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到了该走新剧情的那一天,我把主角攻约到了自己的公寓里,并以“此时此刻,特别想吃隔壁商场下沉广场的那家炸鸡店的炸鸡”为由,打开了某团外卖APP点了一份外卖。

    天呐,像我这种需要维持柔弱纤细身材的小受怎么能吃炸鸡这么罪恶的食物呢!主角攻果然提出了质疑,“没想到你还喜欢吃这种高热量的食物。”

    虽然我平时严格控制饮食并且坚持每天练瑜伽,但我却只是羞涩地笑笑,“我从小就特别能吃。”

    哪一个又白又瘦的小受没有“怎么吃也不会发胖”的呆萌小吃货人设呢?

    我可是要屹立整本书四分之三篇章的重要配角,表里不一、两面三刀是我的特点,脸不红心不跳地说谎是我的专长。

    “叮”,门铃响了。

    我起身去开门,主角受又穿着迷人的黄色制服、带着可爱的黄色头盔出现了。不过他似乎没有认出我,“您好,您的外卖到了。还有您备注让我在楼下超市买的饮料,麻烦付一下款。”

    我微微一笑,“稍等。”

    此时,我应当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我的钱包付款,再趁主角受低头收钱的一瞬间,把钱包塞进他的外卖保温箱里。

    我优雅地掏出钱包……

    雾草,我兜里根本没有钱包!

    我要哭了。

    现在都是电子支付时代了,还会有谁随身带钱包啊?

    这谁写的剧情啊?

    能不能与时俱进一点?

    我只好表情僵硬地掏出手机,对着主角受的手机扫了二维码把单给买了。

    并且眼疾手快地趁着他低头收手机的时候,把我自己手机悄悄塞进他的外卖保温箱里。

    作为当今社会的高素质人才,变通是一项必备的能力。

    主角受尽职地说了一句“祝您用餐愉快”就准备拎着保温箱离开,我赶忙大喊一声:“啊!我手机丢了!”

    主角受满脸不可置信地回头看着我,“你刚刚不还用你手机扫码吗?诶?怎么是你?”

    终于把我给认出来了。

    我强词夺理,“就是丢了!”

    “怎么了?”主角攻听到我的声音也走了过来,看到主角受正站在门口,他眉头轻轻皱了一下,用了一种不太自然的语调说道:“呵,你跟他还挺有缘。”

    人员都到齐了,该走剧情了。

    我委屈地拉住主角攻的衣角,可怜巴巴地说:“我手机不见了。”

    主角攻说:“我给你手机打个电话吧。”

    接着熟悉的铃声从主角受的外卖保温箱中传出,我比主角受更快一步地从保温箱里翻出了自己的手机,亮着的手机屏幕上是主角攻英俊的侧脸。

    我没看错的话,主角攻好像笑了一下。

    喂,你可是冷酷霸总人设!

    我没有被主角攻的笑容迷惑,而是敬业地对主角受说起了台词:“是不是你偷我手机了!”

    主角受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单词来总结——Are you kidding me ?

    “你别搞笑了,你一个小米手机有什么好偷的,我一个送外卖的都用华为了。”

    我看着手上旧款的小米手机陷入了沉思。

    沉思结束。

    我拉着主角攻的领带要他替我出头,“……他羞辱我!”

    主角攻一伸手就把主角受推出门,然后身后的门重重地关上。主角攻把我按在墙上,摸着我被气红的小脸说,“别生气了,我给你换最新款的华为。”

    什么东西?

    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吗?

    当时系统是怎么跟我说的来着?不是说我的身世设定虽然比不上主角攻家,但也相当不错吗?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用三千块的小米?系统你出来啊!这是bug吧!

    系统?

    系统,你还在吗?

    系统,听见请回话,谢谢!

    系统,你要放弃我了吗?

    看来,以后我只能在这崩坏的剧情里孤军奋战了。

    在无法唤醒系统的日子里,我只能强颜欢笑地和主角攻继续周旋,并且努力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让我来捋一捋,原大纲里的我是通过一番梨花带雨的告白才求得主角攻跟我交往一个月,那么我在这一个月里应该想尽办法站稳脚跟,免得变成“月抛”。

    如何站稳脚跟呢?

    根据我多年来的演艺经验,我确定了接下来的奋斗方向——斥巨资讨好主角攻的母亲!

    我开心地躺在床上打折我的小算盘,脸上的笑容止不住地往外冒,刚从浴室出来的主角攻看着正在傻笑的我,“什么事这么高兴?”

    我回过神,看着主角攻性感的身材,想起了他在进浴室前的几个小时是怎么内啥我的。

    我颤抖地缩进了被子里,“没事,我先睡了。”

    “我觉得你还不困。”

    我困了!求求你!我真的困了!床戏又不能另算钱!

    几天后,我花了点钱,又动用了一点小关系,终于打探到主角攻母亲周一会飞到香港购物。我提前飞过去,并且在他母亲常去的那家珠宝店布置打点了一番。

    果然,主角攻的母亲一进店就看到了摆在正中间的一对奢华又昂贵的胸针。

    销售小姐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这一对姐妹款胸针已经被预订了,那位客人今天就会过来取,我们把它们放在这只是为了展示。真的不好意思。”

    主角攻的母亲惋惜地说:“居然晚了一步,这一对我真的挺喜欢的。”

    销售小姐贴心地建议道,“刚刚那位客人说马上过来取,如果您真的喜欢,不如稍微等一等。等那位客人来了,看看能不能商量一下。”

    话正说着呢,我就掐着点登场了。

    销售小姐一看到我进店,立刻热情地对主角攻的母亲说:“就是他,他就是预订了这对胸针的客人。”

    我自然地往他们那儿看去。

    主角攻的母亲好眼熟啊!

    这不是上上次那篇狗血文扮演我母亲的业内德高望重的知名女配吗?

    上上次那个文是这样的,我是主角受同父异母的弟弟,而这位知名女配扮演的就是小三上位的我母亲。我和她赶走了主角受和他的母亲,住进了他家,并且抢走了他原本的未婚夫主角攻。

    在那篇狗血又精彩的文里,我和这位知名女配搭档得亲密无间,作妖招数层出不穷,发展出了很深的感情。

    视线交汇地那一刻,我们瞬间都懂了这场戏该怎么演。

    虽然我们俩都知道是在演戏,但按照系统的规定,我们不能在文中交谈剧情内容,该演的还是得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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