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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青云手揣在裤兜里,轻车熟路地走在蜿蜒崎岖的小路上,宛如一只轻盈的燕子从这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这个,我叫它状元果,”郑青云环抱着粗壮的树干,他的手臂竟不能将它完全围住,“又长大了,以前我大伯都可以把它抱住的。”

    我问:“又是你随口取的名字?”

    郑青云做出一副被我识破后恼怒的模样,踢了颗小石子到我脚边:“对啊,我又不知道它叫什么,就算知道了,也记不住。”

    他又变成了那个属于自然的精灵,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可又句句真诚,像是在逛自己的院子,骄傲地介绍私藏的珍宝。而我是得到特许证被他亲自领进来的参观者,见了什么都新奇,但最让我惦记的不是这满山的珍宝,而是这个带点小脾气的藏宝人。

    我把石子重新踢回去:“总该有个理由吧,为什么叫状元果?”

    郑青云扯下一截树枝,上面结了十多个形状不规则的果子,明黄色,他一个个摘下来:“你别看它长得多,其实每年也就半个月可以采,我们来得巧,再晚来几天,估计就熟透了,落在地上烂掉,就又得再等一年。少啊,物以稀为贵,就和古代的状元一样,凤毛麟角。”

    他招我过去,把果子扔进兜里,剩下最大最饱满的一个,拿瓶装矿泉水洗净后递给我:“状元果是甜的,只有一点酸味,吃起来像……像李子,尝一个?”

    我放进嘴里嚼了嚼,这果子饱满多汁,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甜分不少,余一点点酸味在舌尖,让人总有一种没吃够的感觉。

    我点点头:“有点像李子,但比李子好吃。”

    我走得腿有点发酸,郑青云便叫我随便找个干净的石头坐下,自己接过我的布兜到处摘果子。我一边抽烟一边看他,红果子,紫果子,橙果子……五颜六色,全都落在兜里。

    我对他喊:“悠着点,等会儿背不回去了!”

    郑青云喊回来:“我来背!这点重量算什么!”

    我哭笑不得,只能任由他将山上的每一棵果树都光顾一遍,抱着几乎要漏了的我的外套乐呵呵地走回来,像是抱着五彩斑斓的秋天。

    “哟,哥,你这日子也过得太美了吧!”郑青云微微喘着气将布兜放在我旁边,坐下来看着我笑,“我去觅食,你就在这里享受,你难道不愧疚吗?”

    我瞥他一眼,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现在呢,我算是投桃报李了吧?”

    我们两个并排坐着,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吃着野果。头顶是茂密的叶冠,阴影罩着我们,郑青云脸上掠过天边飞鸟的影子,稍纵即逝,他的睫毛是振翅的蝴蝶。

    “记得别往地上扔,”我说,“别引起森林火灾了。”

    郑青云轻飘飘地说:“不敢,谁要毁了这座山,我得记恨他一辈子。”

    耳边是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虫子絮絮低语的叽喳声,郑青云吃了几个果子后,烟也灭了,他又成了孑然一个人,开口道:“哥,你知道吗,刚才我走到那边,看到了几个人的墓。”

    他嘴唇翕动,极缓地眨着眼:“我不认识他们,应该是上个世纪的老人的墓地,墓碑上的字都快没了,在我眼里,就是一块不够光滑的石板。”

    我说:“以前的人都有叶落归根的想法,不论活着的时候住在哪里,死的时候都想葬回故土。他们也不求有人记得,只是求着魂归故里。”

    郑青云沉默半晌,说:“我爸妈没有葬在这里,我姐姐也是。爸妈的葬礼是大伯和姐姐办的,但姐姐,是因为她告诉我,她不想回来。”

    他翘着腿,手撑着下巴,像是在发神,喃喃说:“可我不知道,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回来。”

    我拿开布兜,坐得离他近了些,弓着腰和他一个姿势,说:“别总想这些,姐姐不愿意回来,那就算了。”

    我大概是能猜到几分的,郑青云的大伯和奶奶叫郑青云的姐姐“招娣”——“招娣”,真是一个悲哀而大众的农村女孩名字。她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她的名字甚至不代表她自己,只寄托着父母对男孩的渴求?她一定是知道了,不然她不会在成年以后改名叫郑青鸾,不会不愿意回来。

    这些不能和郑青云说,但我觉得他是知道的。

    郑青云说:“子骞,过两天我们就要回成都了,回去以后,你还会联系我吗?”

    我在他肩上一拍,故作轻松地说:“怎么,你就想装不认识了啊?想得美!”

    郑青云瞪大眼睛,嘴里诶诶地嚷嚷着:“乱说!说好了我要去你的书店,你要来我的花圃的,谁会装作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热,看着他的眼睛:“你还记得。”

    郑青云怔愣片刻,微微别过头,敛了眉眼,嘀咕着:“说了我记性好,怎么会就记不得了。”

    他像个被错怪的孩子,似乎在怪我,又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天知道我有多想直接将他搂在怀里,告诉他若他不嫌弃,我愿意做他的园丁。只因他一句记得,我便可以将我的爱和温柔都洒在他的花园里,当他走进来验收时,可以尽享满园芳华。

    秋风飒飒,吓得一颗红果子坠在地上。郑青云抬眼,说:“一叶知秋,叶子都黄了。”

    深绿和嫩绿的叶子中间,一片黄叶探出头来,怯怯地与我对视一眼,又隐匿在叶丛中了。

    时间久了,满树的叶子都被染成了黄色,第一片黄叶已经与褐色的土地融为一体,纷纷扬扬的,草枯了,树瘦了,风萧萧,周围已不见山,尽是人群和高楼了。

    仿佛只是走了片刻的神,我和郑青云回到了成都,我们分别,约定,我开我的书店,他守他的花圃。有的时候我觉得这一个月是一场梦,但一周一封的信件又在提醒我,我真真切切地在这三十天里,走了许多地方,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再见那天,书店门口落了一地枫叶,郑青云披了满身金黄向我走来,我坐在门口,正在拆他在信里提起的那本书。

    北京下雪了!

    第23章

    “为了使你听见我,我的话语,有时细得如同沙滩上海鸥的足迹。”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的第二封信送到时,我正在后院和邵岐聊天。我打发他出去买两杯咖啡回来,自己坐在院子里,手里捧着那片有一条折痕的轻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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