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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场景,在长安城中都算罕见。

    大唐建国不久,百废待兴,民众的生活虽有好转,但像这里那么和乐的场景,非常罕见。好多家贫的小孩都没有一条裤子,谁出门就谁穿衣服,可不是一句谎话。

    “这可真是稀奇!”崔二赞了一声,翻身下马,他朝路边的小孩招了招手,问道:“请问这里是刘家村吗?”

    小娃子略带警惕地看着他,又看了看身后的哥哥,没有说话。大娃子瞅了瞅几人不像坏人,握住了弟弟小娃子的手,才点点头:“这里是刘家村,你们是在干什么的?”

    村里开了农场,还有一口六畜兴旺的神井,阿娘说了,都不要告诉旁人。

    “我们是来行猎的,请问可以在村里借宿吗?”崔二挤出了一个笑容,还从荷包里取出了两块芝麻糖。

    这可是好东西,浓浓的芝麻香味飘散开来。

    大娃子看得口水都要流了,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糖块,飞快地朝村子里跑去。“村长,有人说要借宿?我们要让他进来吗?”

    崔二:“……”

    一个小破村,搞得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一样。

    我这种富家公子,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欸,欸——”刘大福顶着草帽,很快就从农场里出来了,他的眼睛没花,远远地瞧见有骑马的年轻后生。哟,在这个年代能养马的,家里都不穷哩。

    他上前作了个揖,笑着问:“公子是要在村里里借宿吗?我们村里有的是空房子。”

    只要不是有心搞事的,让几人进村也无妨。村里有几户家庭不太富裕,若是接待了贵族公子能得几个赏钱,倒也不错。

    崔二和同伴们商议了一下,虽然感觉这条村子有点奇怪,但也同意在这里落脚。二十岁的年轻人最是爱冒险了,胆子也大,拉着马匹就进了一处农户家中。

    他们进的不是别家,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的家里。

    两个小男孩都望着这群人,目光中带有好奇。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眼色的女人,见有贵客立刻笑了。她给公子哥们都上了一杯热茶,是用茉莉花泡的,清香微甜,她见夫人摘过茉莉花做菜,就学了过来。

    “这茶不错,有几分野趣。”韩闵面带惊喜,没想到崔二介绍的地方挺有意思的,“这是用花来泡茶?好浓郁的花香。”

    和他喝惯的点茶不一样,这杯茶水中飘着几朵白色的小花,香味淡雅,却不容忽视。刚刚在路上晒了半天,喝上一杯花茶,感觉整个人的暑气尽散。

    嗯,这个茶可以学一学,下次在宴会上可以装逼。女子们应该会喜欢这个口味,若是他在长安中推行开来,那肯定会形成时尚!

    为了做一个最潮的小鲜肉,韩闵也是蛮拼的。

    王秉也是被崔二邀请过来,他出身太原王氏,是个健壮黑皮的肌肉男。因为自己的相貌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有得到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爱这些花啊茶啊,倒喜欢打猎。

    他不耐烦听韩闵问这些茉莉花的若干制作工艺,直接朝大娃子喊了一声:“小子,村中有没有好的猎户?我们打算上山去打猎,想找人领路呢。”

    “村里的猎户是八伯,不过他太老了,不上山了。”大娃子含着糖块,如实回答,“不过村里的几条狗都很厉害,能在山上捉到野兔,前几天狗蛋家里炖的兔子肉,香死人,酥烂多汁……”

    有能捉兔子的好狗?

    那就带着狗一起去打猎!

    烤兔肉贼香的,在山里就地挖个坑,填上一些柴火,烤几只肥兔子吃,当真是别有风味啊。

    崔二、韩闵和王秉骑着马,带着从村里借来的土狗,还有指路的大娃子,“驾驾驾”地上山了。

    男人们都干活去了,村里只剩下几个老头子,老骨头都不大愿意动。七岁的大娃子人小机灵,对山里的情况也熟悉,他自荐给公子们当向导,几人迟疑了一会儿,终是答应了。

    大娃子坐在韩闵的怀里,兴奋坏了。这可是他第一次骑马,小孩握了握拳,祈祷老天爷让公子们打到猎物的!

    一阵阵山风吹过,特别两块,况且山上的树木茂盛,也不会晒得肌肤生疼。三个年轻人难得进山打猎,看什么都稀奇,一时摘朵红色的大花插在脑门上,那副骚包的样子看得大娃子都傻眼了。

    大娃子: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时尚?

