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派克的回忆(九(无H(1/1)

    斯派克看向阿普撒拉,他没有发表评论,仍是像雕塑一样沉默着。如果能看见阿普撒拉的眼睛,那多少能明白他的心情,知道他对现在的斯派克抱着怎样的想法。可是,钢铁面具包裹着他的内心。既然阿普撒拉不愿回应,那斯派克自然是无能为力。于是斯派克只能继续讲下去。

    “至于我为什么需要圣骑士的力量,是因为我需要找到我过去的朋友。从古至今,在全世界都有影响力的组织只有碧空骑士团。想超越领土的界限,找到我的朋友,方法恐怕只有成为圣骑士一种。”

    想到阿普撒拉可能从未离开过他的国家,不了解有关世界的情况,斯派克继续说明:“自古以来,每片领土都会定时遭到魔物的围攻。虽然我们人类的魔法在不断变强,可魔物的进化速度并不比我们变强的速度低。对于绝大部分领主来说,防御魔物进攻的军费支出已经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基本无力再越过森林的界限去干涉别的领土。即使有些领土能越过森林组成国家,可这也终归是少数。然而,碧空骑士团在每片领土都有驻地,在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影响力。因此,想找到不知道在世界哪个角落的一个人,就非要依靠他们的力量不可。

    “至于我的这个朋友,就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他叫伊维里欧斯,是半精灵,我六岁的时候在收留他的孤儿院遇见了他。”

    阿普撒拉打断了他:“半精灵是什么?一半的精灵吗?那精灵又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这些吗?斯派克想,这也不难理解。半精灵的人数稀少,精灵更是只存在于历史记载中的生物,阿普撒拉没有遇见过也算正常。可要怎么解释呢?斯派克犹豫地说:“怎么说呢,精灵是能和人类生孩子的人型生物,半精灵就是他们和人类的孩子。”他看到阿普撒拉点了点头,继续说,“因为精灵本来就不常见,而且和精灵交合在道德上是禁忌的,所以绝大部分的半精灵孩子生下来就会被抛弃。我的朋友伊维里欧斯也是这样的,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被扔在孤儿院门口,然后在孤儿院长大到6岁,直到我遇见他。”

    斯派克仍清楚地记着与伊维里欧斯相遇的那天。在那之前,他一直居住在华丽的宫室中,就算出行,也是去行宫和城主们的豪宅中玩耍,从未见识过贫民的生活方式。所以当父母要带他去领地中最为贫困的地方巡查时,他又好奇又欢喜。在看到贫民穿着破烂脏污的衣服,住在摇摇欲坠的房屋中时,斯派克多少有些收到冲击。但想到不论是成为贵族还是成为贫民都是命中注定的,这些人住在贫民窟只是因为他们的德行不配享受美好的生活罢了,斯派克的心情又平静了下来。这些人的脸上布满皱纹,用又是惊恐,又是谄媚的眼神看着他们。斯派克随手扔出一把金币,他们就像疯狗一样争抢。贪婪、卑微、好斗,这些人确实没有被放错地方。不过,贵族们,身为仁慈又聪慧的人们,不仅不应该嫌恶他们,反而应该保护这些贫民们,维持他们平静的生活。斯派克看着这些贫民,越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不过,斯派克还是在这里找到了一个被放错地方的孩子。他第一眼看见那个半精灵小孩的时候,就明白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其他的贫民小孩都是脏兮兮的,只有他很干净。他的银发就像凝固的月光一样,冰蓝色的瞳孔清澈如雪山顶的湖泊。半精灵用怯生生的眼神看着斯派克,可并没露出讨好的神情。那时,斯派克就坚信他被放错了地方。

    斯派克并不愿意在阿普撒拉的面前赞美别人的美貌,他继续简要地说着,“那时我被他的气质吸引,所以我央求我的父母收留了他。于是他搬到了我家,成为了我的贴身男仆。他真的很可怜,和那些粗鲁的贫民住在一起,在孤儿院吃不饱也穿不暖。但到了我家就不一样了,我把我所有最好的东西都分给他,让他和我一起读书。他不认字,我就亲自教他。他真的很聪明,不管是什么,学一遍就会了。阿普撒拉,这样也算得上是他的恩人吧。”

    斯派克突兀地发问,“当然。”阿普撒拉毫不犹豫地回答。斯派克收到了鼓励,开心地笑了起来:“我想也是,现在想想,我没有丝毫亏待过他。毕竟我觉得他和我同样,甚至比我更优秀。我没有将他看作下人,也严禁仆从们将他看低。伊维对我也很好,就像小狗一样粘着我,眼中只有我一个人。他处处为我着想,把我的事情记得比自己的事情还清楚。有一次我糊里糊涂地在玩耍的时候弄丢了鞋子,伊维不仅帮我找了回来,还帮我擦得像新的一样。明明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再卖一双也无所谓的。这样的事情非常多。”

    斯派克忘我地说着,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听众。余光扫到阿普撒拉,他才匆忙给自己的故事收了尾,询问他的感受。

    “为什么?人类不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人地忠诚。”阿普撒拉问。

    “这很自然吧。他是孤儿,无依无靠,只能依靠我。我明白这一点,所以我也永远不会抛弃他。”

    “那忠诚只是因为没有选择吗?”阿普撒拉继续问。

    斯派克脑袋“嗡”的一声:“不,不是的,伊维是我的朋友,并不只是没有选择。”他脱口而出,心中一阵绞痛。如果继续讲下去,阿普撒拉又回做出怎样的评价呢,可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打开了闸口一样,斯派克无法停止宣泄感情。他急匆匆地说着:“之后我们一起去了别的领地留学。伊维非常刻苦,他说自己生命的意义只有学习魔法,让他的知识为我所用。他掌握的知识远远超过了别的同学,在每门课上都拿到了最高评定。我本以为生活会这么顺利地进行下去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呢?

