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给我开苞(4/5)
「给我接通姑姑的电话。」我叫了一声,房间的音控通讯装置立即启动。
「主人?」电话那头传来了姑姑的声音。
听到姑姑这么叫我,二姐顿时惊呆了。
「姑姑,二姐现在在我这里,她又发现了我和妈妈的事。更麻烦的是,大姐似乎也知道了这件事。」我长话短说。
姑姑沉默了一下,然后道:「你准备怎么做?」听到电话那头姑姑语气平静,似乎一切尽知,二姐难以置信的睁大了眼睛。
「我很喜欢大姐和二姐,想把她们调教成我的性奴隶或者肉玩具,像你和妈妈一样。」姑姑又沉默了许久,终于缓缓说道啊:「你决定了吗啊?她们可是你的亲姐姐。」「决定了。姑姑你不反对的话,就去帮我搞定大姐,带过来。二姐在我家里一直没回去,她现在肯定对我有想法了。顺便拿我的产权证替她们辞职吧。」「唉。」姑姑叹了一口气,说道:「好的,我这就去办。」听到姑姑如此痛快的答应,我也感到有些意外。要知道上次就是她极力要求我放了二姐的:「姑姑,你不反对吗?」姑姑轻笑了一声:「反对有什么用,我们都是你的私有财产。而且这两个孩子实在是太聪明了,这些年我瞒她们瞒得很辛苦,说真的,我很累。反正她们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不如大家一起做你的女人啊,这样我们还是欢欢喜喜的一家人。」说着,她又叹了一口气:「要怪啊,也怪不得你,只能怪我和你爸爸都是变态,把你带坏了。」「谢谢姑姑啊!」我欢呼了一声。其实我早就想让大姐和二姐做我的肉玩具了,只是碍于姑姑,没法动手。
二姐听到姑姑的话,惊讶的问道:「妈妈,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姑姑听到二姐的声音,叹气道:「孩子,对不起,都是妈妈的错。」说完,她便挂了电话,可能是觉得无法面对二姐吧。
二姐见姑姑的电话挂了,愤怒的向我瞪来。
第二章 转赠的财产
老实说,我真的很佩服二姐。
她被我锁在这里,毫无办法,脸上仍只有愤怒却没有慌乱,果然不愧是一个好警察。
很快她脸上的愤怒也平息了啊,只听她用沉稳的语调道啊:「难道我是克隆人?」她目光直视着我,清澈而明亮。我真有点不敢看她的眼睛了,只好把目光下移到她的胸脯上。虽然隔着警察制服,我仍可看出她的乳房很大,很美,将制服撑得高高耸起。
我笑了,姐姐很聪明,猜什么都很快:「答案接近了。二姐你虽然不是真的克隆人,但你的身份却一直是克隆人。自从爸爸死后,你的产权人就一直是我。
所以,你是我的私有财产。」
时至今日,克隆人并不神秘,当然,克隆人所花费的金钱并不少,也只有有钱人才能克隆的起。在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几条关于克隆人的相关法律。
一、克隆人只是主人(即其产权所有人)的私有财产,不具备任何人权,主人可以对他做任何事情,都不违法。
克隆人最初的作用,是用来割器官的。比如我的肾坏了,去克隆一个自己,然后克隆人的好肾切下来给自己换上。心脏坏了,也一样,找克隆人换个心。至于克隆人没了心之后是死是活,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时至今日,这仍然是克隆人最主要的用途。所以这年头小狗小猫之类的宠物都有人权了,不能随便伤害,否则会有动物保护组织找你算账。但克隆人在主人面前仍然没有一点儿人权,他们只是主人的器官提取载体,这不能不说是克隆人的一种悲哀。
二、克隆人的身份受法律保护,他们在除主人以外的其它人面前具备全部人权,并且克隆人的克隆人身份属于绝密隐私,克隆人的主人可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保密并不得歧视克隆人。
这一条看似跟上一条有点矛盾,克隆人既然只是主人的私有财产,根本不能算人,为什么还会在其他人面前具备全部人权,还可以保密克隆人身份呢?
其实是这样的,随着克隆人越来越多,肩负的职责也越来越多。比如有的夫妻长年在外国工作,孩子却在家中,所以她们希望用克隆的自己照顾孩子。但她们并不想让其他人歧视克隆的自己,也不想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父母并不是真的父母而是克隆人。更有甚者,夫妻双亡的,爷爷奶奶会希望自己克隆的子女代替死亡的儿女照顾孙子,却不希望孙子的克隆人父母遭人歧视。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造成了克隆人在主人面前只是一件财产,但在其他人面前,却具备全部人权,可以身份保密且不得歧视等奇特现象。这里也顺便介绍一下其它几条克隆人的相关法律。
三、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只能克隆一个自己,严禁克隆他人。未成年人需克隆的,要经其父母同意。未成年人成年之前,其克隆人所有权属于其父母,成年后自动转让归本人所有。
这是防止克隆技术乱用的一项规定,最初克隆技术刚出那阵子,有偷偷克隆大明星回家淫玩的,这当然不被允许。后来法律严格规定,克隆只能限定自己。
特殊情况是未成年人,比如三岁小孩,跟本不懂什么叫克隆,这时则需要父母同意才能克隆。
四、克隆人的继承和转让。克隆人属于特殊财产,完全属于产权人所有,不得转让。产权人死亡的,一般应随产权人死亡而销毁。但克隆人的直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及夫妻、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并可在相关有权限继承人间转让,其他人则不具备拥有非以上关系的克隆人财产的资格。
不管怎样,克隆人都只能算一件财产。
是财产就要涉及到继承、转让等问题。历史上出现过女人克隆了自己,并买给他人当性奴的事。所以后来法律规定,这是非法行为,克隆人的主权只能属于被克隆人本人。但由于会出现儿子死亡,未成年的孙子需要克隆人儿子照顾等现象,为了满足这些人的需求,所以克隆人这种财产也可在主人死后,由直系亲属等继承。
我看着二姐疑惑的目光,继续说道:「其实你、大姐、姑姑、还有妈妈,在民政局登记的身份都是克隆人,全部是我的私人财产。至于你真正的户籍,早都办了死亡注销。我现在怎么处置你们都是合法的。」二姐盯着我道:「不可能,就算我是克隆人,你也不具备拥有我的资格,这不合法。」「哈哈哈哈。」我笑了起来,即使是遇到这种情况,她居然还是先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二姐啊,你一直不知道你的爸爸是谁吧?姑姑说她是一夜风流怀上了你和大姐,不知道是谁的种。我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你的爸爸其实就是你的舅舅,也是我的爸爸。我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弟。而这一点,早在我继承爸爸的遗产,包括你、大姐和姑姑时就得到了承认啊,你没听到姑姑刚才怎么说吗?」二姐秀眉扭到了一起,沉声道:「我妈妈她……」「不错,姑姑也是我的财产。你别忘了我是谁生的。你、我、大姐,是同父异母的三胞胎。姑姑虽然不是我生物学上的亲妈啊,但从我是从她的子宫里长大的,生下来时她就是我的养母,所以我与她同样是母子关系,继承这份财产也是合法的。」我倒了杯水,拿到了二姐面前,说道:「喝点水吧。」二姐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哦,你被SM椅绑着,没法喝,我来喂你吧。」端水到了姐姐嘴边,二姐没有犹豫,直接就喝了我喂她的水。看来我美丽的二姐,虽然被我困住了,到现在仍对我没有多少提防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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