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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今日天气如何?”金戈一面坐起身,一面看向敞开着的窗外。

    “甚好。”

    “南星呢?”

    “出去了。”

    “好机会,快帮我准备衣衫,我要去街上逛逛。”

    金戈有些兴奋地跳下床。

    “少主!屠姑娘说了你现在不适合外出,还是等身体恢复好了再去也不迟……”

    “不要,我今天就想出去逛逛。”

    见金戈执拗的神情,霁雨知道无法改变自家主人的决定,妥协道:“那就等吃完饭,用过药再去逛也不迟。”

    “去外面吃,快去帮我准备衣衫。”

    “不吃饭,总得吃药吧!”

    “不吃!每次吃完药我就犯困,我怀疑南星在药上动了手脚。”

    霁雨有些不解的神情迟缓。

    “还傻楞着做什么?还不快准备。”

    “少主!还没有时间帮你置办好衣衫。”

    “你的呢?我的就这一套,也没有时间准备过,剩下的就是咱们带的复衣。”

    “算了!我想办法去找找。”

    金戈一面说着,人已经风风火火迈出房间,径直朝屠南星的房间去,满橱都是中性的男衣风格,最后只得翻出一件白地绣菊交领罗衫,一条同款腰带,兴意然然地穿上身。

    衣衫稍微有些宽长,但也相差不了多少,鞋子有些大,并不影响走路。

    在发型的梳理上,金戈玩性地选择了与衣服匹配的男子发髻,用一根简洁的白色发带扎了一个发髻。

    整个人看上去虽不及屠南星那般英姿勃勃,玉树临风,却别有一番朗艳独绝世无其二的风采。

    “霁雨!好看吗?像男人吗?”

    金戈从梳妆台前站起身,满意地转了一下身,抬手挑了霁雨的下巴,嬉戏道:“小娘子心悦我否?”

    “……”霁雨娇羞不语。

    “霁雨你好生无趣,不逗你玩了,走!招摇过市去。”

    ……

    天异常的晴朗,阳光明媚,空气中带着一丝初夏的炽热,大街小巷人群熙攘,商铺林立,各色商品琳琅满目,一副太平盛世的繁华喧嚣,是晋阳城无法相比的。直逛的金戈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同时又乐不思蜀。

    “霁雨!前面那家酒楼不错,午膳就是它了,等解决了肚子的问题,咱们再好好的逛逛,备点日常必需品。”

    黑底鎏金字“聚贤楼”的牌匾及招幡映入眼帘,庄重大气的阁楼建筑,透着与京城匹配的华丽奢侈,霁雨打量间微微点了一下头。

    金戈怀着些许的激动大步走向酒楼,触不及防,一个庞然大物从楼上坠落了下来。

    本来可以轻易避开,但注意到是一个坠落的人时,出于人道本能,金戈还是出手接住了失控而下的身躯。

    被稳稳地抱在怀里的是一个男人,一个年轻又俊俏的男人,他的肌肤很白,透着如瓷一般的光泽,比女人还好看的柳眉下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似盛满了整个春天,百花齐放。

    金戈的灵魂刹那间跌入其中,无法回神,大脑放空,心跳如捣鼓,身体发麻。

    这是她生长十七年来,除了师傅萧楚之外,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格外的洗眼,也是第一次有男人让她如此的心神激荡,失态到挪不开视线,被围观者哄堂大笑。

    男子僵硬着身躯须臾,羞愧地挣脱开她的怀抱,站好身,面红耳赤窘迫到无地自容,但还是很有礼貌地道了声谢。

    他的声音异常的悦耳,声线流畅,宛如淌过山涧的河流,让人听着无比清爽,舒服,身心舒畅。

    她只是痴痴地傻笑着,目光留恋在他绝美的脸上无法收回。

    要不是霁雨扯她的袖子,她不知道花痴到什么时候。

    “真是够热闹的,这是上演了英雄救美的条段吗?”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随着一个金灿灿的身影,拨开人群呈现了出来。

    来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金丝线团纹花卉织锦衣衫讲究华丽,中等的身材有些膨胀,显得有些脑满肠肥,眼角微垂的双眸中溢满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纨绔。

    他环抱一把华丽的佩剑,扯着嘴角,一副无理要争三分的小霸王架势。

    “怎么你眼红了?”

