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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加贝:你说我现在去写小说还来得及不?我觉得来得及,而且肯定能在网文圈里杀出一条血路!

    她噼里啪啦发了一堆过去,郑东东也噼里啪啦回复了一堆。

    全家最丑:。。。

    全家最丑:郑西西我要是你,为了活命,早就把这种东西毁尸灭迹了,而不是像你这个白痴一样,还发到当事人这里耀武扬威。

    全家最丑:还杀出血路?就你那种文笔,读者看到了,没给你打到连爹妈不认识你就该去拜菩萨了。

    全家最丑:郑西西,给你两分钟的时间,立马赶紧赶快给我让它从世界上消失。

    全家最丑:不然别怪我不给你面子,看在你是我亲妹妹的份上,我争取宽大处理。

    郑加贝对这种连恐吓都称不上的威胁嗤之以鼻,她朝屏幕吐了吐舌头,悠然自在地就回复了三个字:你做梦!

    郑东东给她回复了个微笑脸,郑加贝没再搭理。

    这么富有象征意义的好宝贝,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让它泯然于世的。

    她锁了手机扔在一边,继续百无聊赖地翻看着其他内容。

    ☆、第43章

    薄薄的笔记本,郑加贝潦草地翻了几下就翻完了。

    她从后往前翻,翻到第一页时,本来准备合上本子的动作却突然停住了,下意识瞪大的眼睛里也全是疑惑。

    因为和后面几页不同,这页纸上的字迹一看明显就不是她的。

    和她后面那些青涩稚嫩的小学生字体不一样,这篇日记用的是漂亮的小楷字,写得工整又娟秀。

    她家里只有方晴写小楷字,所以郑加贝一下子就认出来了那是方晴的字迹。

    郑加贝越看越觉得有趣,她今天的收获可太多了,连她妈亲自写的日记她都能翻到。

    郑加贝兴致盎然地继续往下看,想知道她妈当年都记录了些什么。

    日记的标题是《光》——

    2005年9月27日,周五,天气阴晴不定。

    今天的天气就像我一样,很不好。

    因为今天的我听见了一个很不喜欢的消息。

    事情要从昨天说起。昨天的我在大院里捡到一个小帅哥,他的眼睛又大又亮,布灵布灵的,就像天上的星星。他的睫毛长长的,鼻子高高的,嘴巴软软的,看起来就像果冻一样好吃。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哥哥。可是他好像不会说话。

    所以我决定叫他哑巴哥哥。

    后来哑巴哥哥还发烧了,可他不喜欢吃药,所以我希望他以后再也不会生病!

    我给他吃了很多糖果和小蛋糕,因为我已经把他当作我的好朋友啦!我喜欢我这个漂亮的好朋友!

    再后来,他被他的奶奶带回了家。因为我也睡着了,所以我没能和他奶奶问到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被带去了哪里。真希望以后我还能遇到他这个好朋友,希望他没有忘记我!

    虽然他离开了,我有点舍不得,但我还是很开心,开心和他相遇的一天!

    而为什么今天的我心情不好呢,是因为我才知道哑巴哥哥在昨天被他的爸爸妈妈丢掉了,他的爸爸妈妈不要他了。

    他等了很久很久,也没有等到他的爸爸妈妈把他带回家。

    原来,我遇到他的那天是我的光,却不知道同样的一天,却是他的黑夜。

    真希望我的出现能在那一天给他带去一点点光,和一点点温暖。

    ……

    看完日记里的内容,郑加贝的目光在上面停留了好半晌。

    又过了很久,她才反应过来,这是方晴帮她写的日记。

    因为觉得遇见日记里的哑巴哥哥是很有意义的一天,但又不会写太多字,所以才让方晴代笔。而且按这个内容来看,估计当时是她说一句,方晴写一句这样子记录下来的。

    郑加贝把日记本重新放回盒子里,忍不住笑了笑,想不到小时候的自己温柔可爱不说,还挺深情文艺,也不知道郑东东那条狗为什么那么不待见她。

    郑加贝记得方晴跟她说过他们决定要二胎的时候,郑东东一万个不同意,甚至还跟他们叫板:他们敢生他也敢生!

    ……

    思绪渐渐被拉远,她抱着木盒又发了会儿呆。

    除了想不通郑东东为什么总是不待见她,还有就是日记里这个她早就没有任何印象的哑巴小帅哥也让她心生好奇,当年的自己遇见他是得有多高兴啊,还特地请亲妈帮忙写了篇日记来纪念他。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又过得好不好……

    差不多过了五六分钟,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郑加贝猛地回神,这才想起她爸妈还在楼底下等着她。

    她把盒子放进袋子里,手忙脚乱地划下接听键后,拎上那几个袋子就往门外冲:“妈妈,我马上就下来!”

