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哥哥(2/2)
“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景云臻给他夹肉,“多补蛋白质。”
景云臻侧头去看那个据说很漂亮的花瓶,蓝琉金制品,下部蓝金色纹理光滑细腻的,上部雕刻出铜质金枝金叶和金鸟,造型非常别致。
景云臻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他笑着说:“这就要见家长了?”
丛暮脸红,讷讷不能言。
恰巧这时手机来电,屏幕显示是丛安新。他们最近几日有些争吵,丛暮害羞,加之不愿意当着景云臻的面通话,于是拿着手机往大厅里去了。
丛暮真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呆头鹅,只知道看他哥的一张脸,意识不清地问:“那哥哥你想讨什么,你说我帮你。”
他觉得景云臻非常神奇,任何事情在他手里都可以迎刃而解,他并不邀功,也并不表现得热络,只说这些事情并不难做,你开心就好。
景云臻伸手按开了车锁,但并没有着急上车,反而隔着一只花瓶虚虚的将手扣在丛暮身后的车门上,似笑非笑地说:“你以为我做这些,就为了讨你一顿饭?”
他不知是从哪一天起突然开始叫他哥哥,好像是有一天聊完微信说晚安的时候,语气很亲密的样子,叫完哥就火速下线躲被窝里害羞去了。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怎么了?”景云臻问。
“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
景云臻一双狭长的眼睛盯了他半晌,突然笑了一声,说:“被操也算男人?”
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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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暮脸红了:“那个!你知道!就咱俩前些天那个……”
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
于是等到吃完饭,丛暮就抱着那个蓝琉金花瓶快快乐乐地走出了饭馆。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
那一刻,他看见景云臻面色一怔,喉结动了动,一时没有说话。
他回来以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丛暮只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以后圈着手给他作揖,笑着说谢谢,又说:“云臻哥你在我身边,我能有什么事儿呀。”
景云臻笑出声来,丛暮的心里就像是被一缕春风吹皱的春水,他急着表明自己:“你相信我,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有没有事?”景云臻拦着他的腰,那一刻用的力气,几乎能把人生生从地上抬起来。
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
丛暮只顾着乐,没留意,踉跄一下从台阶上往下栽。
他悄悄凑近景云臻,有点尴尬又有点失落地解释说:“他们前厅摆了一只很漂亮的花瓶,我看有点复古风,不像是好淘换的,问了问经理,他们说是老板从摩洛哥的一家古着店淘到的,是老板的心爱之物,不肯卖给我。”
“这是我父母,”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
丛暮抱着瓶子靠近一点,说悄悄话似的凑在景云臻耳边:“我哥们儿说,那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过了几分钟,景云臻见丛暮挂了电话,走过去与前台工作人员交涉几句。那边不知向谁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句话之后抱歉地朝丛暮摇摇头。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哦,是吗,”景云臻空着的那只手抚了一下他的脸颊,上好的绸缎子似的,“你已经是男子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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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丛暮舀了一勺炸至金黄的姬松茸,看他松鼠一样闷闷不乐地吃,说:“你先吃,一会儿我去帮你问问。”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
然而景云臻很快将那种表情掩饰过去,他又笑了一下,把那碍事的瓶子拿过来,抬起丛暮的下巴吻了一下他的嘴角,在他耳边说:“你知道什么才叫男人吗?下次你在上面自己动才叫男人。”
“看起来是这样。”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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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艺术家的怪癖,喜欢淘换不容易搞到的工艺品。
多亏景云臻本身离得他近,又手疾眼快,一把将人拦在了怀里。
“对,”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
丛暮戳一块蓝莓甜糕,他今天穿了一件金色的缎面棒球衫,浅蓝色牛仔裤和最新款限量版球鞋,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相同的青春朝气,只是脸长的太好,皱一皱眉就值得无数同龄女孩前赴后继不做公主做骑士。
“哇”,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
“你长得很像你父亲。”景云臻说。
景云臻愣了一下,眼神突然暗下来:“是吗?哪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丛暮一时懵了,他不太懂,但也觉得景云臻这话似乎有些侮辱人的意味了。
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
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
丛暮并未在意景云臻的反应,拉着他往外走,说;“云臻哥,你这次帮我买下这个瓶子,那我又欠你一顿饭了。”
“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