    不懂,不懂。

    几条农村的大土狗在前面撒欢地跑着,还没有捉到猎物。不过志在参与嘛,他们也不恼,在马背上看着山间美丽的风景,感觉舒爽宜人。

    没有长辈的斥责,没有师长的约束,天地间只有自己,还有几声寥寥的鸟鸣。

    “汪汪汪——”

    前面的几条狗速度猛地加快,似是追逐着什么。犬吠声让他们回过神来,王秉是射箭准头最好的那个,他立即搭弓,还没等箭射出去,大黑狗就叼着一只棕毛的大兔子回来了。

    其余的狗围在大黑狗的身边,蹭了蹭它,摇着尾巴仿佛在庆祝一样。

    “好狗。”众人兴奋地赞了一句,那只兔子又肥又大,王秉掂量了一下,重量差不多有十斤!

    这样的大兔子肯定是活了几年,经验丰富,跑得又快。狡兔三窟,寻常的猎人想要捉到这样的兔子都难。

    王秉从荷包里掏了些肉干,抛给了大黑狗当作奖赏。又走了几步,大娃子偷偷地拽了拽韩闵的衣服,眼睛盯着一处灌木丛中,“公子,那里有野鸡。”

    “野鸡?”韩闵眼神一亮,这可是好猎物。

    顺着大娃子手指的方向,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看到了灌木丛旁边露出的半解彩色羽毛。他朝同伴打了个手势,悄悄地拉近了弓弦,猛地一松手。

    “咻”地一声,羽箭飞行的声音瞬间把躲在草丛的野鸡惊了起来。

    它被擦中了鸡脚,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群狗一拥而上,一下子就把野鸡咬断气了。

    “嘿,今晚吃鸡!”韩闵眉开眼笑地捡起地上的野鸡,收获了同伴羡慕的眼神。刚才除了狗捉到的兔子,还没有人捕到猎物呢。

    “韩兄运气真好啊……”

    “我今天还没射中过呢……”

    “哪里哪里,不算什么……”

    商业互吹了几句,吹得韩闵的心痒痒的。

    突然间,远处一处草丛中传来“沙沙沙”的声音,还伴有凌乱的脚步声。群狗的后背都弓住了,做出攻击的姿势,好像遇到大敌一样。

    崔二以为有猎物,兴奋地耳朵都红了。正当他的羽箭射出的时候,“咻”地一声,一双绿色的野兽眼睛直直地看过来。

    紧接着,十数双绿油油的瞳孔步步逼近。

    大娃子脱口而出:“狼?山上有狼!”

    小孩害怕地想要往后缩,众人脸色刷地一下绷紧了,嘴里发苦,都说不出话来。要知道这趟进山会遇到狼,他们打死都不上来了。

    这不单是有狼,还是一群狼啊!

    “这,跑啊!”

    “驾……驾……”

    第38章

    几人骑着马, 连路都不看了, 直接在山林里横冲直撞。

    跑了大概有半个时辰,马匹不知不觉间跑进了三米高的一个小山洞。漆黑的洞口仿佛是一张大嘴,能把万物吞噬,看得人心里发毛。崔二、王秉、韩闵和大娃子都硬着头皮下马, 走进了洞穴身处。

    四人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 也不嫌弃上面的土, 干脆做了下来。

    崔二四处看了看, 大口地喘着粗气, 问道:“好险……这是哪里?我们等会儿还能回去吗?”

    大娃子摇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孩轻声唤了几声,没有看到摇着尾巴的土狗。

    众人一回首, 才发现狗可能在逃跑的过程中跟丢了。

    “唉,我们的狗呢?可别是跑丢了。”韩闵也累得满头大汗,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他不但要骑马, 还要顾着身前的小男孩, 呛得胃都快吐出来了,“也许等会儿狗会过来吧, 不是说狗鼻子很灵吗?”

    “那就只有这样了。”王秉无奈地叹了口气。

    现在形式不明朗,他们都不敢冒险再在山里瞎逛。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歇了半天,他们的气息终于平静下来, 崔二抽出了腰刀护身,在山洞口来警惕地张望着。

    太阳的光线很猛烈,高高地挂在天空上。刚才紧张地逃命还不觉得什么, 如今整个人放松了一些,才觉得腹中鸣叫如鼓。

    “大概是申时(中午三点)?太阳还没下山,村里的人也不会料到我们在山上被困住了。”韩闵也站了起来,他从马背上卸下一个包裹,银壶里装的是葡萄酒,油纸包里装的是几个胡饼。本来预算是没有打到猎物,就吃这个先顶一下,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了大用场。

    他大方地把这个跟同伴们分食了,补充一下.体力。王秉贡献出肉干,崔二拿出自己的芝麻糖。

    几口微涩的葡萄酒下肚,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家的精神镇静了许多,连大娃子也伸手要了两口喝的。小孩肚子小,只嚼着半块胡饼就已经饱了。

    刚刚捕到的兔子和野鸡也不敢烤着吃,就怕味道太大把其他猛兽引过来。

    “汪汪汪——”

    “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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