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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羊接生的那个光环!——“动物亲和者”!

    宁馥往前凑近牧仁赤那,在他耳边低声道:“先别动。”

    青年的神经高度紧绷,因为狼群极善团队配合作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驱赶,有的负责偷袭。在野外遇到狼时决不能仓皇跑动、将后背亮给狼,经验丰富的猎人会用火把和巨响来吓走狼群。

    但现在……牧仁赤那也不确定饿着肚子的狼群是否还会向恐惧屈服。他只能强迫自己直视着狼的眼睛,一动不动,让它们无法捕捉到自己下一步的方向。

    狼群中最大的一头体长将近一个成年男人,少说也有一米八,它站在包围圈居后的位置,仿佛正在观察着战局。

    那是狼王。

    它们都很饿。

    低低的咆哮声仿佛狼群之间的交流,为了活着,它们打算冒险了。

    来不及再多解释,宁馥默默在脑海里把[动物亲和者]挂上了。

    当初嫌弃人家没用弃之不理,如今真香了,幸好她还高攀得起。不就是更玛丽苏一点么?为了不葬身狼腹,她可以!

    一秒。

    群狼间属于猎食者的低吼渐渐低落。

    两秒。

    滴答着口水的獠牙收了起来。

    三秒。

    体型巨大的狼王绿荧荧的眼睛注视着两个人类和他们的牲畜,终于,转身离开了。

    毛发灰白的巨狼带着它的族群离开了。它们很快消失在风雪中,就连脚印,也将很快被雪覆盖。

    宁馥长长松了一口气。

    系统还是靠谱的。

    [动物亲和者]称号会让她获得动物的青睐和亲近,但作用范围很可能只针对那些对她原本就没有敌意的动物——比如现在全都紧密围在宁馥身边,亲昵地蹭着她并试图舔她的羊群。

    里面有母羊茹娜和她的小羊羔,都是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睛。

    如果在草原狼眼中共有三种生物,绿色代表同类,是亲密的伙伴和朋友;黄色代表不可猎食的对象,比如聚居的人群或者危险的熊;红色代表捕猎对象,是食物,那么[动物亲和者]光环刚刚让他们从红色降为了黄色,也让他们免于和兔子、旱獭的尸体一起在狼肚子里见面。

    遥远的地方传来狼的嗥叫。这巨大的草原之上,万物生灭,生命不息,让人心底凭空生出一种敬畏。

    [叮——

    宿主达成成就:狼口脱险

    成就描述:拯救了生命的你,是否也明白了生命的庄严?

    成就奖励:“动物亲和者”称号升级为限定称号“动物密语者”

    注:佩戴此称号,你将拥有和动物交流的能力,时效5分钟。请小心不要被别人当成疯子哦~]

    牧仁赤那松了口气,他转回头来,“我们要找个地方避雪。”

    暴风雪要来了。

    他不知道狼群为什么突然离开了。但他将这当做长生天的旨意。

    他们是被眷顾的。

    城里来的女知青懂得怎样给羊羔子和马驹接生,懂得怎么骑马怎么使木仓,还懂得那些书本上复杂的计算公式和化学符号。图拉嘎旗畜牧排的所有人都配不上她,就算举办一百次那达慕*也一样。

    两个人找到了一处背风处的木头屋子,是以前畜牧排开垦了菜地后,夜里派人看菜地住的地方,冬天就没人了。

    五只羊跟着他们一起进屋,——虽然生了一堆火,但这破屋还是四处漏风,他们两人也只能和羊群凑在一起取暖。

    牧仁赤那从背囊里拿出牛肉干来,然后和一直揣在怀里的水壶一起递给宁馥。

    宁馥嚼着牛肉干,这个味道,跟之前那个牧民小伙子送她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忽然问:“你摔跤输了?”

    “打赢他们所有人了,我没输——”

    牧仁赤那下意识地摇头,然后才意识到宁馥问了什么。

    在火光映照下,他的脸突然红了。

    第10章 谈恋爱不如安利

    “我……我没参与……”

    牧仁赤那有些语无伦次,试图把自己不小心说的话收回。

    他不但参与了,还把所有竞争者一个个摔倒了。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才有资格追求最漂亮最聪慧最能歌善舞的姑娘。竞争总是很激烈,只要输了,就只能看着打败你的人去追求你的心上人了。

    牧仁赤那赢了,可是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在他心里,没有人配得上宁馥。

    她是草原上最洁白的一朵月亮花,不应该被一大群追逐的蜜蜂打扰。

    他莫名地有了一种使命感。

    可惜畜牧排的其他小伙子少不了有人揣着一颗火热而急切的心,居然拿他做的牛肉干偷偷送给宁馥。

    牧仁赤那嘴唇瓮动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一千一万遍地想着回去要揍那些偷肉贼一顿。

    宁馥见他急的额头都要冒汗,终于大发慈悲地换了一个话题。

    “刚刚你不害怕吗?”

    就算是在草原上土生土长,他毕竟也才20岁。能在草原狼的凶名面前还能保持绝对的冷静镇定,是很少见的。

    牧仁赤那对于宁馥提起其他的事而放过了对“摔跤和牛肉干”的追问大松一口气,“小时候我见过狼。”

    他用生硬的汉语给宁馥讲了个故事。

    牧仁赤那也不是生来无父无母的孩子。他爸爸打猎遇到狼死了,在他7岁的时候。

    没过多久他妈妈生了重病,他冒着雪去找赤脚医生,在路上遇到了一头狼。

    那是一头母狼,已经游荡在荒原上数十日。

    猎人杀死了她的幼崽,她像一个伺机复仇的独行侠一样,离开了自己的族群。屯子里甚至还发过关于这头狼的警告,因为失崽的母狼最为危险。

    在大雪夜里,七岁的牧仁赤那独自和失去幼崽的母狼对峙。

    他们似乎都一样的绝望。

    最后母狼奇迹般地离开了,没有伤害牧仁赤那一根毫毛。

    而当牧仁赤那带着医生回到家中,他也已经永远失去了他的母亲。

    十几年过去,他越发笃信那一夜是母亲用自己的生命换了他的。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生命活下来,就注定有另一个生命消失,牧仁赤那相信,这种守恒是长生天的规则。

    “今天狼群也没有伤害我们。”牧仁赤那道:“长生天已经保佑过我,那么这一次,祝福在你的身上应验了。”

    宁馥回过神来,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

    她的目光停留在牧仁赤那身上仔细打量。

    她意识到,自己面前的青年其实也算是原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

    原书中梁慧雪考上大学,和男主高涵短暂分离了。

    十数年后,总裁高涵想要将生意拓展到军品供应上,而牧仁赤那,这位来自他们知青时代的革命同志,恰好就是那支部队的主官。

    高涵发现对方是图拉嘎旗人,而当年,梁慧雪曾有“草原之花”的称号,是图拉嘎旗众多小伙子的梦中情人。合作不顺,他不得不推出已在家相夫教子的梁慧雪,希望能够让对方看在那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旧情”上,让他顺利拿下合同。

    同时,他也嫉妒得发疯。

    要知道,在某些言情小说里,总裁的黑化之火并不会随着他们的年纪增长而消减熄灭。

    在欲占有欲和脆弱的自尊心混杂的多重折磨下,高涵再次伤害了梁慧雪。两人的爱恨纠葛也迎来全书的高潮。

    宁馥没及时发现牧仁赤那也是“书中人”,主要是因为这小伙在故事前期几乎从未被提及过,存在感实在不高。

    而他的戏份在原书中后部出现时,“宁馥”这个名字早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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