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1)

    明喻隔天早晨再去吃早饭的时候有点萎靡,加上又闷又热,无端就有些烦躁。他端着盛豆浆的碗沿儿往脸前边举,几乎把碗给扣在了脸上,冰豆浆罩过去一脸凉气。里边加了不少糖,尝起来腻腻歪歪的,彻底盖过了豆浆的味道,像是一碗稀稀拉拉的糖水。

    他呛了一下,奶白色的豆浆顺着嘴角流到了下巴上。

    他抬手用手背抹了一下,把碗放下来的时候正看见曹吉利从街对面走了过来。

    还是那件白色的背心儿,黑色的大裤衩子,沙滩鞋。

    跟行车记录仪里的录像是同一身,也不知道是穿了多久。

    明喻做贼心虚地低了低头,低下头盯着桌子上的小凹洞,心想,心虚个什么劲,干亏心事儿的又不是他。在别人的车前盖上乱搞的又不是他!在别人车前盖上乱搞还不给车熄火让行车记录仪拍下来的又不是他!

    然后他理直气壮地抬起了头,拿起根油条接着吃。

    曹吉利走过来看见他,笑了笑,连礼貌性地问一声都没客气,直接和他坐了一个桌,回头跟老板娘要了三个肉火烧。

    距离这么一下子变得这么近,之前的心理建设全都喂了狗,也不管应该是谁心虚,反正现在,明喻看着只和他隔个一张桌子的距离的0260,心虚的兜都兜不住。

    录像里的意淫对象突然出现在面前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明喻把嘴里的半口油条咽下去,很矜持地笑了笑,牙都没露的那种,礼貌性地打招呼,“挺巧的啊。”

    曹吉利没立马说话,也不象征性地说个挺巧敷衍,而是眯着眼盯着他看,看起来不怎么好惹。像是挑衅。也可能是因为那道疤,才显得像挑衅。

    在明喻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状况。

    按照他的既定生活范围内的规则,一般碰上有人说“挺巧”的这种情况,对方都是要回一个“对啊,真巧”的。

    “不巧。”曹吉利在老板娘把肉火烧端过来的时候才说话,他还是盯着明喻看,没有遮掩没有礼貌地那种直吼吼地看,“我平常不在这儿吃饭。”

    明喻下意识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个意思。

    曹吉利岔开腿,咬了一口火烧,里边的油滋儿哇冒出来,流到了他手上,他把手抬起来,在虎口的位置舔了一口,把舌头伸出来,一点顾忌都没有地舔。

    明喻咬了一小口油条,这么比起来,他吃饭算得上是很秀气。

    曹吉利吃饭的速度很快,三两口就塞完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火烧,脖子上挂满了汗。

    他嘬了一口手指头,掀着眼皮看了明喻一眼,说:“我叫曹吉利。”

    明喻愣了一下,甚至嘴里还有没嚼完的油条都忘了再继续嚼,他的心脏猛的停了一下,又急速地跳了起来,手忙脚乱。

    但明面上,看起来不动声色,甚至还彬彬有礼,温和端方,他说:“我叫明喻。”

    “明玉?”曹吉利嗓门很大,明喻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自己名字有什么不妥,惹到了他。曹吉利继续说,“怪里怪气的姓,有姓明的?”

    明喻还是看起来好脾气地抬着嘴角,“有,明天的明,口字旁的喻。”

    原来不是一个王一个点的玉。

    口字旁的喻,有这么个字儿?

    曹吉利根本不知道口字旁的喻是怎么个写法,他甚至是头一次知道还有这么个字,念。

    “哦,口字旁的喻。”曹吉利的声音莫名奇妙地低了下去,蔫蔫儿的,好像没了说话的兴致。

    明喻不想就此中断,见曹吉利没了说话的意思,只能没话找话,“曹操的小名就叫曹吉利。”

    曹吉利一听这个好像很开心,真情实意地笑了一下,弯着眼睛,露着牙,眼尾皱起来,小小向上翘着,“那我还是大奸雄啊。”

    明喻看见他这个笑,不知道怎么,反正也跟着开心。很感染人的一个笑。

    他也跟着笑,说:“曹操人格魅力很强大。”

