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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香,稻谷香,桂花香。
和我妈打完视频电话后,我和郑青云搬了两张板凳坐在楼下,眯着眼睛在黑夜里找寻光。
他告诉我他记事早,很久以前的事都还记得一清二楚。五六岁的时候爷爷奶奶把小郑青云抱在腿上,一个给他唱儿歌,一个给他摇扇子,在这样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哄他睡觉。他们给他吃红薯干,给他吃冬瓜糖,唯独不让他到处乱跑,但他最想做的就是去找那只不停叫嚷的野狗。
末了,他望着天,轻声问我:“子骞,你说,记性好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呢?”
我也说不好,有的时候我无比希望自己能拥有记住一切的能力,有的时候我觉得忘记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本领。
我没回答郑青云,他似乎也没想着要我回答,最后竟然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我拿了件外套盖在他身上,蹑手蹑脚的,坐在他身边端详他的睡颜,一个姿势维持了好久也没觉得累。直到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乡村的风渐渐变得凛冽,郑青云依旧睡得安稳。我不想吵醒他,小心翼翼地将他抱回房间,走得很稳很慢,没有开灯。
他的身体像一团温暖却不灼人的火,在我的怀里安静地燃烧,以至于我松开他时是那么依依不舍。明明是个与我差不多高的成年男人,睡着了却一点锋芒也没有,呼吸均匀,嘴角带笑,似乎正在做美梦。我在他的房间里站了很久,走的时候,轻轻带上了门。
方才我抱着他,像一个丰收的农民,心里充斥着最朴素极致的喜悦,不愿放开天赐的沉甸甸的礼物。
这个晚上,因为母亲和郑青云,我有幸拥有一夜好梦。
第二天早上,嘹亮的鸡鸣声没能吵醒我,是院子里鸡飞狗跳的吵闹声将我从美梦里拽回现实。
我掀开窗帘,好一会儿适应了外面的强光,看见楼下郑青云穿着围裙追着一只个头威猛的母鸡跑,大伯家那条颇通人情的土狗蹲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母鸡歪歪扭扭地朝土狗的方向冲去,咯咯咯地叫着。郑青云气喘吁吁地停下几秒,瞧准时机朝母鸡扑过去,两只手掐住了母鸡的脖子,大声嚷嚷:“吃只鸡都那么麻烦,累死个人。跑!叫你跑!”
说着,在母鸡的屁股上掴了两巴掌;土狗惊魂未定,生怕自己得到同等待遇,赶紧夹着尾巴溜走了。
这一幕实在太好笑,我打开窗户朝郑青云喊:“青云,你太不容易了!”
郑青云刚把母鸡的腿捆住,手上还缠着红绳,听见我的声音,抬头朝我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可不是吗,为了你吃鸡,我都快要累死了!下来再说!”
我下到院子里去,郑青云将捆好的母鸡往地上一扔,坐在椅子上气喘吁吁地说:“这鸡是真难捉,我追它追了二十分钟。”
我给他倒了杯水:“我还以为你很在行这个。”
郑青云摆摆手:“我也以为的。今早大伯提着鸡过来叫我拿着,我那个时候还刚起床,就让他扔在院子里。早知道逮只鸡那么折腾人,我当时就算是光着身子也要下楼把它拴着再走。”
他喝了口水,想起什么,突然转移话题:“哥,我记得昨天晚上我们在院子里聊天,我……我是怎么回房间的?”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抱你回去的。”
郑青云一口水噎住,呛得满脸通红:“太不像话了……我那么重,哥你的胳膊还好吗?”
拜他所赐,我哪里都挺好的,尤其是心情。
我说:“还好,”停顿几秒,补充一句,“你其实不重,我怕你着凉,所以就自作主张带你回去了。”
郑青云愣了愣,张嘴想说什么,又似乎不好意思开口,站起来将椅子推回去:“我去杀鸡。”
我也起身:“我和你一起去。”
郑青云站在原地垂着手,为难地说:“你去干嘛,一身腥,好好待着,”他绕到我身后,将我按到座位上,“客人就该好好享受。”
然而他耐不住我固执:“我是什么也不会,可我想学,我在这晒太阳我愧疚。”
郑青云只好让我跟着他,走到厨房,将鸡按在板上,拿起刀,下手之前犹豫地看着我:“哥,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些?”
