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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聪明人,远不及敞开天窗说亮话来的痛快,还能博个好感。

    周峰提刀要走,却对上笑意盈盈一双含情目,像是刚瞧见一样,周峰发现这公子哥眼下,竟然还有颗点墨小痣。

    “周壮士,哦不,小周。你当知,萍水相逢,也可一见如故。”

    这话说的虽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套,可咬字气息里,皆是轻浮。

    “啊?”直男周峰并不懂他在说什么,敷衍一拱手,便消失在玄柘的视野里。

    社稷飘摇,义军纵起,大火绵延千里。

    带头的人是周峰。

    没能完成使命,按理说玄柘当受罚,可那高高在上的老皇帝叹一口气,目光复杂,道。

    “朝堂无可用之人,玄家世代忠君,那周峰又不是个好相与的,无妨。”

    玄柘无所谓忠君与否。

    为将者,抛头颅洒热血太过激昂,既然玄家忠君,他为人子,也当从父之命,不需要多么尽心尽力,但只要死在这片沙场山河,也便无愧于心了。

    多么遗憾,和那人的立场不同,纵如此,不改忠君之志。

    仅有的几万铁蹄,老皇帝珍而重之的交给了玄柘,纵使他心不在领兵打仗,而在江湖。

    昔日里的侠剑也换银枪,百姓组成的义军将要推翻朝堂,领兵打仗伤的人也是百姓。玄柘不期凯旋,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马革裹尸,葬于青山。

    好巧不巧,死到临头,对战的还是那把刀,悬高又落,黑衣刀客的眼里尽是冷漠。

    “我放过你,你走。”

    玄柘是败北。

    民心向明月,奈何玄柘身不由己,身在沟渠。

    改朝换代,河清海晏之局在对的领头人之下缓缓铺开。玄柘是旧臣,本应同这社稷一同故去,旧日君主却拼死也要换他活。

    虽有千千万的疑问,也随着旧主故去而埋葬在一抔土里。

    既然江山已定,周峰也无意君位,便归隐山林。

    未曾想还有再见之时,也未曾想,周峰会娶妻。

    快马加鞭也不够,横刀只来及削下一片夕阳来贺,晚来天欲雪,是姗姗,是急也不得。

    玄柘赶来时,正是大雪天,他的眉尾染峭雪,鬓发也霜白,提嗓还是清爽奕奕,喉腔里的沙哑哽咽全吞肚里,不曾展露分毫。

    “古人诚不欺我,是我来迟,待黄昏过,黎明起,还能祝你共佳人红披,春宵帐暖纵是一朝好时。”

    梦回年少,又轮上几个好时?

    无非只有周峰,是他苍白人生里唯一一点波澜。

    对上那双冰冷双目,岂会不知,他从始至终,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当年的提刀又放,无非是一命换一命,哪里有分毫情爱。玄柘苦涩之余,还要贺他,既然无备礼,就寻挽霞光,还要笑得几欲流泪。

    人非木石,周峰也觉这前朝的小将军,怕是对自己有意。

    情深一场,还是能换得一句“周峰此生,志在护国。此番娶妻,不是为我,而是为故去的兄弟行代之礼。”

    周峰所活,无非是为的这片土,待到岁月埋骨,化沙相融,是不是也能自嘲得他一护佑?

    只可惜,岁岁年年人不同,可道理确实一致,高位者纵使安居,也总会怕来之不易的位子,坐的不稳。

    又或者,死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结局。

    周峰毙于鸟尽弓藏。

    作者有话说:

    ——二更——

    第32章 蓬莱大荒(十四)

    ——神王——

    玄柘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大漠游历,自己出身名门望族,不曾踏入江湖,也全然不能理解,常人眼中的情爱,是否同自己一般,不可说就被拒绝个彻底。

    他还想看看杀手眼中的风霜,到底同自己眼中,有何不同,是否经历他所经历的痛,去他游历过的地方,就能从中窥探到丁点儿来不及表达,便湮灭在时间洪流里的情义呢。

    正巧,正巧。

    终此一生,葬在沙堆,埋在一处,也能得他魂灵护佑。

    ——

    某刀之魂历经和大世界相汇聚的小世界里的小世界臻于圆满,周峰出来的时候只顾着看自己的刀,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那向来话多又活跃的剑仙,已经沉默了俩钟头了。

    还是姜姚小心翼翼的同这冷面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剑仙搭话。“喂,剑仙前辈。”

    前辈俩字刚一出来,她就收到玄柘的冷眼凝视。

    呜呜呜,她好惨,还是算了,剑仙自生自灭吧!!

