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同人/abo】蛮腰/上(1/8)

    适龄oga的烦恼常常是懒得在众多追求者中寻找真爱。

    身为适龄alpha的汪东城的烦恼则是,他太容易被误以为……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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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第一通常都不认为自己值得这个称号。

    “所以你就自称为刀剑客?”

    尊贵的皇子身旁,淡青色衣服的青年揭开帷帽:“秦公子,我不认为您今日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些问题。”

    那张脸且俊且美,当今二皇子殿下已经是世间女子公认的英俊,青年站在旁边却也不逞多让,只是多了几分飘逸的秀气。

    “东城,秦小五痴迷武学多年,好不容易抓到个真正的高手,他稀奇得连我这个皇兄都不认了。”

    二殿下吴尊,只看名字就该知道,他在当今圣上心中的位置。

    九五之尊的尊。

    一双鹿似的眼睛,现在带着一点笑意,眉如墨展开,简单的蓝衫也衬出他的气质清绝。

    秦环转过来向吴尊作揖,头还向着那个青色衣衫的“天下第一刀剑客”,简直要看得人发笑。

    “皇兄,能让刀剑客来秦王府两日吗?!”

    那帷帽下的丝帘已经放下,由而吴尊看不到汪东城的表情,但目光仍然是饶有兴味地扫过那纹丝不动的白纱。

    “小五,他人也就算了,东城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点到为止,秦环只是痴迷武学,又不是个蠢人,自然知道了这位刀剑客想必在他皇兄那里身份贵重,想来也是,就算汪东城自己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起码他的名次是由天涯堂亲手推出。

    秦小五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吴尊示意让青年坐下,却见着他倚着腰间那把名叫“夏天”的剑,木头似的站着,才好像又想起来刚才那话——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把茶杯放下,吴尊握住他的手,把人往位子上按:“看来那天涯堂的江湖英雄榜,简直是要害了你。”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吴尊身为天潢贵胄原本不该听说过这么粗陋的俗语,不过游历那几年,再苦的日子都过了,何况这些个无伤大雅的小事。

    汪东城早就想坐下,刚才是想着事忘记了,现在才反应过来,也不讲究太多,握着吴尊放下的杯子就端起来饮了那剩下的半杯茶。

    皇子殿下连倒新茶的动作都没迟钝一下,看来是习惯了,只是鹿眼认认真真看白瓷杯子里沉浮的茶叶:“你在外人面前可别这样,你不知,现在那些个说书的,最爱谈的就是贵人的断袖龙阳癖,越贵越好。”

    汪东城无所谓地把那杯茶从吴尊手里接过来:“说了又不掉块肉。”

    “你是潇洒了,本来我游历归家后,遣散了后院女眷,民间就已经够议论纷纷了。”

    青年懒得再那样半露不露地喝茶,干干脆脆把帷帽解了下来,扔在桌子上,撩了一丝鬓角的发:“就是你不遣散,他们也有的议论,不说了,我想着什么时候去一趟天涯堂。”

    “你对天涯堂感兴趣?”

    汪东城把一叶细细的茶梗含在唇间,有点含糊不清地说:“是对那个堂主感兴趣。”

    “想一想,除了我们一起游历那几年,我在外表露的不过一招半式,更有甚者,我连鬼荣都没用过,他竟然能那样揣测我的实力。”

    “我不知道,是那人对我盲目的相信,还是他真的知道点什么。”

    吴尊也点点头:“我陪你一道。”

    青年大咧咧把脚放在桌边,凡京城百姓,以至于全天下爱慕二殿下的女子都知道,二皇子殿下吴尊,有洁癖。

    身后的仆人却只是低着头,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吴尊站起来,把另一边的茶壶拿起来:“这是今年新上贡的花茶,清雅柔润,你来试试。”

