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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悔吗……

    后悔当年尚未成仙之时,他游历四界,让自己困入险地,坠入小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周峰。

    后悔让周峰救了丢失记忆,忘却前尘,生命垂危的自己。

    后悔彼此将情根深种,将小世界种种酿成难以割舍的酒液,让其穿肠,还让他入了心。

    以上种种,玄柘皆不后悔。

    他只后悔,当年那一剑,没有刺在自己身上。

    后悔将本不属于大世界的周峰带入绝境,差点儿魂飞魄散。

    情爱虽不易割舍,总也比那人化为看不见的风沙,混入大地的泥土要强上许多。

    但如果能真正的割舍下情爱,那为他疯癫的这些年,落笔写在纸上,究竟又算什么?

    没有绑姻缘线的周峰,就在月桂界里,可玄柘不敢赌,也不能不赌。

    犹豫只在刹那,如今是周峰在何处,玄柘就会去哪里,没有意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之所以犹豫,不是因为贪生,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恐惧与胆怯,堂堂仙人竟会怕重活一世,玄柘与周峰真的会,纵使相逢应不识。

    玄柘苦笑,不识又如何,只要他能与周峰,同处一片天地,已经是天道,格外开恩了。

    在陷入黑暗的前一刻,玄柘也只是想,可以不相爱,可以不相识,可以不相见,可以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没有,只是不要他爱上别人。

    千万不要同另一个人耳斯鬓磨,同另一个人经历那些玄柘不曾参与的种种。

    假如真的这样的话,玄柘真的会疯,真的会拉着天道,把这肮脏的局搅和成你死我亡的一团麻绳。

    还好,上天总是垂怜有情人。

    他的爱,就是指定方向的针,永永远远的面向周峰,不会偏移,也不会投降。

    此世结局注定,周峰身死,他祈祷,能够陪周峰葬在一处,已然是足好。

    作者有话说:

    一更……

    第31章 蓬莱大荒(十三)

    ——真心——

    周峰生时便父母双亡,当真是天煞孤星的命,江湖人应该死在江湖里,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被仇家一刀了结。

    天煞孤星命不好,克的也只是亲朋,睡梦中的婴儿运气还算好,并未被坏人发现,而是在坏人离开后开始肆无忌惮的放声啼哭。

    他命不该绝,有个行走江湖的黑脸刀客过路讨水,捡到尚在襁褓的婴儿,五大三粗的汉子既然喝了人家的水,自然也不好意思白喝,就把婴儿周峰带走,好歹喂一些米糊糊将他喂养长大。

    黑脸刀客没有妻子儿女,把捡到的周峰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孩子,自己没有文化,就想让周峰多读书,就连一身精妙刀术,也倾囊相授。

    玄柘是仙人,仙人入小世界自然因为与天地同生的灵气而被优待,他生时便有吉星高照,彩凤双飞,因而被视为祥瑞之子,世代忠君,如今却门厅中落的将门玄家托了幼子的福,也因此被加官晋爵。

    小世界多半处于子民颠沛流离,仙家未长成,民智不开的乱局,这个小世界只是比寻常的更加离谱一些。

    就连个靠谱的臣民,都不曾有,穷山恶水出刁民,刁民里能扒拉出个脾气好的,也算难得。

    周峰不是这个小世界里头的人,心智相比总是剩上一筹,他既有横刀的能力,也通诗书琴棋,在江湖里蹦哒久了,偏爱做一些为民除害的好事。

    不求美名流芳百世,只因为侠之大者,应当为国为民。

    热闹繁华是江湖里永远不变的定律传奇,风雪也不曾冻人,寻常冬日里也可都把玄英缀上朱明,江湖里平白蹦出个腥伐杀手,杀手杀人如麻,却杀的都是坏人。

    谣言不知道有几分可信,那个杀手据说是个络腮胡子的邋遢大汉,不修边幅,貌丑的很,不知名字,连形貌也是听说。

    这个世界里有什么贪官污吏,做了蝇营狗苟腌臜事情的坏蛋,没个能躲过那把裁决的弯刀,分明干的是刃尖舔血的营生,这弯刀杀手却乐此不疲。

    民间有义,君王无情。

    他统治的子民不服者多,揭竿起义的人数不胜数,大大小小的战斗早就把摇摇欲坠的朝堂撞击的漏风漏雨。

    玄柘身为仙胎,虽有能力,志不在此。

    他一直活在懵懂的岁月中,不知前途,不知归路。

    不求功名,无谓利禄。

    他能把常人当做宝贝的金银,视作粪土。

    一切的一切,开始出现转机,要从老皇帝发出的一纸黄券诏书说起。

    那纸黄券诏书,上头其实写的是个费力不讨好的烂差事,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还可能丢命。