我学着他的样子拍了拍母鸡的屁股,轻松地说:“我有那么没见识吗?你下刀就是,我不晕血。”
这句话半真半假,我不晕血是真的,但我也的确没见过从头开始的杀鸡。
郑青云于是放心,将鸡竖提着,刀放在它的脖颈旁,在它还没来得及尖叫出声前,利落地一刀抹了鸡脖子。
围裙上溅了些血,郑青云像个没有感情的刽子手,面无表情地将鸡血放到一个碗里。我双手抱胸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
我喜欢的人,手里可以捧花,也可以拿刀。
我想起那句老话,“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郑青云往桶里倒满沸水,将刚死了的鸡扔到桶里,霎时白烟腾起,夹杂着鸡毛被躺下的腥臭味。郑青云洗净手,拉着我离远了些,说:“杀鸡是不是特简单,但是没必要学,现在市场上卖的都是杀好了的,还是会炒菜比较重要。”
我心里想着,还是你厉害,会杀鸡也会炒菜,嘴上却说:“嗯,是挺简单的,有机会我也试试。”
郑青云哭笑不得,戴上手套准备除毛,门外响起郑青云大伯的说话声:“小满,在不在家?”
郑青云扭头回答:“大伯,我在厨房!”
大伯走进来,闻到空气里鸡毛的臭味,皱了皱眉:“小满,你在做啥子哦!臭烘烘的!”
郑青云弓着腰:“杀鸡!”
大伯瞥见我,和我打了招呼,冲到水池旁将郑青云推开,嘴里絮叨着:“你别忙活了,带着朋友出去耍一哈,要吃鸡我来杀。”
郑青云听话地脱了手套,笑着看了我一眼:“那麻烦大伯了,毛去了就好,我回来再做。”
他笑意更深:“我这朋友要求有点多,我得变着花样满足他。”
水声阵阵,我没听清大伯和郑青云又嘟囔了一句什么,站在一旁红了耳根。
我和郑青云出了厨房,日光正盛,他找遍了屋子也只找到了一把伞,叹气道:“我去大伯家里再拿一把算了。”
我快速说:“没事,”接过伞走到院子里撑开,“这伞挺大,我们可以一起打。”
阳光落在郑青云脚下,他像是被钉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心一沉,他却走到我身旁,勾起唇角:“哥比我高,哥撑伞,好吗?”
仿佛方才是我的错觉,仿佛只是一颗流星划过他的眼眸,余下一抹碎光。
他的肩膀碰到了我的手臂,我心尖一颤:“好。”
在郑青云面前,我将律师的职业素养忘得一干二净。
虽然我早就不是律师,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现在只属于他,而他也理所应当地占有我。
遍地金黄,偶有绿意点缀。天上的金和地上的黄是不一样的,金是透亮的光束,黄是温暖的实体,然而二者撞在一起时,迸发出的是独属秋天的充盈和美好。
摇曳的稻穗,高个儿的玉米,伏地的红薯。若是春天,还会有万顷油菜花。
我提出要去地里看看,郑青云说:“地里蚊子多。”然后带着我下了地。
农作物都昂着头,张嘴吮吸阳光,也有蔫蔫低头的,毕竟是少数。田里的路窄,容不得两个大男人并排走,郑青云便走在我的前面,看见个好地方想停下,干脆纵身一跳,踩在野草上,用手拨弄流苏一般的稻穗。
“好久了,”郑青云喃喃说,“我好久没看见秋天的稻谷麦子了,每次回来,都是挂对联放鞭炮的时候了。”
我收了伞,也跳下去:“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美。”
郑青云偏头对我看我,眉眼带笑,我说:“青云,谢谢你。”
他的手掌抚过稻节,大拇指和食指揉捏着粗糙宽厚的叶片,眼神柔和地看着随着风轻轻摇动的稻穗,说:“又和我说谢谢。”
阳光舔舐他的脸颊,他仿佛融于稻田。
他沉默着站了一会儿,我凑近脑袋,嗅着空气中成熟稻谷和湿润泥土的清香。
郑青云说:“子骞,我想起一句诗,写春天的,我却觉得现在用也很合适。”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他没说下一句,我便也没说。我透过稻穗和叶子的缝隙看他,他没有看我,他在发神,怔怔地望着前方的山,过了一会儿,目光又悠悠地回到周围的稻子上。
我想起另一句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想告诉郑青云,他装点了我的梦,很多次很多次。
我还想告诉他,昨晚上我将他抱到床上去的时候,快要抑制不住吻他的冲动。我的唇最后落在他的发梢,颤抖着,只停了一瞬;我只满足了自己这一点私心,希望他不要介意。
我们走过稻田,走到河边,裤脚湿漉漉地回去,用一锅鸡汤暖了身子,一盘炒鸡饱了食欲。当然,吃完饭后碗是我洗的。
我洗碗的时候,郑青云就倚在旁边的柱子上,悠闲地哼着歌。洗到一半,他的声音小了,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偏头问我:“哥,你刚刚说什么?”
我摇摇头,朝他一笑:“没什么。”
不必告诉他。
我只是在轻轻地念,用只有我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补全了那段诗:“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这种生活太美好了吧!我也想和爱的人在乡下有一栋房子!我也想有个会做饭的宝贝!
第21章
“我要从山上带给你快乐的花朵,带给你钟形花,黑榛实,以及一篮篮野生的吻。我要,像春天对待樱桃树般地对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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