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沛的目的与他花里胡哨的衣服(1/1)
聂沛换了一身淡黄色的衣服,头发也又梳理好了,松松散散在脑後梳了个辫子,手里拿着一本书,配着桌上小厮送来的点心,吃看两不耽误,舒服极了。
李元脚步一顿,觉得他和桌上的蛋黄酥一个颜色。
“李护法。”聂沛直起身子,晃了晃手里的书,道:“这本《货币杂谈》我听说过,可惜当时没淘到,不知李护法从何得来?”
李元懒得回答,这书原本已经烧了,这本是那老先生誊写的,小字工工整整,写的挺好看的。
李元挥手,将守在一旁的小厮摒退,问道:“你可是漂舟采荷人,聂沛?”
聂沛一笑,颇为自得的模样:“不敢当不敢当,江湖诨号罢了,叫我聂先生就好。”
李元嘴角微动,扯出一个浅淡的假笑:“你我年纪相差不多,不如我直呼你聂沛吧。”
李元一点也不想管一个采花大盗叫先生,客套的称呼也不行。
聂沛当然知道这时候笑容多半是假的,也就不在意了,转而谈起正事:“想必你也知道,我到追月楼也有我的目的。”
李元不动,杀丁旭根本算不上是理由,他一定还有别的理由。
“目的很简单,杀了丁旭,谁动手都行,我只要他死。”聂沛说这话的时候看不出他对丁旭有任何恨意,“至於理由,知己红颜被他杀了。”
这人花名在外,原来还能有个红颜做他“知己”而不是“情人”。
李元差点被他逗笑了,表情有点惊讶:“不知是什麽人有资格做你的红颜知己?”
聂沛捏了一块蛋黄酥塞进嘴里,口齿不清道:“说了你也不认识,玄土城一个医女而已,她家世代行医,见我受了重伤,也不知我是谁,将我救了。”
李元微微一怔,没想到“知己”的身份如此普通,至於他说的重伤,大约是某次采花被人揍了。
聂沛低头弹了弹衣服上的点心渣子:“我本也想……咳,这种污言秽语还是不与你说了,李护法在江湖上向来是……”聂沛顿了一下把“追月楼最忠诚的走狗”吞回去了,换了个词,“凶名在外,但我没想到,白小姐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漂舟采荷人”有个规矩,只睡人妇,不睡未出阁的姑娘,按他自己的话说,姑娘家不会动还喊疼,没劲儿。
原来做“知己”的理由是这个。
玄土城李元知道,算是丁旭的地方,以前两人还在维持面子的时候李元去过,听说过“白家医馆”,在城里口碑很好。
“我伤好了却舍不得走,白小姐……很有意思。”聂沛的神色难得一见的有些正经,“但我玩闹惯了,憋的难受,去青楼爽快了一夜,再回来,白家医馆已经没了。”
李元皱眉,白家医馆的人大多善良,医人未必图钱,遇到穷苦人家来求医,分文不取也是有的。
“我去看了白小姐,也没能幸免,她会些功夫,但顶多用来防那些地痞流氓。”聂沛声音微冷,白小姐死状凄惨,他实在是难忘,“我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是白家不愿掺合到丁旭的事里,丁旭就下了杀手。”
像是丁旭做得出来的事。
“所以啊,我的要求就这麽简单,杀了丁旭,我就卖身给李护法了。”聂沛又捏了一块蛋黄酥,之前的郁郁神色一扫而空,对着李元眨了眨眼。
李元不动声色的抖掉了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想,你从小玩物丧志,长大漂舟采荷,教的了书吗,别给这些小孩教什麽某某摸吧?
谁想聂沛还就真的认真教书了,问了李元孩子们学到哪,就拿着张先生抄的书开始教了。
五个孩子面无表情的坐在新的学堂里,冷冷地看着聂沛,不约而同地想到,李护法别是个色盲吧,怎麽找了个花孔雀做新先生,前几天那个一身酸腐气的王秀才正常。
聂沛休息了几天,熟悉一下环境,今天第一天上岗教书,特意穿了一身宝蓝色的锦衣,衣服下摆绣了一圈孔雀翎,头发又故作风流的束了一半,配上同色的发带,要是放到某些地方那必然是头牌。
李元怕出事,打算先盯一天,站在门口觉得这人真辣眼睛。
李元常年穿黑衣,其他颜色的衣服顶多也是深蓝暗红,要是在夜里看见大约都分不出颜色,陈墨川穿衣服虽然颜色多,但也是比较沉稳,他那儿子更简单,粗布麻衣也穿得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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