    没有姻缘线,周峰同他,真的是萍水相逢,再逢也是陌路的生人,自己如今,又在奢求什么。

    无情道,当真是铁律一条。

    于曾经的他,于曾经的周峰。

    府邸月桂在谈话间已经化为齑粉,层层楼阁也逐渐坍塌,徒留一片废墟,往事种种,不过是一场没有真正存在过的虚影。

    大荒之行危险重重,现在只是通过了小世界,还未返程,如今高山之前的楼阁坍塌,位置变换,早就;

    不能够辨别来时的路。

    高山之下,是层峦叠嶂,怪石嶙峋的一片荒谷,自来到此地,霜雪嗡鸣不止,如归故地。

    玄柘刚出小世界入大世界的时候,确实看到过雨乡的青年之影,可神兵之形没能凝实,也不过惊鸿一瞥。

    如今霜雪出现异状,兴许和这些嶙峋怪石脱不开干系,细细想来,霜雪若是能在小世界里化形成人,于姜姚,于自己,也是好事一桩。

    “霜雪?”姜姚知霜雪有灵,她不解的扣了扣锋刃,那嗡鸣声却在敲击下,变得更加激烈。

    “不好,快走。”玄柘眉目沉下来,荒古深处,似乎有不死之鸟的啼鸣,不死之鸟乃是上古神兽,通神境,比之仙人也是功力多出一筹。

    他只来得及单手护住周峰,心有力再去拉扯姜姚,却力不足。

    周峰分明也是顶尖刀客,见不惯玄柘相护的姿态,也不屑于自己成为别人的庇佑者,他下意识的用某刀挥开玄柘的手,自行出路。

    霜雪乃是神兵,这片地界又是它的老家,周峰不怎么担忧姜姚的安危。

    倒是玄柘,飞升境的仙人,面对神兽,虽有麻烦,但也不至于如此谨小慎微,而三番五次进入小世界渡他并不存在的劫,兴许也对己身有危害。

    可时局,不允许他们思考太多,清脆的啼鸣声越来越近,庞大的不死鸟忽闪着翅膀,金色的羽毛堪遮蓝天,飞行之中又散落无数流火,把这片本就质量不算好的土地,烤的焦黑。

    姜姚未曾发令,霜雪就借着神鸟飞天的磅礴之力,出刃横锋了。

    灿金大鸟口吐人言。“桀桀桀,雨乡,你沉眠此地三百年,一朝修成器灵,我大荒子民当有礼相赠。”

    在姜姚清澈透亮的目光下,霜雪渐渐的,延伸出一片白光,朦胧的白光里,延展出一个身高腿长的青年。

    青衣,眉目如画。

    熟悉的让人想落泪,姜姚张了张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望着挡在自己身前的青年,眼泪顺着脸颊落到下巴。

    “雨乡。”

    青年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把姜姚挡个彻底。“雨乡虽生于大荒,但也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养,赤条条来也赤条条去,神王不必相赠,也不必相送。”

    “说什么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奉,你本是我遍寻三界找来的精华地宝铸就的神器,你本是属于我的神兵!为何偏偏认了一个小丫头?”

    神鸟受天地规则制约,只能固守大荒,神兵无影,它吸取日暮精华,与天地融为一体,兴许得神兵,便能突破地域的界限。

    “霜雪,不,雨乡是我的神兵,我的刀。”姜姚站出来一步,牵住青年的衣襟,她小巧的鼻尖上因为恐惧尽是细密的汗珠,却寸步不让。

    “姜姚。”雨乡愣了愣,眼眸里是姜姚看不懂的温柔与克制。

    玄柘上前一步,刚要开口,就被制止。

    “剑仙玄柘,我知你修为深厚,无意与你交锋,只是你同天道的赌约尚在进行时,百年等候,难道不怕功亏一篑吗?”

    神鸟漆黑圆滚滚的眼珠以奇异的姿态转了个圈,面向玄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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