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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花功夫在员工服上?一来这种特殊服饰能够招引顾客,打造“异域风情”主题;二来,依旧是之前说的,需要匹配酒馆。

    总不能像穿着西装吃沙县小吃——可以,但没必要,还有点怪。

    再安排员工们收拾酒馆,搬运装饰品。

    忙活这么些天,一切差不多就绪。按当地风俗,选个“良辰吉日”,酒馆便可以正式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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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霍利:“烤兔子好吃不?”

    威尔默:“好吃。”

    霍利:“这样,吃也吃了,明天帮我个忙,就那裙子试穿……”

    #论无良老板如何用一只烤兔子骗取无辜少年上贼船#

    第21章 开张

    初秋正午,碧空无云,犹如锦缎高悬在空。

    难得休息日不碰上阴雨天,这样好的天气,拜伦本该去朗曼酒馆——裘塔最好的酒馆,那里的黑麦啤酒比罂粟花还令人上瘾。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侍酒女郎的功劳。

    在软香间捕吻嘻笑,最后沉醉酒香,这本应是他最佳的休憩时光。

    结果杜克那家伙非得拉他去什么新酒馆,叽叽喳喳地夸耀,一通天花乱坠。

    好吧,能像现在这样被拽着走,一部分原因出在拜伦自己身上。

    杜克既是他的友人,也亏得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老饕。否则白白放弃朗曼的黑啤酒,简直是莫大的牺牲。

    听杜克说,前不久他吃过一次路边摊贩卖的吃食,整整惦念两月有余。而拜伦那时候正被派遣护送贵族家的小女去冰息领地,回来时,莫说那点吃食,主城地面的变化就已让他瞠目结舌。

    赶路,自然是以干粮为主。连日来嘴里的寡淡快要逼疯拜伦,去往新酒馆的路途上,他脑内止不住地开始畅想,究竟有何种吃食。

    韭葱、葡萄酒与穴兔肉共同熬煮的炖菜?梨布丁或许应有,里头定要加上丁香、桂皮和肉豆蔻,红酒会让他们的滋味更为鲜甜。

    到达目的地,望着一座造型古怪的竹木屋,拜伦傻眼了。

    “我劝你趁早让我们的马调转方向,或是继续前进,总之不该停留在这里。”

    “念华酒馆”……拜伦心里嘀咕,老板莫不是吸进黑胡椒粉冲晕脑袋,竟然起如此拗口的名字。

    “就是这里。”杜克兴冲冲地下马,腮边消不下去的肉团让他看着还像个孩子。

    拉着一张长脸,拜伦不情不愿地紧随其后,派扈从替他们守好马匹。

    踏进酒馆的那一刻,拜伦觉得自己才像被黑胡椒粉冲昏头。

    仿佛误入一片木竹林,雅致韵味扑面而来,袭裹全身,将他灵魂涤了又涤,松快不少。

    四人桌,二人桌,整齐纵亘排列,墙边几株苍翠挺拔的盆栽穿插在座椅之间。

    再走近深处,是一整面凹凸不平的石壁,而壁面挂有一只巨大扇子,模样与贵族小姐们常用的羽毛扇相仿,通体泛白;像纸,又不似皮纸,印着墨黑字迹。

    拜伦原以为墨迹是画,仔细辨认一阵,没看出形状。大致轮廓四四方方,边缘又显得飘逸,更像某个种族的文字。

    独特的装潢风格,看不懂的文字,自然营造出一种神秘氛围。

    拜伦觉得,此处并不仿寻常酒馆:乱哄哄、嘈杂,一脚一滩酒液,“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踩到呕吐物。

    这也是他为什么只喜欢去朗曼酒馆,因为那里如旅馆一般,有单独的小屋包厢。

    但脚下所在的屋子,让他以为自己闯进了哪位异族大贵族的迎客厅。

    他大气不敢多喘,行为不自觉收敛拘谨,心底因建筑风格而舒坦放松。冰火两重天,拜伦有点煎熬。

    他此时才恍然回神,发现石壁前方有一张半围长桌,将里头一老一小包裹。

    杜克似乎恰好与他们交涉完毕,得到手中木牌,拉着自己往一边拖。

    “你手里的东西什么?“拜伦脑子好似糊一层酱,愣愣地跟随友人。

    踏上较为宽敞的阶梯,杜克一边抚摸竹栏,一边跟他卖关子:“等下你就能知道了。”

