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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个正好衙门没什么事情,干脆直接就把各人的任务分派了下去:

    “张成,孙希,你们去烧锅屯和棒槌岭。

    宋虎,林有粮,你们去上溪村和虎头寨。

    彭金锁,王大河,你们去靠山屯和柳条沟。

    徐武,程双喜,你们去红松岭和王八坨子……”

    县衙里还得留一些人,不能都排下去。

    再说他的安排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每个区域派上两个人,一生一熟,一个本地人,一个外乡人,这样红脸白脸都有人唱,比较方便他们互相配合、恩威并施。

    县太爷随口说着,已经把能派出去的都安排出去了。

    还剩下几个比较偏远的深山老林里头的村落,只能等这一波跑完再说。

    县太爷安排完了任务,看看今儿个也没有什么需要开堂的案子,干脆就把案牍文书都交代给手下的小官和师爷。

    自己个儿优哉游哉地捏着自己的紫砂小茶壶,一路摩挲着壶身,一路慢悠悠地迈着方步往后院儿走。

    七姨娘今儿个早上来给太太请安的时候,妆扮得十分出彩。

    一头乌鸦鸦好发,挽成了堕马髻,戴了高高的银丝髻,还插了几支步摇。额头上贴了翠钿花黄,额心还点染了梅花妆。

    端的是眉若远山,目含秋水,妩媚动人。站在一群妾氏之中,比太太还多了几分气派,俨然如鹤立鸡群。

    七姨太打扮得这样精心,自己怎么能辜负了美人恩呢?

    ……

    荆湖战场。

    自打楚王重伤卧床,楚王的妹夫靖南王就接掌了楚军。

    只是不知是靖南王的能力不足,还是吴王的细作太能干,楚军一直军心浮动,与坨坨军对垒之时,也失了锐气。

    近日更是主动后退了百余里,足足让了两座互为犄角的小县城出来。将大部队驻扎在了荆昌郡首府,云湖县。

    吴王的坨坨军,兵员多来自于本地悍匪,素喜用黑布缠头。当地人管这种用布带缠头的习俗,叫做坨坨。吴王的这支军队,便也得名坨坨军。

    坨坨军要南征北战,去政府其他省份郡县,恐怕还欠了许多火候。

    但倘若只是要在荆湖一带称王称霸,守住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却称得上世间无敌。

    荆湖一带的春天,比渤海郡的春天,来得要早上许多。

    这些日子,渤海郡的秧苗刚刚不过两寸来高,渤海郡的秧苗,已经快半尺高了。

    ------------

    第094章 密鼓

    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缠着劳作的汉子,和穿着喜鹊袍、扎着花头巾干活儿的妇人。

    靖南王一身戎装,骑着马,带着四五个随从,从山巅往下瞭望。

    目光所至,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群山、整整齐齐的良田,和忙忙碌碌的民众。

    只那些汉子的装束,有些刺眼。

    坨坨军也用黑布缠头,本地百姓也用黑布缠头。

    楚军本来就是外来户,总不能如此托大,脚跟还没站稳,就下严令让本地百姓违背了自己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俗。

    可这样子放任不管,也不成。若是有坨坨军的细作,混入百姓之中,恐怕楚军的斥候,根本就分辨不出来。

    靖南王皱着眉,脸色也有些发青,还有点儿胡子拉碴的,比起重伤逃亡的楚轩,还要更憔悴几分。

    他原本是容长脸、桃花眼,也算有几分风姿,不然,当年也不会被楚轩最宠爱的小妹楚轶看上。

    楚轶性情刁蛮,无法无天惯了。

    这不这些日子,听说了楚轩失踪的事儿,楚轶就死活不肯听他的劝,坚决不愿意老老实实待在后方的王府里等消息。

    反而固执己见,扮了男装、带了些家将家丁中的精锐,亲自出门找楚轩去了!

    哼,就她手上那么点儿人,能找到楚轩才怪!

    楚轩在战场上受了伤是真的。但当初他的伤,并不算重。

    之所以一开始就放出楚轩伤重不治的消息,也是计划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坨坨军上钩。楚轩设了个包围圈,想把吴王骗进来,擒贼先擒王。

    计划倒是个好计划,楚轩开始也在中军帐中慢悠悠地养伤。

    只是他漏算了自己这个靖南王。

    前脚他楚轩放出了他重伤不治的消息,后脚靖南王萧冷月就迅速接管了楚军。

    萧冷月身份特殊,素日又表现得与楚王十分亲厚。

    因此整个过程,都十分顺利。

    只是,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可用之人,所以虽然接管了楚军,但有部分军权,却依然掌握在那些跟随楚王多年的将领手里。

    萧冷月想要一劳永逸,派了心腹,伪装成坨坨军的细作,到中军帐去刺杀楚轩。

    却不料被楚明泽搅了局。

    楚轩发现不对,就干脆利落地逃走了。

    萧冷月又派出了许多死士,冒充刺客,想要一举要了楚轩的命。

    然而不知是因为楚轩狡诈如狐,还是因为老天爷都不站在自己这边……他折损了许多人手,却依然被楚轩逃走了。

    算下来,自己派出去的那些人,已经有四五天没有传消息回来了。

    怕不是凶多吉少。

    到底有没有完成任务,也没法知道了。

    不过,既然楚军在自己手上,那楚轩是不是还活着,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就算最终被他逃了,又能怎样?

    没有军队在手,只他一个光杆楚王,难道会有人看不清形势,在自己和他之间,选择他这个失败者?

    至于说楚轶,自己现在正忙,腾不出手来教训她。

    回头等自己稳定了军心,拿到了全部兵权,若是楚轶还是这样任性,还是这样不懂事,自己不介意换个王妃!

    舅舅家的表妹许君澜就很娴雅大方,荆昌郡郡守的女儿苏昭,也很温婉动人……

    ……

    于知南住在一个大户腾出来的宅子里。

    这宅子建得相当不错。

    灰瓦白墙、雕梁画栋、绿树掩映、怪石嶙峋、七步一观、五步一景。

    于知南觉得比住在帐篷里头,舒坦多了。

    这雕花的红木大床,也比军营里的草垫子舒坦百倍。

    天空中一阵哨音传来,于知南本来已经打算睡了,一听到这哨音,顿时困意全无,利落地披了件衣裳起身。

    他凝神望去,就看到窗棂上,闪过一个阴影。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窗子,一只胖乎乎的、体态圆润的灰鸽子,一头扑了进来,一落到他手心里,就抻着翅膀、躺平不动了。

    于知南嫌弃地从手心里的胖鸽子腿上,解下来一个小小的竹管。

    小竹管里,塞着一根白绸布条。

    于知南打开白绸布条,展开来一看,竟然是一方素面帕子,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于知南从一口藤箱里,拿出来一本书,看一眼那些小字,就翻翻书。

    就着烛火看完信,于知南直接就把它在灯芯上点燃,然后把绸布条扔进火盆里,烧了。

    等到整个布条都烧得干干净净,连边边角角都没剩下,全部化为了灰烬,于知南把杯里的茶水倒进了火盆,茶叶残渣落在刚刚的灰烬上,就更看不出来了。

    火盆里的木炭被茶水一浇,发出刺啦一声响,然而火却并没有熄灭,反而亮堂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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