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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快到宾客开始入席的时间了,孙旭哪里有空在这大庭广众之下给她俩断案,沉着脸道:“先把两个人都押回大牢,明日再细细审问。”
两个人刚被带走不久,就有几辆马车从胡同的另一端驶入,打头的一辆徐徐停在初味轩门口。
凌老爷子下车后,在儿孙的簇拥下进入了初味轩。
凌老太太则带着儿媳孙媳,女儿孙女等一众女眷,进了对面的聚仙阁。
夏月初上前对凌大人和凌老太爷见过礼之后,便回到后厨忙去了。
宾客陆续到来,两栋临街的酒楼,很快便坐满了人。
饶是这样,还有不少人堵在胡同两端,似乎随时随想找机会混进来。
凌老爷子被儿子扶上二楼坐下,不过十几二十级台阶,他却还是觉得膝盖有些酸软,不由得感叹岁月不饶人。
他坐下后,揉着自己的膝盖,对大儿子道:“自家安安生生地吃顿饭不好么,非要来什么劳什子的酒楼,我就不待见这些东西,总是弄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糊弄人。子越年纪小,贪新鲜也就算了,你都老大不小了,又为官多年,怎么也跟着他一起胡闹?”
凌文岳忙帮老爷子一起揉捏膝盖,嘴上却转移话题道:“爹,你这腿咋总疼呢?要我说,你这回就跟我一起入京,我找个好大夫给你瞧瞧……”
第203章 忘掉你以前吃过的那些菜吧(5更)
随着亲友们的纷纷到来,大家都到主桌上来祝寿,凌老爷子便也没空再去关心大儿子为何突然对初味轩这般感兴趣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巳正一到,后厨就开始上菜了。
因为二楼是二十人的大桌,所以夏月初没像平常那样,两道菜两道菜上,不然大家一人夹两筷子就见底儿了的话,在寿宴上显得不太好看。
所以伙计们鱼贯而入,将四碟凉菜摆在了桌上。
今天的凉菜分别是凉拌蕨菜、菊花茄条、温拌扇贝和水晶鸭舌。
因为提前问清了凌老爷子的喜好,所以今天的菜,夏月初起的名字都格外简单粗暴,倒也省了不少心思。
蕨菜是本地人再熟悉不过的山野菜了,但大部分人家都是用来蘸酱吃,稍微富裕点儿的,便买些鲜嫩的回去炒肉,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但是像这样凉拌,却都是头一回见到。
夏月初做的这道凉拌蕨菜,其实就是根据前世流行的高丽咸菜的做法改良而来。
东北地区的朝鲜族较多,所以在饮食上,也难免会互有影响。
其中传播最广也最被人接受的,便是各种高丽拌菜,而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辣白菜和桔梗了。
但是夏月初这道蕨菜,则是结合了高丽拌菜跟炝拌菜的做法,各取所长,使其达到了一个味道的平衡。
凌文岳本就是当地人,小时候在镇上也没少吃过蕨菜,甚至外出为官之后,每到草长莺飞的季节,都忍不住想念家乡山野菜的味道。
家里为解他的思乡之苦,每年都会给他捎去晒干的蕨菜。
但是能把一个野菜拌成这样的,他还是头一次吃到。
蕨菜入口脆嫩,涩味尽除,香辣满口。
回味带着些许山野菜本身的微苦,非但不难以接受,反倒更添爽口。
凌文岳颇为感慨地又多吃了两口,侧身对老爷子道:“难怪子越特别推荐初味轩,不得不说,这个夏娘子还真是有几分本事的。”
不过凌老爷子此时却已经没工夫理他了,嘴里的水晶鸭舌还没咽下去,筷子已经再次伸出去夹了一个。
水晶鸭舌其实是按照桌上人数每人一份上的,但他是长辈又是寿星公,他想多吃,谁敢多说什么。
凌文岳知道老爷子并不是个贪口腹欲的人,便好奇地也夹了一个端详。
鸭舌被细细地去除了骨头,却又保留了脆脆的软骨部分,包裹在一层淡黄色的胶东状物质中。
精致小巧又透明,难怪起名叫水晶鸭舌。
凌文岳蘸了点儿酱料,直接丢入口中。
尝过才知道,外层裹着的是熬到浓稠后凝结住的鸭汤。
外层柔韧弹牙,里面的鸭舌劲道,咀嚼时还会咬到鸭舌中的软骨,三种不同的食感碰撞在一起。
吃起来满口醇香,鸭舌香辣,难怪老爷子吃得停不下筷子。
凌文岳给桌上其他人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不许再跟老爷子抢。