    闷沉脚步声,在迈去二楼时被几缕轻笑谈话声吞没。

    原来楼上已经有人,拜伦不知道他们在哪,因为有数个木制屏风将整片二楼遮掩,雕花独特精美,必定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红棕色木林中行走几步,杜克忽然发现身后没有动静,他回头一看,友人的影子赫然无踪。

    透过“层峦叠嶂”屏风的镂空,影影绰绰,他总算看到友人去哪了。

    “我没想到,你这么一个比牛还壮的人,竟然能走丢。”杜克找到拜伦,调笑道。

    拜伦却像被精怪摄走魂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杜克顺着他视线望去,原来是两位穿着奇异的酒侍小姐,手中举着托盘,依次步入两道不同的房间。

    “精灵也不过如此吧。”拜伦喃喃。

    一个看见美人就双腿灌泥的骑士。杜克无奈摇头。

    虽说方才两位酒侍小姐的确清雅动人,但这不足以吸引杜克的注意力,他心迷美食,就像拜伦心迷美人。

    不过,念华酒馆的老板很有一番创意,竟然给手下的员工专程设计和酒馆风格匹配的服装。

    魂拽不回来,至少**可以。杜克一把勾过友人的脖子,跌跌撞撞地带入包厢门前。

    门前已有人守着,二人同时注意到,这位男性酒侍服装同样新奇。他相貌平平,衣服衬托下,莫名一股潇洒俊逸的气质,让他整个人英俊许多。

    服务员精神面貌不错,必然多少能让顾客感到心情愉快。

    男酒侍携领二人进入小包厢,一株绿植静坐角落,木窗微敞,清风吹拂绿叶,轻而缓地摇摆。

    邀请入座,拜伦双臂支撑扶手,颠一颠臀部,发现竹编椅子挺舒适;尤其有略微弧度的靠背,有些凉,比硬邦邦地木椅要舒适很多。

    酒侍交给他们一本羊皮纸穿编成册的“书”,翻开内页,娓娓道来地为他们介绍内容。

    期间,拜伦和杜克只会频频点头,听得懂或听不懂,都忘记开口询问。

    因为要问的、不认识的实在太多,挑不出一两个起头。

    当酒侍介绍完,空气凝滞良久,杜克深吸气,干脆道:“把你们的招牌推荐全来一份。”

    “好的,二位先生请稍等。”酒侍打躬行礼,微笑着撤去屏风外。

    一股名为“震撼”的无形尘粒残余飘扬着。

    他们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话在嘴边,仿若遭到一团堵住,怎么都吐不出。

    还是杜克最先发起话头:“那个什么花的,呃,啤酒,和米酒,咱们好像没喝过。”

    何止,拜伦内心仍在震颤,除了常规精酿啤外,一切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只是名字取得花里胡哨,吃个噱头罢了。”拜伦勉强地牵动嘴角,耸耸肩,倒向椅背。

    这话其实说得没错,正因他俩自认为爱尝、爱吃,曾经甚至为了一处地方特色,不惜牺牲一年一度的短暂休息日,去往那处尝新。

    遗落岛上大大小小的地方,走街串巷,他们基本都对当地食物情况了如指掌——哪家有真本事,哪家挂羊头卖狗肉。

    所以,他们同时经历过不少因刻意买人吹嘘起来的“美食”,抑或除却食物以外,其他方面皆做得花里胡哨的餐馆酒馆。

    杜克作为尝过这家老板亲手制作的食物的人,原本底气十足,现在听友人这么一说,结合以往经历,也不免产生几分动摇。

    生硬地将话题一转,二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谈。

    ……

    “听说矮人族已经来跟多诺万领主交涉,想获得水泥的配方。”

    “不止,我送巴特子爵的小女前往冰息领地,回来路上遇见精灵族的商人,他们一听我是裘塔的骑士,直追着询问水泥地。我那时候才回来,怎么知道水泥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

    二人从东扯到西,从城市变化聊到近况,杜克被拜伦路途上的一些有趣事迹笑得人仰马翻,气氛逐渐热络,菜品亦是此时陆续上桌。

    拜伦双眼发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呈菜上桌的女性混血兽人酒侍。

    按平时来说,这般目光实在有些冒犯,除非身处妓院,或者美艳酒侍女主动贴上来,拜伦绝不会直勾勾地盯着一名女性。

    他发誓,他对两位酒侍没有任何欲念,纯粹地因美而欣赏。

    她们宛如从淳朴自然中诞生,脱俗而清丽;是你漫步池边,嗅着荷叶水汽的清新,偶然间察觉池面矗立的一朵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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