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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国公程咬金神开了手:“那我就姑且试试。”

    这衣服一上身,他就感觉到它太轻了,和厚重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 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 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 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 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 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 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 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 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 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 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 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 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

    他从妻子裴氏手里接过年幼的女儿,摸了摸这双软底的小鞋子,做工不错,填了羽绒不怕冷着脚,正适合儿童穿着。他有心逗一逗女儿,故意夸张地大喊一声:“哇,小五的新鞋子好好看哦!要不要送给耶耶穿啊,耶耶也好喜欢?”

    小五“哇”的一声哭开了,把魏征凑过来的脸推开。

    她的小骨骼正是柔软的时候,以成年人难以比及的柔软度,双手抱住脚不让人碰她的小鞋子。魏征看女儿那么容易就被骗到了,感到有趣之余又不免为她感到一丝担忧,“小五那么单纯,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五才一岁多,但是魏征已经在为她谋划了。

    他知道陛下有意抬举他,想和魏家结亲。陛下的皇子不少,甚至太上皇还生了一堆呢,若是小五嫁给那群只懂吃喝玩乐泡妞打架的富二代……那他真是想拿块豆腐把自己拍死啊。

    “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裴氏搭了一句,懒得理这个傻爸爸的男人。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陛下下旨难道他们家还能抗旨不成?“我们的小五生得好看,自然会有夫君呵护着她的。”

    裴氏是个标准的“颜党”,在她看来,颜即正义,生得美貌的,干什么都有道理。

    老公魏征就是因为年轻时候白白净净,五官俊秀,才被她一眼看上的。照她说啊,要不是魏征有张好脸,陛下整天被他烦着,早就翻脸了!

    生得好看的嘛,他骂人看着也赏心悦目,即使再生气,看着美人的脸,火气也能消了一半。

    不过这些话,裴氏没胆子对丈夫说。

    裴氏满意地看着女儿的小鼻子和大眼睛,夸道:“我们的小五真好看哟,比耶耶更好看,是不是?”

    最爱听人好话的小五止住了哭声,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她是个爱美的呢。

    裴氏摸了摸女儿的小脸,真嫩啊。这可算是她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了。她出自河东裴氏,是千年的世家大族,基因在容貌上的表达自然是不俗的。裴氏一族娶进来的媳妇个个都不差,生养出来的裴氏当然也是面容秀丽,五官端正。

    照着裴氏的想法,女儿只要不跑偏,肯定是长得美的。她的女儿这般美,普通人家肯定护不住,说不定要嫁去给王爷当妃子呢。

    “当王妃也好啊,比魏征这个穷打工的有钱多了。”裴氏在心里暗暗嘀咕着。

    魏征的工资不算多,他又是偏向爱惜羽毛那一挂的,连“孝敬”都不怎么收。裴氏虽爱重自己的丈夫,但是这老公挣钱不给力,和其他做王妃和国公夫人的小姐妹比起来,她说没有眼红那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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