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分手吧(1/1)

    第三十章

    “您好,给我来一份骨汤瘦肉粥,一份鸡肉粥,一个无骨酱鸡爪,一份卤棒骨,要骨髓多的。”

    方以恒从善如流的点了几样菜,又把菜单推给许墨,让他再添一点。

    “再来一个炒青笋藕片就行了。谢谢。”许墨把菜单递还给服务员。

    “小墨,怎么了,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方以恒倒了杯水推给他。

    “我想关闭我的工作室。”许墨两只手捧住了杯子。

    “为什么?”方以恒皱了皱眉。

    “不瞒你说,我的眼睛现在已经分不太清颜色了,如我我抬头,天空只有一种颜色了,色弱。”

    “怎么回事?!”方以恒差点站了起来。

    “具体我也不想说了,反正是车祸后遗症。”许墨看着杯子上氤氲的水汽。

    “那怎么办,你工作室的那些人,还有你以后怎么办。”

    “工作室里有能力的人很多,少我一个也无所谓,如果我继续跟进,就当我是投资,如果不跟进,就这样也挺好的。”许墨小声的说,“至于以后怎么办,这也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原因。”

    “粥来啦。”服务员端着两个下面有酒精灯的小砂锅走到他们这桌。

    许墨看着小锅里粒粒分明,都煮开的米花,上面还点缀着绿绿的葱花。

    “先尝尝。”方以恒把骨汤瘦肉粥推给他,然后帮他擦了擦勺子。

    “好吃。”米粒果然和看上去的一样绵软,骨汤的味道特别浓厚,一尝就知道是炖了好几个小时的那种。

    “那就好。不过小墨,你有意向来一个这样的小馆子或者一个咖啡厅之类的吗?”

    “我一开始也这么想,可是我对这方面完全没有经验,也不了解。我可以说除了摄影,其他都不会。”

    “那你想不想再重新学点什么?”

    “那我可以学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会计,计算机,甚至你学了编辑,来我公司上班也可以。”

    “哟,方总这么会徇私?”

    “那是,跟着你方哥有肉吃。”

    “行,我再考虑考虑。”

    方以恒送许墨回到家的时候,林梓文已经在等着他了。

    许墨一开门就看见他坐在客厅沙发上,什么也没做,好像就是专门在等着他一样。

    林梓文听到开门声就抬头看向玄关,许墨受伤的胳膊还用绷带挂在脖子上,头发也被外面的风吹的乱乱的。

    “怎么来了?”许墨先把挂在脖子上的绷带撤下,脱了衣服,单手挂起来,慢慢的走去厨房给林梓文倒了杯水。

    林梓文接过水放在茶几上,静静地看着他,好像要把他身上盯出个窟窿。

    “今天做不成,我的胳膊都这样了。”许墨顿了顿,“也别来找我吵架,我不想吵架。”

    许墨和林梓文几乎是没吵过架的。许墨不会吵架,或者说许墨不好意思说那些狠话,他觉得吵过架就不是那么容易和好了。

    正常的人总是觉得吵架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是有些激进,可许墨觉得吵架只是一个人到达忍受极限之后爆发的结果。

    如果爆裂之后就是破碎,许墨连修补的勇气都没有,自然也就把自己的底线深深地埋起来。

    “我不是做这些事情的。”林梓文突然反思起来,自己得有多混蛋,才会让许墨一在家里看到他就觉得他只会做这两件事。

    “我是想来跟你商量,陶白的摄影展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你要不要去看一”

    “林梓文!我跟你说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许墨没等林梓文说完就打断了他。

    “你到底是怎么了?”林梓文也站起来,轻轻的抓住他那只完好的胳膊。“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你都不说出来我怎么会知道。”

    “没什么好说的。”许墨挣脱了他。

    “许墨,你如果不说,我不会接受你这样对待陶白,他没有什么亏欠你的。”

    “没有什么亏欠我的没有什么亏欠我的对,你们都没有亏欠我,是我犯贱!”许墨终于还是吼了出来。

    “是我犯贱,甘愿趴着当别人的替身挨操,还对情敌毕恭毕敬。”许墨笑了,可是通红的眼角和泪腺已经盛不住的泪水出卖了他。

    “他是无辜,可他是罪魁祸首!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林梓文,你以为我不想跟你抱怨?我只是明白,跟你说了也没用,那我还说什么?”

    “林梓文,你就仗着我喜欢你!这都是我自己执迷不悟,是我输了,我以为等等你总会明白,是我输了!”

    “你不是觉得我拿你的钱,你心安理得吗?那我什么都不要了!我都还给你!我们分手吧。”许墨声音终于平淡了下来。

    许墨冲进卧室里翻出自己所有证件,又去书房拿了自己的硬盘,摔门出去了。

    林梓文让他这一系列话和动作弄得有些懵,直到许墨那声重重的摔门声响起,他才反应过来。

    他没有追上去,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林梓文觉得自己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