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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阿檀闻言大喜,“王爷,此话当真?”他没想到自己焦头烂额四处都难以凑到的商队货品,竟然这么快就已经备齐了。

    不过想想,这人是谁?堂堂大燕王爷啊!能有什么事情是他办不成的,自己当初的决定真是太对了,背靠大树好乘凉,有这个金大腿抱,将来自己不也得跟着沾光?

    明钰笑道:“都在王府库房中摆着呢,随时可以让人过来接收,只不过,你的商队可组建好了?”

    布阿檀很是激动,听到明钰得问话,点点头。王爷交给他组建商队一事,这么久以来已经筹备得七七八八了,只是……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踌躇说道:“回王爷,商队已经组建得差不多了,只有一点……有些难办。”

    明钰坐直了身子,肃然侧耳倾听,“说说看。”

    布阿檀组织了言语,“王爷,以前太平年间,商队并不需要太多人手,只要伙计够用,只需要看情况请些保镖护卫就能成行。可现在不比以往,别的不说,就凉州之地的贼匪就层出不穷,没有保镖护卫是万万不能的的。”

    明钰奇怪,“这有何难?需要保镖护卫,你直接去找就是了,花费银钱什么的过来王府支取就行了啊。”

    布阿檀笑了笑,摇摇头道:“不是银钱的问题,而是这凉城之中如今难以寻到能接这趟差事的人。很多人得知是要护卫往西行的商队,都摇头表示不愿意去。就是因为贼匪猖獗,丢失货物倒还是小事,一不小心连命丢下了。”

    正是因为这样的风险,这些年来几乎没人敢再组建商队行商,他当初也是脑袋一头热,豁出去了才会想到铤而走险,没想到竟然被王爷碰上,也参与进来。既然有了端王爷的势力,那就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情,这么大的商队,盯上眼的会不在少数,这样一来,太过显眼,一路过去只怕难以顺风顺水啊。

    明钰明白了布阿檀的担心,这也的确是个问题,商队没有护卫,这跟送肉包子打狗没什么区别,他这么白白忙活一场岂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明钰皱起了眉头,刚刚还兴奋的心情就像是被泼了一盆凉水,立马凉了大半。不行,他筹划了这么久,可全靠这商队给他赚银钱呢,如果商队不能成行,他所有的计划都得泡汤。

    “就没有别的办法么?哪怕出高价聘请护卫也不行吗?”

    布阿檀很是为难的摇摇头,“年年战乱,早就不比往年了,这年头谁不惜命?那些贼匪祸患太严重,有势力大的就连边地军都不怕的,估计整个凉州能镇场子的就只有红袍军这一支常胜军队了。”

    他在凉城生活了几十年,比起明钰这个领地封王还要了解整个凉州的局势。

    听了他的话,明钰陷入沉思,红袍军的威名远扬,谁人不怕?让红袍军护卫,这件事想想都难办,咦……明钰心念一转,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啊?我这商队是过了皇帝的眼的,怎么也算的上皇商了啊!皇商要动用一点点军队的力量也说得过去。那么有没有可能让红袍军帮帮忙什么的呢?

    心中的想法刚刚冒出来,明钰就打了个寒颤,他突然想起谢宜修那张冷脸,要攻略这个家伙,又是一项大工程,还不知得出多少本钱才能说动呢,想想都头疼。可惜,他的护卫营将士训练时日太短,想要拿出手还不够看,否则直接派遣护卫营的人保镖他也用不着这么麻烦啊。

    打定主意,明钰脸上表情轻松了许多,安抚说道:“这样吧,保镖护卫的事本王会办妥,你照计划行事就可以了。”

    布阿檀瞪大了眼睛,随即眉开眼笑道:“是!小人保证,打理妥当一切,只需半月即可成行。”

    明钰点点头,“如此便好,不过此行本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付于你。”他郑重其事的交代道。

    布阿檀心中一凛,随即肃穆了神色,拱手回答:“王爷但有吩咐,小人必定竭尽全力。”

    布阿檀的话让明钰很是满意,当下说道:“听说西域盛产宝马,在宛国就有一种胭脂马,其皮毛嫣红,能日行千里,还有犀月国的天马,也是世间数一数二的良驹。”

    布阿檀愣了一下,王爷突然提起马匹是什么用意?想不明白,还是恭谨的点头,“的确,这两种马在西域各国都享有盛名,是不可多得的宝马良驹。”

    明钰笑意盎然,不枉费他花不少时间了解到这些。

    “王爷您的意思是?”布阿檀左思右想都想不明白明钰提这一茬是什么意思,索性就问了出来。

    明钰气定神闲的敲敲桌面,悠哉的抛出一枚重磅炸弹,“我要你这一趟除了收集各种农作物种子外,还要带回这样的神骏宝马来。”

    布阿檀大惊失色,“这——这——”

    “怎么?有问题?”

    不是有问题,是大大的有问题啊!布阿檀叫苦不迭,要换取这样的骏马代价不仅大,而且这么远要将马匹带回来,所冒的风险可不是一般的大。

    布阿檀苦了脸,“王爷,这种马想要带回来,风险太大了啊,这马要花费的代价不说。单单途经他国之时难免被人认出截留,就算平安躲过,必经的绥西国也不可能让骏马顺利到达大燕啊。”

    明钰笑笑,“无论多大的代价都要得到。怕被人认出来,那就给马伪装伪装,让人看不出来不就成了?”

    明钰也是没办法啊,还欠着人家的良驹呢,总不能说话不算数吧。况且大燕国缺乏能作战的良马,若能带回神骏宝马,有了优良品种,还怕不能改良出好的后代吗?到时候,他在领地上建一个草场,专门养马,还怕马匹供应不足吗?正是有了这样的想法,明钰才会对那些闻名遐迩的马了解得如数家珍。

    这些年来,绥西国卡死了马匹流入大燕国,大燕国本就以农为本,缺乏优质的良马,这么一来,马匹就严重不足,从整个大燕倾尽所有才组建出区区五千人的红袍铁骑,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明钰从根源上考虑,那就得将畜牧业慢慢发展壮大起来,必须要有养马之地,有好的马种,最好的办法就是形成一条产业链。夷人不就是胜在马匹精良数量又多,要是这些优势都没了,那么他们还能像如今这般耀武扬威么?

    “……这怎么可能?”布阿檀无语,这马儿还能跟人一样伪装起来吗?怎么听起来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呢。

    明钰看穿了他的想法,“怎么不可能?古有千里马遇伯乐,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眼看出马儿的好坏的。”

    布阿檀目瞪口呆的样子逗乐了明钰,索性将话说开了,“咱们商队车马怎么也有好几十上百驾,去的时候一般的马匹拉货物就行了,等交易到良驹,便用良驹替换掉一些。虽说宝马良驹皮毛骨架会有些差别,但是只要将光鲜亮丽的外表遮掩住,谁还会识得是好马劣马?”

    布阿檀眼角抽了抽,听王爷的意思是用交换到的良驹去拉车,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这样便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些马匹,那就没有任何的风险了。

    当今世上,世人皆爱良驹宝马,能有一匹好马也有了向人炫耀的资本。试问,任谁得到一匹良驹不是好吃好喝伺候着?只怕没有人会想到居然用这样的好马来拉车载货吧?

    光是想想就让人心疼啊!

    “你想想看,只要用泥灰浆水将马身上原本的皮毛掩盖起来,不仔细看的话,能够被人认出来吗?”明钰撑着下巴,将自己的想法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至于绥西国,商队载货物的马匹,他们会截留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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