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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好地址和电话号码后,年轻女人拿起便签与我确认信息,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是寄到成都吗?”

    我点头称是。

    身后,郑青云的声音响起:“哥,你住成都?”

    我转头,说:“对啊,我和我妈住一起。”

    郑青云坐在藤椅上,阳光斜斜扫进屋内,照亮了空气中旋转的灰尘,落在他白皙的面庞上。

    郑青云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浅,像两个不小心被针戳出来的小孔,我以前都没注意到。

    他淋了一身日光,开口,声音雀跃。

    “我也住成都,”他说,“有一家花店,就和你拥有一家书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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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章

    我和郑青云在回去的路上聊了很多,聊他的花店,我的书店。

    我才知道,他高中毕业后没去上大学,直接就在家附近开了一家花店,迄今为止当了七年的老板,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我还知道,他也住成都,我在西边,他在南边。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读大学?”

    问完以后我才觉得不妥。我太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优异的成绩去读好大学,也不是每个人的家庭都能负担上大学的费用。

    然而郑青云没介意,有点羞涩地微微低着头,说:“我成绩不是很好,也没找着一个特别喜欢的专业,就想着早点出来工作,帮衬家里。”

    我没再多问他家里的事,我应该做到不随意打探旅伴的私事,这是个人的修养,也是对他的尊重。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郑青云能几乎准确地说出每种花的名字,还能辨别出哪家店的鲜花饼最好吃。

    他与花打交道多年,早就亲密而熟稔。

    出于对我方才多言的愧疚,也因为郑青云始终挂在脸上的浅浅的笑容,我也对他说了些我的过往,当然,有意隐去一些纠缠甚广、不是那么愉快的事。

    我告诉他,我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当了两年的律师,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回了成都,陪着我的母亲,靠开书店维持生计。

    心照不宣地,郑青云也恰当地保持沉默,没有深究我的“一些原因”到底有什么内涵。

    “怪不得,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你有一股与常人不同的气质,”郑青云看着我笑,“就好像是周围的人与柴米油盐混为一体,但你是和笔墨纸砚共处一室的感觉。”

    我哪里当得起这么大的夸赞,朝他摆了摆手。

    “子骞,”郑青云低头,小声念叨了两遍我的名字,仿佛在自言自语,“子骞。”

    “诶,你魔怔了啊?”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叫我干嘛呢?”

    郑青云抬起头看我,眼睛里闪着亮光,星星似的:“我以后可以去你开的书店看书吗?”

    我怔愣几秒,说:“可以啊。”

    我没想到郑青云会提这个要求,有点奇怪。

    我不知道他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我以为他选择不上大学,就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

    其实我开的书店基本上是经营卖书的,拆开可以阅览的书不多,但我还是答应了郑青云。

    他的模样实在让人难以拒绝。

    郑青云眉眼弯成月牙,浅浅的酒窝里盛着蜜,被夏日的风一吹,连人带景就像一幅风景画。

    我们又在当地逗留了两天,不外乎是玩玩水,散散步,在古镇又走了一遭,买了些喜欢但无用的玩意儿。

    “哥,”在院子里逗大黄狗的时候,郑青云喊了我一声,我没应,他又大声喊:“子骞!卓子骞!”

    我端着茶杯的手一抖,溅了些茶水出来:“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几天的相处,我对郑青云早就没刚开始那么客气了,做一副长者模样,蹙着眉瞪他。

    我平日收敛惯了,这样放纵自己的情绪不知道是好是坏,但郑青云从不置气,我也有恃无恐。

    仿佛我们真的是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没必要藏着脸色。

    我觉得自己太过分,太自作多情,但总是不自觉地在他面前暴露些许自己的喜怒,然后用他的笑让自己平静下来。

    就好像……一个陷入暗恋中的花季小姑娘?

    我被自己这念头吓了一大跳,眉头锁得更紧了。

    郑青云自然不知道我心里这些搅成一团的胡思乱想,低着脑袋摸狗。

    “明天我们去丽江吧,”他说,“我本来是订好了明天我一个人的车票,我给司机说再加你一个就行。”

    “嗯,”我平静了许多,“哪种车,是小型私家车吗?”

    “嗯,”郑青云答,“五座的那种,车上本来有三个人,除了我还有两个,现在加上你刚好满了。”

    我说:“那你退了,我包一辆新的。”

    郑青云手一顿,抬起头来看我。

    我抿了一口茶,烫,舌头都麻了,缓了一会儿才说:“天气那么热,车里人多了空气不流通,呼吸不畅,这是其一。而且沿途的风景也不错,要是遇见好看的,包车自己做主,也能下去拍张照,你说是不?”

    都是在扯淡,我只是觉得我和郑青云两个人旅行,多两个不认识的人坐一辆车上怪别扭的。

    郑青云眨了眨眼,大黄狗因为没有得到抚摸哼唧起来,张开嘴咬住郑青云的裤子往外扯了扯。

    “行,”郑青云脸上漾开笑容,动作和缓地给大黄狗顺毛,“到了丽江,我请哥吃饭。”

    因为是包车,我和郑青云终于睡了个懒觉,十一点多的时候吃了个早午饭,悠哉悠哉地背着行囊上车。

    车开得不快,观景作用大于赶路作用。反正我和郑青云都是闲人,闲人就该看到个好看的地方就下车欣赏一番。

    我想起一篇课文,最后一句是“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以前我体会不了那是什么意境,现在身处其中,慢慢领会了闲人的意趣。

    到丽江的民宿时已经是晚上了,我们收拾好东西,在天还未完全黑的时候出去吃晚饭,等吃完饭从餐厅出来的时,夜色已经席卷大地。

    我问郑青云:“走回去还是打车回去?”

    丽江游人如织,街上热闹,路过的人说话都是不同的口音。旅游区打车的外地人会很多,我不确定是走回去快还是坐车回去快。

    “多好的天啊,”郑青云手背在身后,“散散步吧。”

    刚吃了饭,散步有助于消化。

    但我忘了民宿的位置,只能跟着郑青云瞎晃悠,如果他也记不得了,下场就是两个人一起迷路。

    我对郑青云有种迷之信任,所以走得气定神闲。

    有的时候我都怀疑我们两个到底谁年纪比较大。郑青云总能把事情料理妥当,不管是吃饭住宿还是出行计划,然后附赠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

    我这样一个独立的人,也会忍不住依赖他。

    “哥,你听,”郑青云没有看我,指着左边的街道对我说,“有人在唱歌。”

    我瞥了一眼,说:“那一条街都是酒吧,当然有唱歌的声音。”

    “你去过酒吧吗?”郑青云问。

    “去过。”我在心里默默补上一句:“次数还不少。”

    还在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梁家言爱去,也会拉着我一块儿去。我还是律师的时候,下班后也和同事去过几次。

    这几年倒是不怎么进酒吧了,一是我和梁家言分手了,二是我变得更喜静了。

    郑青云盯着离我们距离最近的一家酒吧的大门,喃喃说:“我还从没进去过呢。”

    “我只当酒吧是喝酒的,而且是烈酒,不知道里面还能听歌,”郑青云不好意思地说,“以前没这想法,但现在有点向往了。”

    我说:“那抽个时间一起去看看。”

    郑青云感激地对我一笑,收回目光继续向前走。

    民宿不算远,走了半个小时便到了。我们住在闹市的边缘,辟了一块还算安静的土地。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抬头,遇见一片璀璨的星空。

    一路走回来都没发现,更像是突然撞上了,仿佛这是圈在我们地界的独一无二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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