凌老爷子将盘中最后三个水晶鸭舌都收归盘中,这才心满意足地去夹下一道菜。
剩下两道菜都颇为赏心悦目。
茄子切条后在盘中摆出菊花的模样,浇上带着细碎肉末的酱汁,油亮亮的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也难怪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凌子越道:“古诗有云,紫菊宜新寿,这菊花茄条果如其命,如一朵朵绽放的紫菊,倒正应和了今天这个好日子。”
茄条是过了油再浇汁的,吃起来外酥里嫩,微酸的酱汁适度地勾起人的食欲,却又不会造成任何负担,可谓是恰到好处。
温拌扇贝却又是另一番不同的类型,满口鲜嫩的扇贝,裹着浓稠却不腻口的酱汁,配上芫荽独特的清爽和味道。
这种咸鲜小酸甜的口味,正是天津菜的特色,与夏月初以前做过的软溜鱼扇,在味道上是一脉相连的。
原本已经勾起来的食欲更加被激发出来,个别早晨吃得少的人,此时肚子都已经开始擂鼓了。
好在后厨准备得充分,所以上菜很快。
就在大家纠结是维持面子还是将剩下的凉菜一扫而空的时候,四道热菜恰到好处地被端上桌来。
“一品福肉。”
“姜汁鲤鱼。”
“芙蓉鸡片。”
“罗汉斋。”
邓建丰作为本地的父母官,今日也是在被邀请的贵客之列。
只是他这个人本来就没什么官架子,加上凌文岳虽然不是他的上峰,品阶却也比他高出许多。
所以他今天就是过来低调地吃饭,没有半点儿想要出风头的意思。
他看到罗汉斋之后,顿时想起之前在厨艺比试时,金怡东便做了这道菜。
说实话,当时除了夏月初做的四道菜,只有金怡东做的罗汉斋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但是夏月初的核桃仁炒韭菜,答对得巧妙,加之味道的确很好,所以他便将头名一并给了夏月初。
没想到此时还能看到夏月初做的罗汉斋,不知道能不能吃出什么不一样的味道。
当初厨艺比试的时候,天气才刚刚暖和起来不久,各种菜蔬都还没长大上市。
所以金怡东做的罗汉斋,只能说是个简易版的,别说是十八种食材了,只勉强凑了八种。
而夏月初今日却是早有准备,三菇六耳,以及新鲜的时蔬和豆制品,正正好好十八种,一大盘端上来,五彩缤纷,看起来就清爽宜人。
这道菜原本是南方沿海地区的佛门名斋,取十八罗汉齐聚之意,而后渐渐在民间传开,也成为素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邓建丰舀了一勺细品,脑海中对金怡东那道罗汉斋的记忆瞬间清空,满满只剩下对面前这道菜的感慨。
十八种材料放在一起,极容易做成一锅味道奇怪的乱炖。
但是这道罗汉斋不但爽滑鲜香,而且还能吃出每种食材特有的味道,不同的食材搭配在一起吃,又有不同的滋味,这一口菜吃下来,口中简直像是开了一场味道的盛宴。
最最难得的是,这么多种味道,却并不显得杂乱,有种特殊的平衡在其中,整体的味道格外清新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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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心里有事(6更)
与邓建丰不同的是,大部分人都是被其他几个荤菜吸引了视线,尤其是一品福肉。
凌老爷子眯着眼仔细看看道:“不就是红烧肉么,叫什么一品福肉,哗众取宠,还不是为了巴结你这个做官的。”
凌文岳笑着夹起一块,凑近看才发现,盘中一块块的五花肉,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一块肉,而是切成万字刀的薄片,再一层层地重新恢复方肉的形状。
这种刀法,最有名的菜色是宝塔肉,将一大块方肉切成连绵不断的肉片,最后堆成一个宝塔形状而的得名。
但是夏月初这道菜,切的可不是大方肉,而是象眼块大小的五花肉,偏生还切得薄厚均匀,刀工之精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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