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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那以后,锦安王再未踏出王府一步。

    整个锦安王府,亦从皇城中沉寂下来。

    久而久之,锦安王这个人,身在皇城,却于皇城之中,销声匿迹。

    锦安王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是又一次蛮夷入侵。

    出征那日,艳阳高照,锦安王穿盔戴甲,沉稳硬朗,那些近年来声名远扬的将军们,皆驱马于他身后。

    那个情景,皇城中人大抵一生都会记得。

    锦安王究竟是如何痊愈并再次领兵出征的,皇城的百姓并不知内情。

    只是当其驱策向前时,很多人都想起了锦安王当年的风姿。

    他们心中不约而同有这样的信念,只要锦安王在,可守边境无虞。

    这场仗,打了整整三年。

    虽大获全胜,但锦安王却在班师回朝之际,旧伤复发,不治而亡。

    他的一生,如一出跌宕起伏的戏文,总是在高潮过后,匆匆落幕,令人唏嘘不已。

    遗体抵达皇城之日,正值初春时节,太阳当头。却在那哀乐传入之时,飘起鹅毛大雪,转眼就将皇城覆上一层雪白。

    那一场大雪,史无前例。

    这是上天在为自己的孩子哭泣,百姓们这样想着。

    影

    他曾鲜衣怒马,令锦安王之名冠绝天下,满楼红袖招。

    那一年,他十五岁。

    他曾与丞相府嫡女相识相知,定下婚约,约定终生。

    那一年,他十六岁。

    他曾挥师南下,大败蛮夷,斩其首领于军前。

    那一年,他十七岁。

    他曾名动京城,也曾因至亲之人的一念之差,陷入死地。

    那一年,他刚刚二十岁,正值班师回朝之际。

    军中之人皆道他命好,逃过一劫,虽中了毒,却并未殃及性命。

    但谁都不知,当日立于马上中毒之人,并非是他。而是精于易容之术的相府嫡女,他的未婚妻。

    她闻声而来,与他打赌,说假扮他定不会有人发现。

    后果真无人认出。

    她就那样为他挡了死劫,用自己的性命,令他看清自己嫡亲兄长之心。

    他装作重伤,回到皇城,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避世生活。

    锦安王得活着,方能震慑蛮夷,所以皇兄当时并未下死手。

    只是她向来体弱,就这样枉送了性命。

    活着就行,无论以何种状态活着。

    他曾说过自己要做大将军,说过自己不适合做皇帝,他当时口无遮拦,却也是真情实感。

    只是皇兄不信他。

    父皇说得果真不错,皇兄的确是最适合做皇帝之人,杀伐果决,他自叹不如。

    又值蛮夷入侵,皇兄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刚好在那个时候,找到了“解药”。

    原来那么毒的药,解药也只是这么小小的一粒。

    可她终究没有等到这个解药。

    而他,也用不上。

    他还是领兵出征了,这一次,他徐徐图之,不慌不忙,将以前跟随他的人,培养起来,足以护卫大锦数十年。

    他完成了自己对父皇的许诺,完成了作为大锦朝皇族的使命,完成了作为将领的担当。

    这大锦朝已不再需要他。

    他要去完成与她的诺言了。

    他终于可以安心去见她。

    但愿来世,他能偿还她这一世情深。

    玫瑰花

    光

    他迫切地想要见到她,那个入梦之人。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样的梦,梦境中,总是会反复地出现一个人,明明梦中清晰可见,醒来时,却完全不记得她的样子。

    久而久之,他已习惯。

    他会带她去很多地方,那些白日里见过的,印在脑海深处的地方。

    她也会带着他到处跑,他只记得那些地方很美,可是,梦醒之后,梦中种种,竟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们就这样见面,玩耍,转眼便是一年。

    有一次,她带他去一个地方,他只觉得眼熟。

    “这个地方,我曾来过。”他说。

    那是这个城市新建的购物广场,广场尽头有一株樱花树,他前不久被母亲拉着在那里拍了照。

    她愣在了原地,随即惊喜地道,“我好像找到我们见面的办法了。”

    还不等他询问,她拉着他到了广场一角,漫天樱花落在他们肩头,美不胜收。

    他的手被她握着,放在她的脸上,抚过眉眼,鼻子,嘴巴。

    “这样的触觉,明早会记得吗?”她看着他,笑着道,“真想知道,你长什么样子。”

    他同样拿起她的手,带着她在自己脸上流连,“你看,明早你一定要记得,我是这个样子的。见面时,我们一定会,认出彼此。”

    “好。”她应着,踮起脚尖,帮他拍掉肩膀上的花瓣,然后附在他的耳边,“下周末,我会再来这里,我们便在这里见面吧。接下来的话,我会一直说,你也要一直念叨,那样醒来之后,才会记得。”

    “下周末,樱花树下,红衣服,白玫瑰。”

    他一直念着这一句,醒转之际,连忙将床头的纸笔拿起,记了下来。

    下周末,樱花树下,红衣服,白玫瑰。

    影

    阳光透过床帘,带来一室灿烂。

    林夕从梦中醒来,拿起床头上的便签纸,写下,“下周日,樱花树下……”

    写好后,林夕将其随手贴在一旁,然后起身拉开窗帘,看着窗外。

    将衣柜打开,仔细挑着里面的衣服,思绪却越飘越远。

    那个男生,一定是在哪见过的。

    是在哪呢?

    当手划过一件白色连衣裙时,林夕猛然愣住了。

    是他。

    记起来了。

    上次去万达广场逛街,他在一棵樱花树下拍照,高大帅气,笑容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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