    上了车,方晴瞅见她拽着的那几个花里胡哨的袋子,嫌弃地啧了声:“才刚给你拎了两大袋下来,怎么又拎了这么多?也是衣服?”

    “不是衣服。”其余的放在一边,郑加贝小心地把装着木盒的袋子抱进怀里,笑着道:“是宝贝。”

    方晴不以为意地轻哼了声。

    郑加贝打开盒子,又把那本日记本拿出来准备再重新翻看会儿。想起上次她去相亲前她妈也提过这个小时候的小帅哥,她边翻着边问道:“妈,你上次是不是说我小的时候捡过一个小帅哥回家?”

    方晴愣了下,说:“是啊。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个?”

    郑加贝晃了晃手里的日记本:“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翻到那时写的日记。捡帅哥那件事还是你帮我写的呢!你还记得吗?”

    方晴显然对这件事记忆深刻,听她这么说,半点惊讶也没有,只是好笑道:“当然记得,怎么不记得?当时赖着一定要我写,不写就嚎啕大哭,怎么哄都哄不好。”

    当年四五岁的郑加贝在她旁边一本正经地诉说着自己和那个小帅哥相遇的场景似乎就在眼前,方晴又笑道:“西西,你小时候真的太可爱了,想不到小小年纪还挺痴情。不,应该说是花痴。”

    郑加贝:“……”

    方晴扭头看向郑南北:“老郑,还记得咱们西西当年把人孩子拐回家的事情吗?”

    郑南北有点迷糊:“老婆,什么事啊?上了年纪,记性不太好了。”

    方晴言简意赅:“就是当年有个小帅哥在咱家睡觉的时候被郑西西抱着不放那事。”

    郑加贝:“……”

    听方晴这么说,郑南北激动的拍了下方向盘:“我想起来了!老婆,就是被父母扔在大院,然后被西西捡回家,最后又被他奶奶带走的那个孩子对不对?”

    方晴欣慰地点了下头。

    郑南北越说越激动:“我还记得那年夏天很热,咱们西西睡觉的时候还闹着非要跟人家睡!”

    郑加贝:“……”

    她小时候有那么流氓?

    方晴继续无情地补刀:“是啊,跟个树袋熊一样抱着人家,怎么扒都扒不开!一边死死扒拉着人家还一边嚷嚷‘哥哥好看我就要跟哥哥睡嘛!我不管我就要睡!’不给睡就哭得稀里哗啦的。”

    郑加贝:“……”

    老两口越说越得劲,郑加贝已经没脸再继续听下去,把笔记本一合,无力道:“打住打住,别说了!老郑,认真开车!阿芳女士,你认真逛淘宝!”

    郑南北笑了起来:“怎么闺女,害臊啦?”

    郑加贝把笔记本盖在脸上,声音闷闷的:“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

    方晴失笑:“就你和你哥小时候的那些窘事,我和你爸两天两夜都讲不完!比这窘的多了去呢!”

    郑加贝缓了几秒,又接着问道:“妈,当年那个小帅哥真的是被父母抛弃了啊?真的是个哑巴吗?”她叹了口气,莫名有点心疼:“好可怜。”

    方晴若有所思地说:“好像是被抛弃的吧,反正最后是他奶奶来领走的,爸妈一个没来,别人的家事我们也不好多问。至于是不是哑巴——”她停了下,才继续说:“当年走之前好像还跟你说了再见的吧,只是你当时睡着了。唉,都多少年的事了,我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郑加贝应了句“好吧”,慢腾腾地把日记本装回盒子里,打算先把这个充满神秘和年代感的小帅哥放放。

    她现在更关心她的大美人。

    郑加贝拿起旁边的手机看了眼,大美人估计是还没下手术,还没回她的消息。

    可能是受神秘小帅哥事情的影响,郑加贝看着林慕周的微信头像,忍不住猜想他小时候会是什么样。那么温柔又那么美好的大美人,应该也会像她一样,有很多很多爱他的人吧。

    车子渐渐驶进另一条郑加贝眼熟的街道。郑加贝懒洋洋趴在车窗上,问:“妈,要去表姐家吗?”

    方晴应道:“是啊,去表姐家吃饭。好久没见小汤圆和唐贝贝,想他们兄妹俩了。”

    郑南北接过话:“确实是好久没见了。对了老婆,我听阿柔说想给唐贝贝改个名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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