    “有一天,他和别人起了冲突,太奇怪了,明明我也在旁边,但为什么我完全想不起来细节,他们说了什么,我为什么没有阻止?我只记得只记得”

    斯派克的喉咙像梗住了一样,他抽着气,却说不出话来。阿普撒拉察觉到了异样,向斯派克伸出了手,斯派克握住了他的手,跪倒在地,脸埋在他的大腿面上。

    他只记得,伊维里欧斯扭曲的脸。像是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濒死之人,陷在泥里被揉碎的黑褐色花瓣,月初的无光之月,躺在酷热地面翕动着腮的鱼,失望、绝望、无奈、憎恨、疏远如同铁锥一样刺入斯派克的额头,令他的头骨咔啦咔啦地炸裂。眼前为什么会一片赤红呢?爆炸声、滚烫的空气、高亢的尖叫声涌入了他的耳朵。而伊维里欧斯背对着它,手中仍握着引发灾难的卷轴的碎片。

    他转过脸,眼中一片虚无,如同鲜花绽放一般,露出了凌然于众人之上的、超脱的、平静的、悲悯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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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

    温暖的,轻柔的,抚摸起了他的头发。“你的呼吸紊乱了。”阿普撒拉说,“回忆,记录读取,对人类来说是有风险的行为,不用勉强。”斯派克茫然地抬起头。阿普撒拉的神情依然冰冷,但令斯派克感到安心。他抓住阿普撒拉的手,起身将他完全拥入怀中。他身体的热度让斯派克不再觉得手脚冰冷。他之所以没有被回忆吞噬,正是因为当下阿普撒拉抓住了他的手。当身体紧贴现实,过去也就不会是噩梦,而是将自己和现实的手腕上绑上红线的媒人。如同闪电划过虚空,斯派克刹那间被照亮了。拥抱着阿普撒拉,他能平静地讲完这个故事。

    “总之,那次冲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伊维里欧斯被学校退学了。他拒绝了回老家找一份工作,反而说自己‘不学魔法就一无是处’,去森林里找德鲁伊拜师了。可是森林非常危险,我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是死是活。所以我才进了骑士团,如果能成为圣骑士的话,我就有办法找到他了。”

    斯派克自嘲地笑了笑,从伊维里欧斯离开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像是车轴破裂的马车一样。所有的决定、所有的奴隶都是为了找到伊维里欧斯。他不仅是伊维里欧斯的朋友,更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的王子,他的主人,必须要承担这份责任,找到他才行。找到后能怎么样呢?难道就不会被拒绝吗?可是不得不这么做,为了那一刻的仁至义尽,不得不这么做从伊维里欧斯离开的那一刻起,斯派克一直是在这样灰暗的情绪中过活的。但现在看来,这些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令人不悦。毕竟如果不是为了成为骑士团的正式成员,他绝无可能来到南国参加比赛,更不可能遇到阿普撒拉。

    斯派克重新换上了先前的轻松语调:“故事暂时结束了。我本来是想给你讲故事让这一夜不这么无聊,可最后反而变成你安慰我了,哈哈,我可真是个没用的圣骑士。”

    阿普撒拉轻轻拍了拍他的背部:“理解你。但是,那个故事中的另一个人,他的执着,不能理解。”

    “别说你了,我也没法理解那家伙。”斯派克半真半假地叹气,“如果我找到了那家伙,就带你去见他吧。我们和他当面聊聊,大概就能理解他了。你这么犀利,一定能理解他的。”

    “不可能的。”阿普撒拉当即回答。如同一盆冷水扣在了斯派克的头上。因为相谈甚欢,斯派克甚至忘记了他们仍身处囚笼之中。这里是地底身处,铜墙铁壁的迷宫中心,南国人囚禁阿普撒拉的地方。既然南国人将他当作神的赠礼和权力的象征,那绝无可能放他自由。而凭借斯派克的一人之力,也绝无可能将他从这里救出。

    斯派克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要放弃希望,等我正式成为圣骑士吧。我一定有办法把你从这里救出去的。南国人对待你的方式违反了天空之神的神圣律法,这种不人道的事情,骑士团也会干涉,为你主持公道的。”

    阿普撒拉沉默不语。他既然没有断然拒绝,或许对被救出有所期待。斯派克继续说:“只要你愿意等待,我一定会来救你,我发誓”

    “这是不可能的。等待的前提是能够记忆,但是,”阿普撒拉指着头说,“这里没有特别的记录,也就是人类称之为记忆的东西”

    斯派克睁大了眼睛,像呆子一样张着嘴。能够理解,可是不想那么理解。终于觉得他们的心有一些接近了,他的态度不再是纯然冷漠无情。可是

    阿普撒拉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直白点说,这个意识不可能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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