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快乐卖淫的小婊子)(3/3)

    G城的海风呼啸着刮过,据说月余后有台风,冬天的台风,气象站有些异想天开。路城在一个小码头和启默碰面,他身边停着一辆普普通通的摩托,纯黑色,后座放着两个头盔,车和头盔都并非赛用。

    路城道:“临时只能借到这样的。”

    “这样的也很好。”

    启默仍旧穿着那件黑色的过长过大的羊毛大衣,腰带勒出他纤细的体型。两人在码头上点起了烟,风太大,好几次没打着火,打着了也点不上,顷刻间便被风吹灭。

    好在两人都不急。

    点烟便点了一刻钟。启默倚着摩托,双眼投向蓝黑色的大海。记忆被拉长再拉长,最终定格的场景中站着一位高大的男人,穿着纯黑色的羊毛大衣。

    “我的父亲是赌徒,输得惨了,卖了我妈妈和妹妹去抵债,卖了我去抵命。我长得还行,身体又特殊,层层转手,你猜我被送给了谁?”

    路城道:“我不知道,但你问我,我一定认识。”

    “你当然认识。”启默笑起来:“郁乐。”

    路城霍然转身,面上的惊异掩盖不住。启默道:“郁夫人对我很好,据说——林与声说的,我像她的初恋。”

    路城道:“……林与声是她的情人,这个我知道,你……”

    “我确实不常和郁夫人同出同入。但她喜欢我,甚至带我去过郁家。”

    故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路城上上下下打量启默半晌,忽的反应过来,犹疑道:“……你身上的衣服……”

    “是郁唐的。”

    启默把烟灰抖落进海风里,眉眼弯弯:“我去郁家的那几次,被郁唐迷得神魂颠倒。”

    情人兼金主的儿子。高高在上,长相英俊,气度沉静,捉摸不透。启默一面回忆着郁唐的轮廓,一面继续他的故事:“……我和郁唐上了床。我是玩具,是性器,是宠物。他会同我玩许多下流的性虐游戏,他也根本不爱这样的游戏,不过打发时间。”

    一时静默,唯有海风乱吹,连船艇汽笛的声音都被风声淹没。

    启默吸了口烟,继续道:“……但他也有对我十分耐心的时候,甚至兴致起了会教我读书,说我……学得很快,很聪明。”

    路城渐渐想通了一些事。他道:“郁乐前几年死了,郁唐不会留你的。”

    “是,平常玩玩母亲的小情人倒没什么,可郁乐一死,他怕有人在新丧时拿这件事做文章,干脆杀人灭口。”启默歪着头,笑道:“路城,你这样聪明,知道帮他杀人灭口的是谁么?”

    “……路域。”

    路城听到自己的牙齿里蹦出两个字来。

    “郁唐通知我去死的时候刚和我做了一次爱,我还在床上,他衣冠楚楚地立在床前。我说,好歹给我一样东西带进棺材里,九泉之下也算有个念想,他当即便签了张支票,问我要留给谁。”

    启默的烟燃尽了,他把烟头丢进公共垃圾桶里。

    “够血冷齿寒的,我说我不要支票,你把你穿的大衣给我吧,连尸体一把火烧了。他宁愿签张巨额支票给我,也不想把穿过的衣物给一个婊子。最后是他的秘书看我可怜,劝了两句,我才被施舍,得了身上这件衣服。”

    后面的故事不必再讲,启默明了,路城也明了。路域被启默勾上了床,对一个人尽可夫的娼妇起了恻隐之心,放他一条生路。

    路城低头,自系上了头盔,把另一个头盔递给启默。启默没有接,又点了支烟,这会儿风停了,点得很顺利。

    “我见到你的第一眼便认出你了,你倒不记得我。”启默叼着烟,双手捋了捋自己的长发,还是冷冷清清、风情万种的笑:“对不起。”

    路城于是上前,把头盔扣在启默的头上,替他系好,拍拍后座,对他道:“上车吧。”

    此时正是晌午和傍晚的交界,海天一色,风呼啦啦地在广袤的水面奔走,像每个为命运或者爱人呼告的狂士。摩托一路向前,速度不快,但也不慢。启默侧坐着,伸手环在路城腰上,嘴里的烟熏燎着他的肺部,没来由的惹人落泪,但谁都没有哭。

    路灯、海鸟、偶尔在沙滩上出现的人都向后奔跑,摩托同时间一样像离弦之箭一般横冲直撞。有些话说出来是不会被听到的,被风吹散了,被时间消磨了,或者听话的人不愿意听。启默裹着过长过大的羊毛大衣,脑海里走马灯一样闪过一些片段,他知道路城也一定如他一般在回忆,只是回忆的内容迥然相异。他是个婊子,板上钉钉的事实,但在这条路上,也许肉欲和爱可以被剥离开来。他没有对路城说的事也有一些,比如他一日同郁唐随口提起不知做真正的、单纯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郁唐往后竟容他在插入的环节里做了上位。这是他辗转侍奉恩客、苟且生活的支柱,一点点关于爱的可能,一点点关于他爱的人也爱他的可能。启默颤抖着把嘴里的烟吸尽,又点燃一支。

    从码头到城界,二十公里,车停下时天空已然降下故事谢幕的黑色绒布。

    随身的一盒烟已然没有了,启默摘掉头盔放在后座,安安静静地下了车。路城坐在车上,脚虚虚地踩着油门。

    “从这里再走五公里,就是机场。”路城把自己兜里的烟掏出来,扔进启默的怀里,平静道:“我回首都了,别过。”

    “别过。”

    自首都逃离出来的人便又一路奔向首都,后座的头盔飞甩出去,滚落进一边的草坪。启默端端立在夜色里,穿着过长过大的羊毛大衣,纯黑色,长发垂在胸前,伶仃单薄,浑然一株玉树琼枝,又像飘渺的云。风和路灯的光一起经过他,他看着路城渐远渐小,最终消失在视线里。

    路城没有回头,启默没有期待过他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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