    青年的剑也悬在腰间,此时露了一截剑鞘在外,光秃秃的,一点花纹也无,那是最简单的一个剑鞘,这是吴尊一生最见过的最简陋的一把名剑。

    可它的确是神兵利器,因为他叫它“夏天”。

    所谓“刀剑客”,剑就是这把“夏天”无疑,刀则名唤“鬼荣”,其实原名更加霸气,只是汪东城说太霸气了容易吓到别人,还是含蓄一点好。

    吴尊认为他不可能懂得什么避讳。

    只是那把好刀常常不给面子,叫“鬼荣”时总震得汪东城虎口发红,只有正经唤它一声“鬼龙”,这把刀才好好地给他来用。

    鬼荣同夏天极不一样,鬼荣刀柄雕出龙尾,刀身内含龙样花纹,刀鞘则虬曲锋利,明明只是普通铁块打造,却重如玄铁,比夏天一整把剑加剑鞘都重。

    以汪东城的体力,不可能是躲懒而不带鬼荣出门,实在是太过于引人注目,要是他一个人独自走江湖也就罢了,现在他的任务,主要是保护当今大斐国二皇子殿下,只能忍痛割爱了。

    吴尊看着青年伸懒腰的样子发愣,其实汪东城最爱穿红衣,不为别的,只图一个喜庆。

    他们游历时,汪东城的父亲还尚在,后来发生意外,青年只剩下了一个母亲,自然是想尽办法地讨母亲的开心,老人家好热闹,古有老莱彩衣娱亲,今有刀剑客红衣娱母,其实大差不差。

    在他的身边,不仅连鬼荣都不能带,红衣都穿不得,吴尊叹了一口气,帮青年将帷帽拿起,为他戴好。

    一开始二皇子殿下还笑他呢,毕竟大斐国风气开放,现在连女人出行都少带这个东西了,只有那些讲究的世家女眷,才会这么费劲。

    后来他就赞同了,因为汪东城,汪少侠,实在是有点太招人了。

    不论男人女人,哪怕他吴尊就在旁边,也挡不住他的那些个烂桃花,还是戴着为妙。

    戴着,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纱布之下,这位天下第一高手,那张明艳秀丽的脸上,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望月山,又称望月关,也叫天下第一雄关。

    二皇子殿下挑起马车帘来看,指给身边的青年看,那山之高之险,的确是世间少见的。

    正值傍晚,他们无缘看到一轮明月照山峰的模样,但云霞几乎要陨落在那里一般,给山峰带上了赤红的纱巾。

    “这天下第一关,倒配你的名号。”

    汪东城懒懒靠在车窗边,吴尊掀开帘子的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好像被这人圈在怀里了似的,汪东城不太在意,感情上的事,他一向神经大条。

    “小时候常常想,也许真的有一个高山,在那上面伸手能够到月亮,如果有,就该是它了。”

    绕路过了这天下第一雄关,费了不少力气,但总之是过去了,终于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明城,天涯堂唯一有处可寻的地方。明城之外,天涯堂无处不在,却完全只存在于谣言,传说,江湖的每一个波澜之下都仿佛有它的身影,却又真的如潜伏在水,伸手去抓,只能是一手的湿滑。

    汪东城说:“尊,我们三年前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是他们四个人,初入江湖,初生牛犊,别说不怕虎了,魑魅魍魉也照样收拾的。

    “二位客官,喝哪样茶?”

    小二肩膀上搭着块汗巾,笑得殷勤谦卑,好像这里的确只是一个普通的茶馆。

    事实上除了那个“天涯茶楼”的招牌之外,这里的确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小小茶楼罢了。

    他们要了一壶普通茶水,汪东城从吴尊手里接过杯子,揭开帷帽一帘时,有风声凌厉而来。

    吴尊眉微扬,却一动不动,笑话,天下第一就坐在他的身边。

    “敢问阁下,这是何意?”青衫青年的指尖,一片茶叶夹在其中,缓慢化为粉末。

    对面一个老汉,面带和煦微笑,对他们二人作揖:“我家主人说,若有人带一把极简单的剑,一个极尊贵的人,便可以去见他了。”

    汪东城想,看来他们该是认识。

    吴尊有些关切地搂住他的手臂,青年摇了摇头,帷幔轻轻摇摆:“无事,尊,你先在这里吃些东西,天涯茶楼的茶点,我记得你很久之前就念叨过。”

    “你真的没事?”语气有明显的松动。

    汪东城常常想,吴尊要不是这贵不可言的二皇子殿下,就应该是一个饕餮食客,行走在路上,永远为了他的吃食而奔波。

    “放心,而且我想,我们应该认识。”

    天涯茶馆顶楼,这里很安静,听不到下面以及外面的一点喧哗,红色纱布四处遮挡,伴随着来客的脚步而波动。

    “久仰大名,天涯堂堂主……”

    那人站起身,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眉峰锐利,眼神淡然,长发落在肩膀上,手上却把玩着一根扇形的簪子,那簪子模样特殊,特殊到见过它一眼的人再也不会忘记,更何况汪东城这样眼睁睁看着它出世的人呢?