    你也是。

    “像我。”曹吉利大言不惭地开始吹,明喻也听着他吹,看他唾沫横飞的样子,一点没有不耐烦,不知道怎么,就是愿意听。

    好像打从碰上他的那天开始,他的生活里就多了数不清的“不知道怎么”。

    走一步路都千思万想,做什么都有目的有原因有为什么的规规矩矩的生活,突然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理智离家出走了。

    “你是干什么的?”曹吉利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头一天看见你闷了一身西装坐这儿吃饭,还以为你脑子有问题。”

    哪有这么说话的!一点儿不怕得罪人!

    明喻好脾气地没跟他计较,说:“我开了个小饭馆。”

    “哟,大老板啊。”

    “你呢?”

    “我?”曹吉利又是那种打量他的眼神,让人感觉很不安,他指了指眉毛上的疤,“看不出来吗?”

    明喻后知后觉,觉得自己真是有点脑子不大清楚。他这才想起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和曹吉利不就是在洗浴城认识的么,他居然还傻到去问他是干什么的。

    曹吉利接着说,“一看就知道了,我啊,”他突然压低了声音,探着身子往明喻那边凑了凑,明喻也跟着探了探身子,一阵紧张,“以前在黑社会当卧底,警察。”

    说完之后他就坐了回去,放开嗓门哈哈哈笑了起来。

    明喻还呆呆的没反应过来,也闹不明白他说真的还是胡说八道逗他玩。

    曹吉利往旁边瞥了一眼,一挑眉毛,跟明喻说:“不信啊?”

    明喻还没说话呢,他就一推桌子站了起来,“证明给你看。”

    说完之后他就快速地跨了一步,单手拎起来一个小孩儿拽了过来,“小贼,东西拿出来。”

    小孩儿脸上抹得跟花猫似的,短短的头发,眼睛很大,扑闪扑闪显得很可怜,一扁嘴就要哭,被曹吉利一巴掌打了回去。

    “我不是小贼!”

    他乱扑腾着往明喻那里伸胳膊,明喻赶紧过去抓住了曹吉利的手,小孩儿立马看见了救星似的,抱了他一下,抱住就不撒手了。

    尖叫着喊“我没偷!有本事你找出来。”

    曹吉利烦了压低声音指了他一下,“你,松开他,闭嘴。”

    小孩儿被他吓住了,竟然真的老老实实闭了嘴,跳到了地上站好,但是小声说:“有本事你找出来。”

    曹吉利盯着小孩儿阴惨惨一笑,看起来十分不好惹。

    连明喻都吓了一跳。

    小孩儿也被他吓得不敢说话。

    曹吉利突然撞了明喻一下,然后变戏法似的用右手夹起来一个钱包。深棕色的方形钱包。

    邻桌看热闹的低声骂了一句“我操”,看了这么久热闹,这才发现被偷的那钱包是他的。

    明喻有些愣。

    他看着曹吉利拿着钱包的右手。缺了两根手指头。

    “你刚才抱住他的时候把钱包放到他身上了,以为我看不见?”曹吉利教训那小孩儿,顺手把钱包扔给了邻桌的失主,“我干这个的时候你还在爹肚子里吃屎呢,你小子嫩点儿!”

    明喻张着嘴喘气,才刚刚反应过来,确实,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呢,好像曹吉利确实一直不怎么把右手露出来。

    吃饭用左手,端碗用左手,拿勺子也用左手。

    右手很自然地垂在桌子底下,并不怎么刻意藏起来,却正好能让人忽略。

    曹吉利还在教育那小孩儿。

    明喻的注意力全在他的右手上。他用左手指着小孩儿的鼻子尖儿骂,骂他小小年纪不学好,右手紧贴在身上,大裤衩子的布料宽松,盖住了一大半,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缺了两根手指头。怎么缺的呢?明喻突然有点信他真是个卧底了。

    “怎么着?”曹吉利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吓得他回了神。

    明喻不大自在地笑了笑,“什么怎么。”

    “什么什么怎么啊,信了没?”

    “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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