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哥 第六章(1/2)

    第六章

    木晶华虽然平时说话轻声细气,不温不火的,然而办事的是麻利,第二天赶在中午之前便回来了,放下那一袋也不知是采买还是怎样弄来的东西,就拿了一枚水晶球搁在唐震遐面前,他袖子对着那水晶球一拂,上面便如同水波照影一般显现出图像来。

    只见一处朽烂的吊脚楼里,从楼板的漏缝中能看见轻缓流动着的嘉陵江,房屋之中几个人影正在活动着,唐震遐仔细一看,可不正是自己的老婆孩子?一个个瘦成了条,面色蜡黄好像得了病一般。再一看屋子里的摆设,四壁皆空啊,仅有的几样也是破破烂烂,盆子掉了漆,饭碗缺了口,看着分外的凄凉。当初自己攒下的家当莫不是抄家的时候都搜走了么?还是为了换饭吃变卖了?

    那水晶球在房子里照了一圈,又漂浮到外面,只见周围也是一色这般糟烂发黑的板房草屋,显然自己的家人已经沦落到贫民区里面了,看来每一次改朝换代,便会产生一批新的贱民。

    唐震遐回想着从前,不由得心里发酸,想当年自己是何等风光,虽然取了这二房的时候时局已经很紧张,自己是匆匆办了婚事,没有像讨第一个老婆的时候请了那么多客人,单那洞房的红烛就不仅仅是两支,而是两排,一直燃到天明,然而二番取女人毕竟也是摆了几桌的,新房也十分像样子,哪像如今这种惨状?

    那女学生跟了自己,本来也是以为今后能过好日子,当然可能也有一些畏惧自己势力的原因吧,哪想到风云变幻太快,这世事激变得比戏台上还玄乎呢,谁能想到盘根错节存在了几百年的哥老会一下子全给人铲了呢?本来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就算是前朝,也是很倚重袍哥的,然而新朝这手段便如同雷霆一般,别说是自己,便是老几辈子的袍哥也没有经历过这种事的,凡是走不成的,一个个都看傻眼了,这局势变化得太剧烈,让人头晕目眩根本适应不过来。

    却听木晶华柔柔地说着:“我已经放了柴米给她们,能顶些日子,过几天我再去,定不让她们太过为难也就是了。”

    唐震遐默默地看了他一眼,那木晶华笑了笑,起身做午饭去了。

    过不多时,木晶华便将午饭烧好了,桌子上放了四碟菜:白汁鱼肚、粉蒸牛肉、栗子白菜、豆苗虾片。

    虽然已经吃了这么久的饱饭,然而那种饥饿的感觉却已经烙在了唐震遐的骨头里,当初他最饿的时候感觉自己的骨头简直都已经烧了起来,他甚至仿佛能感受到自己的骨髓一点点被抽干,骨头也似乎要被烤酥了一样,因此虽然饥饿的威胁早已过去,但唐震遐对于食物的深深渴望恐怕终生无法改变。因此他第一筷子就冲着那碗粉蒸牛肉去了,这样瓷实厚重的东西对他最有吸引力。

    唐震遐夹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嚼了一会儿,木晶华含笑问道:“味道如何?在外面新买的辣子末呢。”

    唐震遐将牛肉咽了下去,说了一句:“没加花椒末,不够香。”

    木晶华也尝了一块,点头道:“果然是,看来辣子花椒也要自己种了,就这样的辣子末,外面每斤还卖六块银洋,若是这样耗下去,我家的紫金饭盆也要磨穿了。”

    唐震遐:外面的物价连妖精都觉得有点受不住了啊,这可当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然而唐震遐又有一些疑惑:“你这样修炼成精的也要吃饭么?”

    木晶华笑着又点了点头:“虽然不为了维持生命,烧饭吃饭毕竟是一件有趣的事,否则难道要整天看书么?更何况凡人总归是要吃饭的,让他们吃得好一些,人的硬气便能消减一些。”

    唐震遐听他这些话,本能地感觉到不太对劲,然而没等他细想,便听木晶华继续说着:“我们木仙一脉的修行比鸟兽两族容易的一面在于,我们不需要像她们那样花费功夫去觅食填饱肚子,根系直接能从大地之中汲取养分,更何况还有叶绿体的加持,能把光能直接转变为化学能,将二氧化碳和水转化为糖,叶绿体乃是这世上成本最低、创造最丰富的生物工厂。然而却也有一般不利的地方,就是我们草木一族不好迁移,扎下根去便自己不能动得,若是有人来砍伐,自己又未曾修炼出一点法力,便只能任人杀伤了,是以世上草木虽多,修炼成精的却少,除了自身禀赋,机缘也是很重要的。”

