之兵,皆犷悍不率,优点是能打仗,但军纪不好,当过流寇的也不是少数。史可法的特点是治军严谨,要求官军要有个官军的样,否则这帮人就与土匪有得一拼。有个士兵因一桩小事,与当地的一个老太太起了争执,军爷本性上来,一箭把老太太给射死了。史可法闻讯大怒,下令军法从事,几十军棍打下来,这个小卒便一命呜呼。杖责,这是军纪规定的,打死一个士卒,史可法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同伴被打死,士兵中的反响就大了。晚上大家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群情鼎沸,士兵哗变了。一群士兵提着兵器冲到史可法住处,正值夜间,史可法身边只有几个文职人员。史可法一看情形不对,连忙叫他们带着重要文书翻墙逃走,自己朱衣正坐堂上。黑夜里,史可法秉烛仗剑,神光照人,端庄可怖。这阵势,居然将闹事的士兵给吓回去了。

    崇祯十二年(1639年)正月,北方战事吃紧,史可法率师北援。行军至彭城,川兵不肯渡河。天下哪有这样的军队?养兵就是为了去打仗,当兵岂能怕吃苦,史可法强行下令起兵渡河。川兵仗着人多,根本不买账。史可法再一逼,部队又哗变了,幸亏将领李忠和见多识广,将哗变的士兵镇住,才没有酿出更大的祸端。但沿河一带的四百余间草棚,被哗变的士兵焚烧殆尽。

    监军五年,史可法不仅吃尽了苦头,更差不多死了四回以上。崇祯十二年四月,真正死去的是史可法的父亲。史可法是有名的孝子,父亲去世,史可法悲痛难当,痛哭数日水浆不进,手下的人好劝歹劝,史可法才勉强喝了一碗粥,这也是保住身体好为国分忧啊!按照明制,史可法应该回家“丁忧”守孝三年,考虑眼下情况紧急,朝廷准备按惯例让其“夺情”,也就是不执行“丁忧”规定,继续正常工作。但史可法坚决不同意,辞官回家“丁忧”三年。

    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史可法擢升户部侍郎,总督漕运。在这个以文职为主的岗位上,史可法如鱼得水,勤奋而敬业。内忧外患突出,战事频仍的明季,漕运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回到老本行,史可法不再是灰头土脸的官员形象,而是政绩斐然,并受到崇祯帝的器重。看到史可法办事得力,崇祯帝在想,要是剿寇的人都像他这样多好,哪还有许多窝心事!于是,崇祯帝准备让史可法去当凤阳总督。但御史刘达建议说:人有所长,史可法治理漕运是把好手,换到别的岗位不一定合适。

    直到崇祯十六年(1643年)七月,南京兵部尚书熊明遇被罢,史可法才改任新职——接任南京兵部尚书。正是在这个任上,历史的重任落到了他的头上……

    二、书生意气

    明朝自永乐朝开始实行“两京”制度,留都南京的衙门虽与首都北京相似,但权力与范围却与北京天差地别。和平年代的北京官员转任南京,通常是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或是带有贬抑的意味,“二线干部”的色彩很浓。但史可法到南京任职,显然属于升官,因为南京兵部尚书毕竟也是尚书。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陷北京,南京衙门的地位骤然上升,匡扶社稷的重任自然落到南京官员头上。北京连兵部都没有了,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自然由此而显得举足轻重,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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