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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跟着调子哼了几句。
台上人在奏乐,台下人在狂欢,偶尔有几声夹杂在吼叫声里的呜咽,不时有几声淹没在欢呼中的叹息。
“很多人听歌,都是讲究那一份情怀,”他的声音被乐声淹没,我险些没听清楚,“我不一样,我只是单纯在欣赏,是不是肤浅了些。”
“卓子骞先生。”郑青云突然端着杯子站起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嘴角噙着一抹勾人的笑。
郑青云一笑,方才的沧桑感便被少年气取代:“我听歌没有类型的,有时候只是觉得旋律好听,有的时候是觉得歌词有意境,有的时候因为歌手的嗓音很美。”
“风流子弟曾少年,
“在这样一个美好惬意的晚上,我想敬你一杯,”我站起来面对他,他的杯子与我的杯子轻轻碰了一碰,“遇见你就是莫大的缘分,希望我们的缘分没有结束的那一天。”
郑青云扔了粒花生米在嘴里:“这首是《性空山》吧,第一次听别人唱。”
“点歌可以,先打个赏,”伙计说,“唱什么可以和我们说,至于唱几首,看他们的心情了。”
我摆摆手:“喝都喝了,难道我还能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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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青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郑青云谢过,二话不说,抄起还剩一小半鸡尾酒的酒瓶子,在三个人的注视下仰头一饮而尽;末了,眨着一双盛着笑意和酒意的眼看我,讨饶似的说:“哥,不会怪我抢了你的酒吧?”
郑青云轻轻摇晃杯子,黄色的鸡尾酒在透明的高脚杯里打了个转,表面浮着微末的灯光。
舞台上的圆凳坐了个穿白衬衫的男人,面容干净,留着及肩长发,两绺搭在耳边,扎了个小辫,低着头抱着吉他唱民谣,细长的手指不时在弦上抚过。围着他打鼓的和另一个弹吉他的均赤膊,处处透着一股狂野劲儿,和出来的却是空旷深情的音乐。
我们最后选了一个坐落在交叉路口的、音乐不那么嘈杂的酒吧,人不算多,没有预约也有卡座。
他仰头,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眼睛里浮动着微醺的水光。
我心尖被这眼神轻轻撩拨了一下,不住地颤抖着。
郑青云拦住一个伙计:“劳驾,能点歌吗?”
我并没有在敷衍,穿白衬衫的主场唱起歌来与他温文尔雅的外表形象有一定反差,略微沙哑的嗓子唱出了行走江湖的苍凉感。我们的前方还坐着一群喝酒的男人,其中几个会唱的也放声唱和,歌声回荡在酒吧这块封闭空间里,竟给人一种游走在草原的错觉。
我和他并排坐,听了这话,我侧身面向他,认真地说:“怎么会,不同的人能在同一首歌里找出不同的感觉,就像能引起人共鸣的点也不全相同。再比如,你喜欢花,我也喜欢花,但你能准确地讲出它们的名字,我只能赞美它们味道很香,然而我赏花获得的快乐不见得会比你少罢?”
郑青云瞧我一眼,带着词开始唱,这首歌恰好进入尾声——
伙计和旁边的男人挺着大肚子拍手,啪啦啪啦的,我竟然也没嫌吵,还觉得挺应景。
我话还没说完,却不知道在“你还小”后面该怎样描述我的纠结矛盾,只能欲言又止。
灰暗的阴影里,郑青云点了支烟,房顶一丝昏黄的光被他夹在指间,白色的烟在流通不畅的空气里缓慢扩散。一瞬间,他就是歌词里唱的那个老死江湖的风流子弟,半眯着眼觑人世风雨,这支烟抽完了,就独身一人默默退场。
我也喝尽杯中酒,端着空杯,与他四目相对。
“我以前没听过,”我如实回答,“但听上去还不错。”
老我重来重石烂,
换了个主唱,现在演奏的是一曲激昂的摇滚乐,我们四周充斥着站起来手舞足蹈的男男女女,碰杯声,吆喝声,哭喊声和吼叫声混杂在一起,将今晚的气氛推向高潮。
我微微昂着头,等待他的下文。
杳无音信,
郑青云勾唇一笑,卷了两张红色钞票塞在瓶口,迎着灯光走向舞台,穿过前方扭臀扭腰的男男女女。
我性空山。”
“你喜欢这种歌?”我忍不住问,“我以为这不是你会喜欢的类型,我的意思是,你还小。”
乐队的前面摆满了空酒瓶,各种颜色各种大小都有,瓶口塞着卷成筒形的百元大钞,乍一看像是马上就要被点燃的烟花筒。
灵魂交流啊灵魂交流
“没人能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但过往是无法被抹去的。郑青云先生,很高兴和你共享一段美好的回忆,希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可以有机会延续这段美好。”
伙计还没回答,旁边一哥们儿吹着口哨说:“小兄弟,第一次来吧,看前面,这儿的规矩!”
我说:“我听歌也不挑,但我有偏向。二十岁之前我爱听英文歌,鼓点热烈但旋律低沉的那一种尤其喜爱。二十岁之后我喜欢上了听粤语歌,不太能听懂,但是听懂的几句总能让我印象深刻,所以一直念念不忘。”
多少老死江湖前,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