    金戈看罢嫌弃地奚落着走近男子,也做了一个跟男子同样的姿势,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杠上了的架势。

    唇红齿白,修眉魅目,形容风流,阴柔完美的五官带着一丝尚未成熟的青涩,淡淡草药的味道直恍惚的胖子有些愣神。

    半晌才眨巴着眼道:“你是谁?不男不女的多管什么闲事?”

    “我也不管你是谁,今天的闲事我管定了。”

    “挺狂呀小白脸,今天郑大爷就让你见识一下多管闲事的后果……

    给我上吧!好好收拾这小白脸!”

    男子话音刚落,身旁几个随从磨拳擦掌一拥而上。

    刀光剑影嚯嚯间,连人的一根头发都没伤到,一帮人却东倒西歪在地上一阵哀嚎,围观者门一片哗然的瞠目结舌。

    “一帮废物!丢人现眼……”

    ☆、除暴安良

    “一帮废物!丢人现眼……”

    郑青云的话还没说完,霁雨的短刀已经比在了他的颈部,只是微微的拉了一下,便有血液从细小的刀口渗了出来。

    “霁雨!”金戈口气焦急地喝道,有些紧张霁雨一时冲动要了对方的命,虽然是个无赖,但毕竟罪不至死,再说众目睽睽之下惹上官司实属麻烦。

    失去反抗能力的郑青云登时吓得脸色发白,鼻尖沁汗,腿脚发软,僵着拔出一半剑的双手,冷汗沁湿。

    起早贪黑的十多年来也没少练功,虽谈不上武艺超群,神功盖世,但也算得上身手不凡,怎么就不堪到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轻而易举地制到不能动弹,郑青云羞愧不解,如败犬之丧。

    “就你这球样还跟我装横,不自量力,老子今天没兴趣跟你玩,赶紧滚球!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敢仗势欺人,定打你个屁滚尿流,哭爹喊娘。”金戈用未出鞘的剑,敲着对方硕大的脑袋警告。

    霁雨收了刀,鄙夷喝道:“滚!”

    一干人连爬带跑,冲出吃瓜观众的围观狼狈而去。

    男子回神拱手礼谢,“白莫辞多谢小兄弟出手相救,敢问……小兄弟贵姓。”

    “金戈,金子的金,金戈的戈。”

    白莫辞虽在刚才的肢体接触中已断定金戈是女儿身,但还是尊称了小兄弟,以此来化解大庭广众之下,被女人抱的尴尬局面。

    “金兄弟出手相助莫辞感激不尽,若不嫌弃可否请金兄弟到家中做客?”

    “少主!娘说中原鱼龙混杂,我们跟这位公子只是萍水相逢,还是不要去人家府上打搅的好,再说刚救了人就去人家府上打扰,显得咱们近利。”

    霁雨扯着金戈的袖子,在耳畔小声劝阻。

    金戈犹豫着点点头,对白莫辞道:“今天出手相助只是举手之劳,白公子不必耿耿于怀,我今天还有事,等改日再登门拜访吧!”

    金戈也觉得霁雨说的有道理,觉得还是推辞一下的好,尽管她很想去,最终还是克制了。

    “既然金兄弟执意推辞,莫辞也不好勉强,倘若金兄弟哪天有闲暇,欢迎随时来舍下做客,也好让我尽一份地主之宜款待一下,我就住前面不远处,只要向附近人打听白宅,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寒舍。”

    “好的!等哪天有闲暇,我一定登门拜访,就此先别过。”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

    “少主!人已经走远了,你不是饿了吗?我们赶紧去饭吃吧!”

    霁雨看着金戈远送的眼神,心下有些莫名的纷扰,白莫辞给她的直觉有种说不上来的排斥。

    “霁雨!刚才忘了问他们所为何事斗殴?”金戈兴趣然然地想知道原由。

    “不管是什么雄性,不天生的好斗,也许不需要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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