    唐震遐对于花花草草的事情本来没多想,此时听他一番解说,登时惊了个目瞪口呆,艾玛这能力也太逆天了,都不用四处找食儿的,只要有土有光有水,扎在那里就能活,那个叫做叶绿体的是什么东西?如果给人安上一个,是不是只要每天晒太阳就饱了?再不用担心什么饥荒吃不上饭了。从前人们说到谁谁个命苦,还要形容是“命贱如草”,如今一看人命有时候连草还不如呢,起码人家藤萝树木不用担心饿死的问题。

    要说唐震遐从前没把草木鸟兽看在眼里,不过都是给人吃用的东西,有什么好尊重的?可是如今他细品了品,草木自给自足,很少有食物匮乏的忧虑,动物能跑能跳,随便找食,尤其是鸟儿,飞得更快了,唯有人平时看着不错,一旦被固定住就很要命,既不能自己合成食物,又跑不了别处觅食,活活饿死在那里。

    吃过了午饭,唐震遐到外面散淡了一会儿,又回到屋子里来,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

    在监狱里的时候他没有机会照镜子,也没有那种心情,只是偶尔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比起入狱之前明显变得苍老了,只是三十岁年纪的人,却在被抓之后很快老得仿佛年近四旬一般,连眼角的皱纹都生了出来,再不能吃香喝辣自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也是因为恐惧,恐惧摧折了人的精气,使人未老先衰。到后来吃的东西越来越少,皮肤也就抽缩得更加厉害,脂肪肌肉消耗掉了,就只剩下皮松松地挂在那里,而且头发也以极快的速度花白了起来,虽然他不想去看,然而有时候脱落了头发,却也看到自己的白发着实已经不少。

    如今在这里过了半年多,好吃好喝不遭罪,那头发眼看着又黑了回来,如同大地回春一般。他不由得想到自己与第一个老婆头一回在大饭馆吃饭的时候,自己是多么的体面啊,一身白绸长袍,头发黑黝黝的,为了与她见面特意整治过,还上了油,堪称又黑又亮,然而如今虽然这头发重又日益变黑,鬓边却总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白丝,让人觉得扫兴。

    让唐震遐觉得扫兴的不仅仅是白发,还有他那头婚老婆,按说自己对她很不错了,不过是个乡下丫头,逃婚出来的,在纱厂做工,自己只为看上了她的性格模样儿,要取回来做看家老婆,所以很费了一番心思,当时是郑重对待的,轮到第二个老婆的时候自己就没这个耐心劲儿了,反正都是女人罢了,对她们再客气也是一样。

    要说自己作为袍哥头子并不缺女人,可是唐震遐乃是从底层一路摸爬滚打拼上来的帮会小头目,不像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少爷那般讲究什么“罗曼蒂克”的情怀,他是非常现实也非常犀利的,对这城中的浮华本能地抱着戒心,认为那些花枝招展、如同蜂儿赶蜜一般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女人都是些见利忘义之人,不过是贪图自己的钱财势力,若是自己有一天倒霉了,她们比谁跑得都快,根本不能给自己守住家业。于是自己精心挑选了那么一个有性子的妹崽,费了一番心思取过了门,然而这人也是太有性子了,半点委屈都受不得,后来竟然硬是和自己掰了,带了女儿离家出走,自己再没寻到过她。

    唐震遐出神地回想着往事,忽然觉得有人在自己肩膀上轻轻揉捏,按揉得自己十分舒服,一时间竟让他找到了从前做袍哥头子被人奉承时的那种感觉,他向镜子里一看,木晶华啊!

    木晶华的手指细腻,很细很长,手法也很好,然而唐震遐却不会把他和从前那些讨好自己的歌姬舞女混为一谈,因为那双此时轻柔地给自己按摩的手掌中蕴含的力量可是不一样啊,唐震遐清楚地记得他是怎样用一只手就将自己治得服服帖帖,因此对木晶华此时这看似服侍的动作不敢有半分轻视之心,木晶华乃是个算盘打得叮当响的人,他此时对自己这般客气,待会儿不知要怎样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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