    弯刀杀手在民间极为出名,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每天不想着怎么治理国家,反而每天琢磨着旁人会不会抢他的位子。

    他整日里提心吊胆,就怕那弯刀杀手横空出世,仗着鼎沸的民心,有朝一日,黄袍加身。

    黄券诏书上的烂差事其实是诏安,先劝降,后杀人。

    旁人都不要的活儿,玄柘却把他当宝。

    玄柘只比旁人多几分侠骨,提剑出燕京,随了自己莫名悸动的心,诏安或是将那杀手诛杀,提头归朝也算一种对皇帝的交代。

    想来是笔墨最为诚恳,玄柘铺纸点墨,言辞恳切写一封诏安书,约好地方见面,夜半三更太晚,鸡鸣不嫌早,便约在此时会面。

    听过传闻,这刀客黑脸,样貌不佳,玄柘虽然知晓,却不置可否,潜意识里觉得,这刀客行径,莫名熟悉。

    万事皆空,不知为什么,有关这黑脸刀客的事事,都能入他耳中,先入耳,后入心。

    平心而论,玄柘心里觉得,狗皇帝在位没什么建树,整日里为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不如把位子让于贤者。

    话虽如此,玄柘又懒得管。

    这世道如何,同他何干?

    诏安周峰这事儿,仿佛平静的一潭死水里,突然坠入了石子,不大不小的散开圈圈涟漪。

    玄柘在等,等某个魁梧的黑脸大汉,挎着刀,牛气冲冲的把鞘砸在桌上,然后要来大碗酒,大碗肉,他也会同这弯刀客谈一谈江湖话。

    先劝降,劝降不成再杀人。

    活算盘打的是好,实践起来可能有难度。

    玄柘自己肯定打不过自小在生死线上摸爬滚打的周峰,可他有皇帝给的三千兵甲。

    任那周峰武功再强,他也只能是寡不敌众,毕竟一拳难敌四手。

    周峰来的时候是单刀赴会,黑纱卷衣,玄柘瞧见的时候,正有一缕清风掀起衣袖遮了眉目,待风落下,展露一派与想象中全然不同的好颜色。

    玄柘平静无波的心湖被那颗石子搅的天翻地覆,他认为,此番,当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是自己,好色。

    玄家早有清心寡欲之名的三子,无欲无求,家里人就怕跑去当和尚的玄柘,会是一个好色之徒?

    兴许只是没有碰见,可以让他动一动色心的人罢了。

    露出来的那张脸眉若凿刻,鼻骨剑脊,分明是一张好颜色,哪里同谣言一般,是个络腮胡子的黑脸大汉?

    尤其是这张好颜色里加了镀金的墨,又是胜出一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下比常人多了蜿蜒疤痕,更填味道。

    面上有疤,常人的容貌八成要减半,可这周峰脸上多上一道疤,那也不减风情,反而多出无常凌厉。

    玄柘从那张沧桑感十足的脸庞,得以窥见这么些年,重峦叠嶂的是是非非里,他横刀意斩天下的气魄,当真是厚如山石。

    心动往往是莫名其妙,防不胜防。

    玄柘这趟,来的不亏,又亏极了。

    亏是因为这颗守了二十载的和尚心,如今被个男人夺了走,这个男人长的分在好看,他也不算太亏。

    若以刀杀他,便死前也要偏头吻上尖刃,引颈送命。若以鸠酒送他,便饮前也要窃玉偷香沾叶惹草,玄柘此生,甘之如饴。

    从未想过自己爱人时会是如何,可便是周峰要他的命,也是肯给的。

    有风吹动那黑衣刀客的薄衫,却吹乱揉皱凌虐玄柘胸腔之下,一颗活生生的真心。

    诏安失败,玄柘却放他走。

    黑衣刀客满眼写着奇怪,倘若真要开打,这三千兵甲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种局面之下,要白白欠下一个人情。

    “萍水相逢,你我不必如此。”在周峰眼里,黑白分明,他既然不投降,便不会和狗皇帝那边的人有什么瓜葛。

    “便是我留下你又如何,不过是损三千兵甲反而让你脱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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