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并非初见,实则重逢(2)(2/2)

    沈夜听着都觉得全身发凉。

    他的确很像精灵,他的主人还特地带他做了手术,给他造了一对尖尖的耳朵。

    “其实你运气也不差。”助理在他离开前,对他说了这么句话。

    他没敢说自己已经二十八,达到了报废的年纪。

    “二十四。”18喃喃的开口。

    他提起林锐就很骄傲,总是想炫耀。

    沈夜再次发出了一声无意义的啊,他对于那段记忆总是过于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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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是……现在不是了……”沈夜将自己受伤的双手藏了起来:“但我主人是,他考上研究生了,他很厉害的。”

    而面前的这个奴隶,所经历的事情更为寻常,变得顺从之后被定为A级,被主人顺利的买走,甚至过了好几年宠爱的生活。

    以前的沈夜或许优秀,但现在沦落成奴隶的沈夜……除了一副皮囊,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少价值。

    这段距离不近,他为了避免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无所事事的奴隶——虽然的确如此——尽可能的选择了无人的小路。

    18却给了他一个他想听的答案。

    沈夜觉得自己应该是认识了新朋友。

    “医科大学,你是医生吗?”18问。

    主人对他的爱意多少带有对当初沈夜的仰慕,他每次想到这里,都有一种自己成为自己替身的错觉。

    他与林锐之间的差距如同天神和蝼蚁,不管从外貌、能力还是地位,沈夜都认为自己与林锐之间具有鸿沟。林锐的爱意从何而来沈夜一直不知道,也永远在为其担忧。

    沈夜张了张嘴,他说了个谎:“二十六。”

    二十四岁……沈夜轻轻啊了一声,他当年从中东退货回来,就已经二十四岁了。

    可能还有一点儿过去的光环?

    “是我自己没用。”他有些凄怆的笑了一下:“一个瞎子,什么都看不见,再加上年纪也不小了,在家里赖了两个月,主人就不喜欢了。”

    他不敢告诉18,自己的残疾或许更加严重一些。

    “啊。”沈夜也在想,为什么呢,他有什么价值可以让林锐做到这个地步:“可能主人……主人喜欢吧。”

    以前沈夜听了会羡慕,但现在,他觉得林锐对他也有这么好。

    “你的主人以前认识你吗?”18的声音轻轻的飘着,像是在蛊惑:“我记得也有出现过主人跟奴隶是旧识的情况,有以前的情谊在,都会对奴隶长情一点。”

    因此他迟了那么十几分钟。

    “不能说完全认识……但是见过。”沈夜从来没想过一个被抛弃的可怜奴隶会打探他的消息,虽然他知道,奴隶为了获得先生的欢心,从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沈夜不知道该不该问为什么,18轻轻的开了口:“主人在家里举办了一场聚会,人员混杂,他把我当成宝贝展示给大家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聚会之后就开始发烧,后来才知道是病原体引发的脑炎。”

    不要我了。

    这句话对奴隶来说,比死刑更加可怕。

    沈夜没接这句话。

    主人甚至不舍得打他,只零星赏过几个耳光,主人喜欢喊他宝贝儿,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据说是家乡的方言,翻译过来,叫精灵。

    不过……反正过去了,回忆一下也无妨,主人会保护他的。

    “我是医科大学的学生,他也是。”沈夜提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他曾经见过我。”

    “那你明明是医生,怎么进来的?”18眨了眨那双灰色的眼睛。

    “主人喜欢小一点儿的孩子,不喜欢骨头太硬的,不过他很偏爱我,如果不是出事,他说至少养我到二十八岁……”18揉了揉虽然失明,但是发红的眼睛,他轻轻笑了一声:“不提我了,你呢?你多大?”

    “主人对我很好,找医生来给我看病,跟我说,烧退了还宠我……但是半个月后,烧退了,我的眼睛也瞎了。”

    这个18号有着精灵一样漂亮的容颜,但年纪应该也上来了,他在近距离看的时候,在这个少年脸上发现了一点皱纹。

    “你主人为什么还会回来接你?”18问他,语气中带着好奇和羡慕:“C级禁止售卖,虽然他是岛主……但这会坏了规矩。”

    “他为你破坏了规矩。”18的语气更加羡慕了。

    “你可以说说看。”18追问,让沈夜觉得自己难以回避这个问题。

    “很少有主人对奴隶这么好。”失去了精灵名字的18开口,沈夜深以为然。

    他是“诚实”的。

    他很难拒绝别人的要求,即使这是个奴隶。

    但18脸上的微笑渐渐低了下去,他的声音开始颤抖:”可他不要我了。“

    堂堂岛主做到这个份上,几乎都能称得上是真爱了。艾德蒙点头从床上跳了起来,给自己套了条裤子,一半自言自语的开口:“你说那小子是算走运还是不走运?”

    可沈夜,鲜少说谎,鲜少对人有防备。

    “二十六了你主人还会来接你?”18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题,然后抬起头想了想:“也对,我是瞎子,你不是,你不跟我一样是个废物。”

    林锐什么都是最好的。

    “是很厉害。”18的赞同满足了沈夜莫名其妙的虚荣心,他觉得比夸自己还要高兴。

    沈夜伸出手抚摸他的面庞,他以前身为人的时候从不计较衰老,甚至认为男人最好看的时候应该在四十岁往后。而现在,他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活到四十岁,也开始对容貌战战兢兢。

    沈夜足以将故事讲完的十几分钟。

    据他所说,主人最喜欢他的时候,也会把他抱在被子里过夜,给他用银与钻石打造了一整套首饰,会给他喝名贵的鸡尾酒,喜欢把他灌醉后,按在桌子上上他。

    “是吗?”沈夜问了一句。

    “你多大了?”沈夜问他。

    此时此刻,艾德蒙正在往地下室的方向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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