    “禹哲!”这一声亲热的喊,伴着一个亲热的拥抱,汪东城几乎要把自己扑进唐禹哲的身体里。

    唐禹哲笑着点点头,浑把那簪子当做扇子用一般地随意扇扇风:“总算把你等到了,大东。”

    那簪子上的纹路,看着像一根羽毛,羽毛的边缘之处却又变化无穷,仿佛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汪东城看看它,又看看腰间那把刀,于是叹气。

    “鬼凤,好久不见。”

    青年的手掌此时已经死死按住鬼荣,它却依然在挣扎着,一只猛兽遇到了同伴,自然是万分激动。

    要说的话,夏天自然也算鬼荣的同伴,只不过它们虽然都是汪东城精血所化,却一个暴烈,一个温和,不说相互瞧不上——主要是鬼龙瞧不上夏天。

    鬼凤自然就是唐禹哲的精血所化了。

    他们二人曾共同走遍大斐边疆,在苦寒之地,在酷热之地,在春暖花开的海边,在无数山川河流的颈边,他们一同修炼,那段岁月距离如今,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

    多数人的少年时期,遇到的最要好朋友,只要不是反手将刀插入他的身体,哪怕是背道而驰,哪怕是分道扬镳,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也依旧还喊得上一声朋友。

    更何况唐禹哲就在他的面前,一点都没变。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那四个小子,不就只有你最清楚我了!”

    唐禹哲刚要给他倒茶,被汪东城阻止了:“别,我喝得够多了,快来讲讲,你怎么当上天涯堂堂主的?”

    唐禹哲把杯子倒上一点茶水,轻轻摇晃,倒出,再斟上一杯,香气满溢。

    “另外那四个?二皇子吴尊,公子儒,炎小公子,还有?”

    汪东城一拍大腿:“还有修啊!你忘了?”

    男人想将自己的长发收几缕到耳后,谁料青年直接站起来,走到他身后,顺手拿起鬼凤帮他簪在头上了。

    汪东城的指尖轻轻插在他的发中,为唐禹哲一丝一缕地整理着那头发。

    “对,修,你知道他现在何方吗?”

    汪东城不太在意地摇头:“本来走的时候就说了,山水有相逢,有缘分,自然会遇到。”

    唐禹哲感受那人的指尖抚过发丝,那种细微的震动,他想他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那我就不赘述了。”

    “不过我的确有一件事,希望你答应。”

    汪东城尽力给他簪个发髻了,不过好久没给别人扎过,手法粗糙,那发髻便看起来松松散散,凌乱了点,不太美观。

    他不太好意思地想取下鬼凤,让唐禹哲的仆人来算了,唐禹哲却偏过了头:“就这样挺好,我不喜欢太紧的,容易头发疼。”

    鬼凤这个时候好像由银白之色变得有些发红了,羽毛纹路的边缘甚至让汪东城感觉有点烫手。

    唐禹哲一把拉住他的手:“行了,你好好坐下。”

    青年乖乖盘膝坐到他面前,他的头发现在也不怎么样,因为戴了帷帽的缘故,汪东城又不在乎什么仪容仪表,自然没有做防止头发凌乱的准备,于是发髻看起来比唐禹哲还不堪,发丝垂了几缕下来,软软搭在他的眉眼前。

    “离开吴尊,你做得到。”

    “你了解我,你说我做得到的事,我当然做得到。”

    青年为他斟一杯茶:“尊和我有约定,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朋友义气而保护他的。”

    唐禹哲摆了一下手:“我猜猜,是不是他答应你,如果顺利入主东宫,便力主开放大内武阁?”

    青年击掌:“对!你怎么一猜就中了!还有,他答应我,到时候我可以去各地开武馆,想教多少人教多少人!”

    男人抬眼,手伸出去,握那把蠢蠢欲动的好刀。

    “你也是,怎么一点都没变。”

    年少时一起在外,一边游历一边习武,汪东城和唐禹哲出身相同,都只是平民百姓家中的独子,汪东城家在辽城东,唐禹哲家在辽城北,直到十五岁,两个人才在集市中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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